如今,劳动者患职业病的风险在逐渐增大,通常会根据职业病对劳动者劳动能力的影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的职业病赔偿。而这其中,是否包括了精神方面的赔偿呢?律图小编准备好了相关文章,马上就来告诉你答案。
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劳动者患职业病可要求精神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续一)(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伤害,或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已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又请求用人单位承担精神损害。
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劳动者患职业病可要求精神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续一)(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伤害,或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已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又请求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北京晨报报道,今后,患上职业病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意见稿规定了一些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的劳资纠纷。其中包括: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付劳动者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待遇的以及尚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等情形。
意见稿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但双方形成的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认定双方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即劳动者的工作内容明确,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有确定的工资性,用人单位提供了基本的劳动条件。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提出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请求给予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劳动者在身患职业病的时候,除了可以要求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还求用人单位承担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但在实践中,具体的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却难以确定。如果你对此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来电详细咨询我们律图网站的专业律师,随时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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