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赠与房产方面的纠纷,常见的就是赠与房产过户手续的内容,相信很多人都比较关注这方面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律图小编告诉大家赠与房产是如何过户的。
办理房屋赠与手续须经过以下程序: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理由;
4、被赠与房产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日期。
二、办理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契税收据
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1、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档次标的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文件依据
1100以下(含100)5京价(房)字[1997]第419号
2101以上至1000 2.5
31001以上至2000 1.5
42001以上至5000 0.8
55001以上至8000 0.4
68001以上至10000 0.2
710000以上 0.1
2、赠与公证费: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3、契税:成交价×1.5%;
4、印花税:成交价×0.05%;
5、权证印花税:5元每本;
6、房产登记费:100元
原则上,赠与的房产在办理完结过户手续之前,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的,而此也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地方。如果你在房产赠与的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不能解决的话,可以向我们律图网站的专业律师寻求法律帮助,感谢你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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