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十级工伤鉴定标准2025

最新修订 | 202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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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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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全身瘢痕面积<5%,但≥1%;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 cm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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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工伤伤残等级是分为了十级的,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伤鉴定标准。实践中,往往会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鉴定等级来确定对其的工伤赔偿。那么大家知道,这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吗?律图小编将在下文中为你介绍。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注:2为平方);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稚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 cm2(注:2为平方)以上);

8)手背植皮面积>50 cm2(注:2为平方),并有明显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2)足背植皮面积>100 cm2(注:2为平方);

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15)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II度及Ⅱ度以上者;

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 8 ;

17)双眼矫正视力≤0. 8 ;

1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9)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

22)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矫正视力正常者;

23)晶状体部分脱位;

24)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25)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26)外伤性瞳孔放大,

27)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

28)双耳听力损失≥26 dB,或一耳≥56 dB;

29)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30)铬鼻病(无症状者);

31)嗅觉丧失;

32)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33)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I度;

34)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

35)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36)鼻中隔穿孔;

37)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8)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39)开胸探查术后;

40)肝外伤保守治疗后;

41)胰损伤保守治疗后;

42)脾损伤保守治疗后;

43)肾损伤保守治疗后;

44)膀胱外伤保守治疗后;

45)卵巢修补术后;

46)输卵管修补术后;

47)乳腺修补术后;

48)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49)慢性轻度磷中毒;

50)工业性氟病I期;

51)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52)减压性骨坏死I期;

53)一度牙酸蚀病;

54)职业性皮肤病久治不愈。

十级工伤鉴定标准的内容就是上文中主要阐述的内容了,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帮助。工伤鉴定标准的重要性,相信已经不用小编再强调。要是你在工伤鉴定的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的话,可以向律图网站的专业律师寻求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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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十级工伤鉴定标准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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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十级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3、全身瘢痕面积<5%,但≥1%。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5、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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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十级伤残鉴定后要重新做伤残鉴定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工伤的情况下,是不能的,因为二次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6个月已经超过二次鉴定的有效期了。但是,法律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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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最新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2018年最新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问题解答如下, 2018年最新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如下:  1、十级伤残鉴定划分依据: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  2、十级伤残鉴定评定标准: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 cm2以上);  8)手背植皮面积>50 cm2,并有明显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2)足背植皮面积>100 cm2;  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15)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以上者;  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17)双眼矫正视力≤0.8;  1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9)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跟,矫正视力正常者;  22)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矫正视力正常者;  23)晶状体部分脱位;  24)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25)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26)外伤性瞳孔放大;  27)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  28)双耳听力损失≥26 dB,或一耳≥56 dB;  29)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30)铬鼻病(无症状者);  31)嗅觉丧失;  32)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33)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I度;  34)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  35)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36)鼻中隔穿孔;  37)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8)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39)开胸探查术后;  40)肝外伤保守治疗后;  41)胰损伤保守治疗后;  42)脾损伤保守治疗后;  43)肾损伤保守治疗后;  44)膀胱外伤保守治疗后;  45)卵巢修补术后;  46)输卵管修补术后;  47)乳腺修补术后;  48)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49)慢性轻度磷中毒;  50)工业性氟病I期;  51)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52)减压性骨坏死I期;  53)一度牙酸蚀病;  54)职业性皮肤病久治不愈。  按以上标准鉴定为十级伤残的,可以主张十级伤残赔偿金,即十级伤残赔偿金为: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以上便是2018年最新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如果经鉴定为十级伤残的,可以积极主张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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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十级工伤鉴定标准
人身损害十级伤残鉴定标准: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头面部损伤致:一眼低视力1级;一侧眼睑下垂或畸形,影响容貌;脊柱损伤致: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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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2018年最新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2018年最新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问题解答如下, 2018年最新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如下:  1、十级伤残鉴定划分依据: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  2、十级伤残鉴定评定标准: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 cm2以上);  8)手背植皮面积>50 cm2,并有明显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2)足背植皮面积>100 cm2;  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15)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以上者;  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17)双眼矫正视力≤0.8;  1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9)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跟,矫正视力正常者;  22)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矫正视力正常者;  23)晶状体部分脱位;  24)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25)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26)外伤性瞳孔放大;  27)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  28)双耳听力损失≥26 dB,或一耳≥56 dB;  29)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30)铬鼻病(无症状者);  31)嗅觉丧失;  32)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33)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I度;  34)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  35)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36)鼻中隔穿孔;  37)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8)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39)开胸探查术后;  40)肝外伤保守治疗后;  41)胰损伤保守治疗后;  42)脾损伤保守治疗后;  43)肾损伤保守治疗后;  44)膀胱外伤保守治疗后;  45)卵巢修补术后;  46)输卵管修补术后;  47)乳腺修补术后;  48)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49)慢性轻度磷中毒;  50)工业性氟病I期;  51)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52)减压性骨坏死I期;  53)一度牙酸蚀病;  54)职业性皮肤病久治不愈。  按以上标准鉴定为十级伤残的,可以主张十级伤残赔偿金,即十级伤残赔偿金为: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以上便是2018年最新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如果经鉴定为十级伤残的,可以积极主张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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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最新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如何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十级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23全身瘢痕面积5,但≥1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5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2以上8手背植皮面积12502,并有明显瘢痕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10除拇趾外,余3~4指末节缺失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12足背植皮面积1002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15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上以者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17双眼矫正视力≤0.81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19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2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22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Ⅰ~Ⅱ或轻度、中度,矫正视力正常者23晶状体部分脱位24眶内异物未取出者25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26外伤性瞳孔放大27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28双耳听力损失≥26dB,或一耳≥56dB29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30铬鼻病无症状者31嗅觉丧失32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33一侧颞下凳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Ⅰ度34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35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36鼻中隔穿孔37一侧不完全性面瘫38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39开胸探查术后40肝外伤保守治疗后41胰损伤保守治疗后42脾损伤保守治疗后43肾损伤保守治疗后44膀胱外伤保守治疗后45卵巢修补术后46输卵管修补术后47乳腺修修补术后48免疫功能轻度减退49慢性轻度磷中毒50工业性病Ⅰ期51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52减压性骨坏死Ⅰ期53一度牙酸蚀病54职业性皮肤病久治不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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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2020年最新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么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十级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23全身瘢痕面积5,但≥1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5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2以上8手背植皮面积12502,并有明显瘢痕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10除拇趾外,余3~4指末节缺失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12足背植皮面积1002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15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上以者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17双眼矫正视力≤0.81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19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2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22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Ⅰ~Ⅱ或轻度、中度,矫正视力正常者23晶状体部分脱位24眶内异物未取出者25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26外伤性瞳孔放大27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28双耳听力损失≥26dB,或一耳≥56dB29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30铬鼻病无症状者31嗅觉丧失32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33一侧颞下凳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Ⅰ度34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35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36鼻中隔穿孔37一侧不完全性面瘫38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39开胸探查术后40肝外伤保守治疗后41胰损伤保守治疗后42脾损伤保守治疗后43肾损伤保守治疗后44膀胱外伤保守治疗后45卵巢修补术后46输卵管修补术后47乳腺修修补术后48免疫功能轻度减退49慢性轻度磷中毒50工业性病Ⅰ期51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52减压性骨坏死Ⅰ期53一度牙酸蚀病54职业性皮肤病久治不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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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身体功能部分受限: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例如关节活动范围减少、力量减弱等。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可能影响到工作效率或学习效果,但并不严重影响日常生活。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可能影响到个人的社交活动,但不会导致完全的社会隔离。器官部分缺损或形态异常:可能存在一定的器官缺损或形态异常,但不会导致严重的功能障碍。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虽然存在一定的功能障碍,但不会对日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若对最新十级伤残鉴定标准的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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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十级,重新鉴定推翻的几率大吗?框骨骨折,我看视力也没受影响,也没外伤
[律师回复]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十级赔偿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十级的伤情情况很多。主要是机能受损程度,可以据此要去赔偿。交通事故伤残做伤残鉴定一般要治疗终结或出院后半年,否则鉴定机构不给做。既可以起诉后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也可以诉前委托律师事务所做。
  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二、交通事故工伤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2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0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8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6个月
(二)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三、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最高法院该解释在理论上采取的是“劳动能力丧失说”,根据交通事故伤残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客观计算其未来收入的损失。
  其计算公式为: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注:伤残系数是指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是伤残的等级。
  残疾赔偿金是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进行计算的,也就是说“程度”或“等级”不同,残疾赔偿金也不同。司法实践中一般将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十级伤残乘以10,这样,伤残程度越严重,残疾赔偿金也越高。
苏州伤残鉴定十级按最新规定赔偿多少钱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苏州工伤十级享有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万元和就业补助金1.5万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和《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规定,苏州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8、劳动解除或者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万元,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万元。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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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十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2024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3)全身瘢痕面积<5%,但≥1%;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5)稚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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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无锡最新劳动法工伤十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无锡最新劳动法工伤十级鉴定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十级伤残鉴定标准主要包括如下一些情形,即凡伤残达到如下情形之一的,均应认定为十级伤残,享受十级伤残赔偿标准。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注:2为平方);3)全身瘢痕面积<5%,但≥1%;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5)稚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注:2为平方)以上);8)手背植皮面积>50cm2(注:2为平方),并有明显瘢痕;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12)足背植皮面积>100cm2(注:2为平方);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15)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II度及Ⅱ度以上者;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17)双眼矫正视力≤0.8;1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19)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2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22)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矫正视力正常者;23)晶状体部分脱位;24)眶内异物未取出者;25)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26)外伤性瞳孔放大,27)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28)双耳听力损失≥26dB,或一耳≥56dB;29)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30)铬鼻病(无症状者);31)嗅觉丧失;32)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33)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I度;34)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35)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36)鼻中隔穿孔;37)一侧不完全性面瘫;38)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39)开胸探查术后;40)肝外伤保守治疗后;41)胰损伤保守治疗后;42)脾损伤保守治疗后;43)肾损伤保守治疗后;44)膀胱外伤保守治疗后;45)卵巢修补术后;46)输卵管修补术后;47)乳腺修补术后;48)免疫功能轻度减退;49)慢性轻度磷中毒;50)工业性氟病I期;51)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52)减压性骨坏死I期;53)一度牙酸蚀病;54)职业性皮肤病久治不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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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为十级6个月后要重新做有用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工伤的情况下,是不能的,因为二次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6个月已经超过二次鉴定的有效期了。但是,法律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020年最新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应该如何的
[律师回复] 十级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23全身瘢痕面积5,但≥1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5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2以上8手背植皮面积12502,并有明显瘢痕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10除拇趾外,余3~4指末节缺失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12足背植皮面积100c2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15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上以者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17双眼矫正视力≤0.81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19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2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22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Ⅰ~Ⅱ或轻度、中度,矫正视力正常者23晶状体部分脱位24眶内异物未取出者25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26外伤性瞳孔放大27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28双耳听力损失≥26dB,或一耳≥56dB29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30铬鼻病无症状者31嗅觉丧失32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33一侧颞下凳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Ⅰ度34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35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36鼻中隔穿孔37一侧不完全性面瘫38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39开胸探查术后40肝外伤保守治疗后41胰损伤保守治疗后42脾损伤保守治疗后43肾损伤保守治疗后44膀胱外伤保守治疗后45卵巢修补术后46输卵管修补术后47乳腺修修补术后48免疫功能轻度减退49慢性轻度磷中毒50工业性病Ⅰ期51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52减压性骨坏死Ⅰ期53一度牙酸蚀病54职业性皮肤病久治不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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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新标准
十级伤残: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2、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3、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4、单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5、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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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伤残鉴定十级 我想问一下2017年辽宁抚顺人均收入标准是多少 然后按年龄.就能算出赔偿金额 谢谢
[律师回复]
一、误工费包括两部分:
1、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
2、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参与处理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包括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期间的费用。
二、误工费赔偿标准:
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费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
(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
三、误工费证据搜集:
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一)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二)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
1、 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
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
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伤残鉴定十级 我想问一下2017年辽宁抚顺人均收入标准是多少 然后按年龄.就能算出赔偿金额 谢谢
[律师回复]
一、误工费包括两部分:
1、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
2、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参与处理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包括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期间的费用。
二、误工费赔偿标准:
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费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
(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
三、误工费证据搜集:
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一)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二)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
1、 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
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
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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