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债权保全期限债权保全期限?顾名思义就是指为了防止债务人不当的减少自己的财产,从而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的一种措施。那么,这个债权保全不可能是无期限的啊。究竟债权保全期限是多久呢?律图为您做介绍。
对于保全到期债权的时限问题,存在着三种观点。
第一种意见认为,到期债权既然是已经到履行期限的债权,其表现形式为货币数额形式,且数额确定,可以随时要求履行,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履行,这类财产的流动性强,应当归入其他资金类中,执行不超过六个月的保全期限。
第 二种意见认为,到期债权虽然是债权人已经可以行使的债权,但该项财产的实际数额,与债务人的偿债能力、资金状况、信用程度等都有很大关系,债权人收回债权 的难易受不特定因素的影响较大,这与资金类财产的性质有一定的区别,在其不宜被列入动产或不动产的情况下,应归类为其他财产权,执行不超过二年的保全期限。
第三种意见认为,财产保全制度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生效判决的执行,同时也设定了申请人提供担保等保全错误时的补救措施,对保全设定期限,既不利于保全制度设立目的的实现,没必要对其设定保全期限。
笔者同意倾向于第二种意见,到期债权因为其已经到期就不属于期待权利而成为一种现实权利。债权,毫无疑问是一种财产性权利,但权利毕竟是权利而非财产本身,其由权利到财产之间存在着一个转化的过程。而这个过程中会出现种种不确定的因素阻碍权利的实现,例如债务人的偿债能力、资金状况、信用程度、偿还意愿等都会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债权的实现。简而言之,债权的实现周期要长于货币的实现。而保全制度的设置是为了更好的保障的实现,所以在到期债权保全期限长于资金类财产是符合债权特性和保全制度的立法目的的。
司法实务当中,关于债权保全的期限问题,存在着三种不同的观点,其中有的认为保全期限应该不超过六个月,有的认为不能超过两年,甚至还有的人认为没必要设置债权保全期限。希望律图小编带来的上文能对您有所启发,感谢你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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