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保外就医办理程序

最新修订 | 2024-06-27
浏览10w+
张先哲律师
张先哲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86人
专家导读 1、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2、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3、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看守所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4、罪犯保外出所时,应写出罪犯出所鉴定意见,发给《罪犯保外就医证明书》。

{ArticleTitle}

我们知道的犯罪分子的执行地方包括监狱、看守所等等。当然不同的地方关押的都是不同刑期的犯罪分子。那么要是被关押在看守所内,而需要办理保外就医的话,此时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看守所保外就医办理程序:

(1)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

(2)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征得犯人家属和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取保人和被保人应当在《罪犯保外就医取保书》上签名或盖章;

(3)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看守所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连同《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有关病残鉴定和当地公安机关意见,报审批机关批准;同时将上述副本送给担负检察任务的派出机构。

(4)罪犯保外出所时,应写出罪犯出所鉴定意见,发给《罪犯保外就医证明书》,并对罪犯进行遵纪守法和接受公安机关监督的教育,同时,应将《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保外就医罪犯出所鉴定表》、人民法院判决书复印件或者抄件,及时送达罪犯家属所在地的同级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取保人应当具备管束和教育保外就医罪犯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经济条件。取保人资格由公安机关负责审查。

知识延伸:

对于严重疾病的界定,既要科学合理,又要准确而便于操作。总的范围可定为:

(1)有生命危险;

(2)有严重传染性;

(3)生活难以自理;

(4)短期内难以治愈、且在监狱和劳改场所不便治疗。

有上述情况之一,可认定为“严重疾病”。但同一类型的疾病里,有的病情相差很大,这就不能单以类型划分。在司法实践中,如因“严重疾病”问题发生争议(如监狱拒收患病罪犯),可由遣送地人民法院裁定,如果裁定为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监狱必须收监执行。

上述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关于看守所办理保外就医的具体程序的详细解答,希望能够帮助您解决实际中遇到的问题。保外就医是针对在服刑的犯罪分子的一种措施,但这里的犯罪分子却不包括在缓刑期间的死缓犯。如果您还想了解很多的详情,欢迎咨询律图网站上的律师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4k字,预估阅读时间8分钟
浏览全文

拓展阅读

· 年普法人次15亿+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0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看守所保外就医办理程序
一键咨询
  • 132****31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2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5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4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4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0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3****72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2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0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8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5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1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2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7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3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看守所可以保外就医么
看守所中通常是不允许保外就医的,但《看守所条例》规定,若患上重病需外出治疗,应按法定程序办理取保候审,而非保外就医。确保监管安全,同时保障患病人员得到及时治疗。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怎么办理看守所保外就医手续
1)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 2)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征得犯人家属和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取保人和被保人应当在《罪犯保外就医取保书》上签名或盖章 3)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看守所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 4)罪犯保外出所时,应写出罪犯出所鉴定意见等。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看守所保外就医的条件
[律师回复]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
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第六条 对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属于生活不能自理,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可能有社会危险性,或者自伤自残,或者不配合治疗的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性质组织犯罪的罪犯适用保外就医应当从严审批,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严重疾病,但经诊断短期内没有生命危险的,不得暂予监外执行。对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因违法违规被收监执行或者因重新犯罪被判刑的罪犯,需要再次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从严审批。第七条 对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属于生活不能自理的累犯以及故意、、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的罪犯,原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或者无期徒刑的,应当在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七年以上方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原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原判刑期三分之一以上方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对未成年罪犯、六十五周岁以上的罪犯、残疾人罪犯,适用前款规定可以适度从宽。对患有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的罪犯,可以不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关于执行刑期的限制。
快速解决“医疗纠纷”问题
当前680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看守所的医院可以保外就医吗
[律师回复]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
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第六条 对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属于生活不能自理,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可能有社会危险性,或者自伤自残,或者不配合治疗的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性质组织犯罪的罪犯适用保外就医应当从严审批,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严重疾病,但经诊断短期内没有生命危险的,不得暂予监外执行。对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因违法违规被收监执行或者因重新犯罪被判刑的罪犯,需要再次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从严审批。第七条 对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属于生活不能自理的累犯以及故意、、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的罪犯,原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或者无期徒刑的,应当在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七年以上方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原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原判刑期三分之一以上方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对未成年罪犯、六十五周岁以上的罪犯、残疾人罪犯,适用前款规定可以适度从宽。对患有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的罪犯,可以不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关于执行刑期的限制。
保外就医的程序
[律师回复] 一、审批程序
1、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所在、劳改队、少管所中队队务会讨论通过,报单位狱政科讨论并邀请驻劳改机关的检察院(组)人员列席参加,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
2、保外就医的病残鉴定由、劳改队、少年管医院进行,未设医院的,可送劳改局中心医院或者就近的县级以上医院检查鉴定。鉴定结论应经医院业务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并附化验单、照片等有关病历档案。
3、对符合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罪犯,、劳改队、少管所应当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征求罪犯家属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并与罪犯家属联系,办理取保手续。取保人应当具备管束和教育保外就医罪犯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经济条件。取保人资格由公安机关负责审查。取保人和被保人应当在《罪犯保外就医取保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4、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劳改队、少管所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连同《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有关病残鉴定和当地公安机关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劳改局审批。同时将上述副本送给担负检察任务的派出机构。劳改局批准同意保外就医的,应将《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副本三份送达报请审批单位。
5、对批准保外就医的罪犯,、劳改队、少管所应当办理出监手续,发给《罪犯保外就医证明书》,并对罪犯进行遵纪守法和接受公安机关监督的教育,同时,应将《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保外就医罪犯出狱所鉴定表》、人民判决书复印件或者抄件,及时送达罪犯家属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6、保外就医罪犯由取保人领回到当地公安机关报到。保外就医罪犯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的,公安机关应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劳改队、少管所,由劳改机关负责寻找。
7、家居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罪犯回原住地保外就医的,、劳改队、少管所应当将其档案材料转给原住地劳改局,由该劳改局指定就近的、劳改队、少管所管理。
二、保外就医要哪些条件
1、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保外就医:
(1)身患而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3)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2、罪犯保外就医的病残情况,应符合《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的规定下列罪犯、根据法律规定不准保外就医:
(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
(2)罪行严惩、民愤很大的;
(3)服刑期间自伤自残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0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看守所监外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看守所监外执行程序是对满足监外执行的条件的罪犯不予收监的程度,监狱提出书面申请,监狱的管理机关批准之后,将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通知执行地的公安机关还有人民法院,报送人民检察院。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拘役在看守所办保外就医怎么批?
如果犯罪人员需要进行保外就医的话,那么会根据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相关检查,确定犯罪人员属于非常严重的疾病,不能够在监狱进行服刑。那么相关的监狱将会批准犯罪人员进行保外就医,进行治疗。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进看守所后的程序几小时可以出来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进看守所后的程序几小时可以出来问题解答如下, 没有最短时间规定,所以没有办法说最快多久,关键看是否有犯罪行为、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没有犯罪行为或依法不应承担刑事责任的,调查清楚一般自然会放人,快的话可能3天以内;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会羁押到30天左右做决定,如果公安认为确实有相关证据会报给检察院,由检察院在7天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如果有犯罪行为、应承担刑事责任的,除非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否则,要等到判决。
所以这要看具体情况的,看案件严重程度:
(1)涉及刑事案件的,期限基本没法确定。
(2)行政拘留的,不超过15天;
(3)代执行刑法的,根据刑期确定。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进看守所后的程序几小时可以出来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进看守所后的程序几小时可以出来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进后,多长时间可以出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一般的行政拘留,24小时就可以出来;如果涉嫌犯罪需要逮捕的,时间就要长许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二十二条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异地执行拘留的,应当在到达管辖地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将犯罪嫌疑人送羁押。  
第一百二十三条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通知书应当写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处所。  本条规定的“无法通知”的情形适用本规定第一百零九条
第二款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有碍侦查”:  
(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二)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  
(三)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的。  无法通知、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对于没有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第一百二十四条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拘留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释放通知书,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  第一百二十五条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本条规定的“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  第一百二十六条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留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提请批准逮捕。  第一百二十七条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一)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二)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或者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  
(三)拘留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  
(四)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书;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凭人民检察院送达的决定拘留的法律文书制作拘留证并立即执行。必要时,可以请人民检察院协助。拘留后,应当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未能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将执行情况和未能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原因通知作出拘留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在人民检察院撤销拘留决定之前,公安机关应当组织力量继续执行
进看守所后的程序几小时可以出来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进看守所后的程序几小时可以出来问题解答如下, 没有最短时间规定,所以没有办法说最快多久,关键看是否有犯罪行为、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没有犯罪行为或依法不应承担刑事责任的,调查清楚一般自然会放人,快的话可能3天以内;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会羁押到30天左右做决定,如果公安认为确实有相关证据会报给检察院,由检察院在7天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如果有犯罪行为、应承担刑事责任的,除非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否则,要等到判决。
所以这要看具体情况的,看案件严重程度:
(1)涉及刑事案件的,期限基本没法确定。
(2)行政拘留的,不超过15天;
(3)代执行刑法的,根据刑期确定。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0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看守所留所服刑期问保外就医,期限多少?
看守所留所服刑期问保外就医,期限多少我国法律当中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但是根据相关的法律当中明确的说明了,保证人应当签署了相关的保外就医保证书,并且在期限内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进看守所后的程序几小时可以出来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进看守所后的程序几小时可以出来问题解答如下, 没有最短时间规定,所以没有办法说最快多久,关键看是否有犯罪行为、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没有犯罪行为或依法不应承担刑事责任的,调查清楚一般自然会放人,快的话可能3天以内;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会羁押到30天左右做决定,如果公安认为确实有相关证据会报给检察院,由检察院在7天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如果有犯罪行为、应承担刑事责任的,除非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否则,要等到判决。
所以这要看具体情况的,看案件严重程度:
(1)涉及刑事案件的,期限基本没法确定。
(2)行政拘留的,不超过15天;
(3)代执行刑法的,根据刑期确定。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80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诉讼 > 看守所保外就医办理程序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