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债务纠纷当中,债权人都会要求债务人支付相应的利息。但是,双方在对利息进行约定的时候,却不知道这个利息究竟是多少才合适。为了帮助大家解决这个疑惑。律图特意搜集了有关文章,将在下文中为您具体解答。
一、债务纠纷利息是多少才合适
根据法律规定,约定个人借款利息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
借贷分为有息借贷和无息借贷两种,其中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生活性借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两倍。《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时,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也就是说,借款人和出借人根据自愿协商一致可以约定利息,但利息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高出的法院不会支持。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公民之间的个人借款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就视为没有利息。欠条,没有约定的,也是没有利息,但是过了还款日,没有还的,到时可以要求按银行利息计算。
二、个人借款利息不能超过多少
法律对于个人借款利息有明确规定,如下:
1、借款人和出借人可以约定无息借贷。
2、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但都不能证明的,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3、借贷双方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
4、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如果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借款人支付超出规定的利息后又起诉主张返还的,法院予以支持。
实践中,对于债务纠纷利息的问题,法律并没有做出具体的法律规定。只要双方约定的利息不超过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那么就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您遇到了借款纠纷不知道该怎么办,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律图网站的专业律师,让律师根据您的情况,帮您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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