飙车致人死亡怎么判刑

最新修订 | 2024-02-29
浏览10w+
高勇律师
高勇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991人
专家导读 对于"飙车"行为,造成公众生命、财产损失的行为,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最高可以判处死刑。

飙车致人死亡怎么判刑

驾驶人员在道路上开车行驶,如果时速超过了一定的标准,那么我们一般称其行为为飙车。飙车行为是很容易发生车祸的,同时也容易造成了人员的死亡。那么要是飙车发生车祸导致他人死亡的话,此时对驾驶人员该如何判刑呢?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在司法实践中,机动车驾驶人员出于竞技、追求刺激、斗气或者其他动机,在道路上曲折穿行、快速追赶行驶的,属于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的"追逐竞驶"。

追逐竞驶虽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但综合考虑超过限速、闯红灯、强行超车、抗拒交通执法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足以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属于危险驾驶罪中"情节恶劣"的情形。

对于"飙车"行为,如果情节恶劣,但未造成公众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以危险驾驶罪处罚;对于造成公众生命、财产损失的行为,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根据刑法第133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如果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则其行为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最高可以判处死刑

飙车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第133条之一的规定,处拘役,并处罚金。但是若是飙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巨大损失的,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

此时《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的量刑为:

下列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 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2 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

3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三十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 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下列行为之一,视为“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 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

2 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死亡六人以上;

3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在六十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

《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为: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要是驾驶者有飙车的行为,同时还造成了人员死亡的话,那么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于这两者犯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驾驶者进行处罚,而最高可以判处其死刑。更多飙车的法律知识,你可以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进行了解。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5千字,阅读时间约12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6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飙车致人死亡怎么判刑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8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7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3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4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6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5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3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1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3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6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3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5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2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7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5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组织飙车死人判几年,飙车致人死亡怎么判刑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组织飙车死人判几年,飙车致人死亡怎么判刑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飙车致人死亡能怎么判刑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司法实践中,机动车驾驶人员出于竞技、追求、斗气或者其他动机,在道路上曲折穿行、快速追赶行驶的,属于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的追逐竞驶。追逐竞驶虽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但综合考虑超过限速、闯红灯、强行超车、抗拒交通执法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足以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属于危险驾驶罪中情节恶劣的情形。对于飙车行为,如果情节恶劣,但未造成公众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以危险驾驶罪处罚;对于造成公众生命、财产损失的行为,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133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如果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则其行为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最高可以判处死刑。飙车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第133条之一的规定,处拘役,并处罚金。但是若是飙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巨大损失的,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危险驾驶罪一般处罚的规定
1、主刑:判决处以最高6个月拘役;
2、附加刑:处罚金1000-5000元,一般为2000元;
3、行政处罚: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如果是驾驶营运机动车辆,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的情形
1、有严重超员、超载或都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2、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3、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6、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mg/100ml以上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以及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656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非法飙车致人死亡如何处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江湖郎中主要是指没有取得行医资质的人员进行诊疗活动的人,根据《刑法》中第336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也就是说如果江湖郎法行医致人死亡的可以依据《刑法》承担刑事责任。受害人家属也可以主张民事赔偿。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14条规定:“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因此,非法行医既可以发生在无业人员、个体诊所中,也可以发生在国有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中。其典型特征是从事医疗活动的人员无医师资格证书以及无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员,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飙车致人死亡应以何罪处罚
飙车对于造成公众生命、财产损失的行为,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6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车祸致人死亡怎么判?
《刑法》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逃逸致人死亡的判定,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定罪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如何定罪的 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新增加的 第三个罪刑阶段即“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理论界与实践界一直存在着很大的争议。其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内容, 第二,“逃逸致人死亡”的罪过形式, 第三,是对“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定罪量刑是否要以逃逸行为之前的交通肇事行为构成犯罪为必要前提, 第四,是“新刑法对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规定是否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结果加重犯的情况。下面笔者将对以上问题作出详细论述。 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内容 关于“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内容,学界主要有四种观点: 其 一,认为属于逃避法律责任而逃跑的罪后表现,其行为与罪过均与前两个罪刑阶段相同,只是情节不同,因而规定了更重的法定刑,属于情节加重犯; 其 二,认为是行为人违章肇事后,为逃避罪责,急于逃窜,致使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抢救而死亡; 其 三,认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第 一、行为人违章肇事后,为逃避罪责,急于逃窜,致使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抢救而死亡, 第 二、行为人肇事后,遵守了 第一次违反的注意义务,但疏忽了其他的注意义务,而这一疏忽造成了 第二次肇事,致使前次肇事受害者之外的其他人死亡。 其 四,“因逃逸致人死亡”因仅限于过失致人死亡,即事实上发生了二次交通肇事:已经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在逃逸过程中又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第二次交通事故中被害人死亡。 笔者认为,对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理解应当 首先从立法意图和立法技术层面来考虑。 首先,刑法增设的这一条款反映了当时的司法实践同犯罪作的实际需要。从司法实践有关交通肇事罪的调查结果显示来看,几近50%的肇事司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罪责而逃逸,使被害人因此得不到及时治疗而死亡,导致了危害结果的进一步扩大,也给公安交警部门的侦查工作带来了相当的难度。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不仅腐化了社会善良的风俗,而且直接造成了不必要的更大的损失,为了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此类状况的发生,立法者认为有必要对于逃逸的行为人予以加重处罚,并基于此,在交通肇事罪中增设了“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第三个罪刑阶段。所以从立法者的本意来看,逃逸致人死亡应该是指那些肇事者因为害怕承担罪责,而驾车逃窜,以致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的情形。 其次,从立法技术上看,交通肇事罪共分为三个罪刑阶段 其 一、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 二、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 三、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三个罪刑阶段分别以以分号相隔,法定刑的立法模式也是衔接型中的由轻到重的递进方式。可见立法者认为这三个罪刑阶段的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由轻到重。  同时这三个罪刑阶段中两次出现“逃逸”,其中,第二个罪刑阶段要求交通肇事后逃逸,在司法解释中将其进一步明确为逃逸之前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并且侧重点在于强调肇事后逃逸这一行为,以之作为加重法定刑的情节。而第三罪刑阶段中的逃逸并未要求“交通肇事后”,司法解释也只将其具体为“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也没有明确这里的“逃逸致人死亡”是否要求其之前的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 对此,我们既可以理解为这有可能是基于立法力求文字简洁的考虑,而默认了此中的逃逸要求有交通肇事罪为前提,也可以认为立法者认为此处是否要求前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并不重要,因为此处的侧重点在于逃逸这一行为导致的被害人死亡这样一种严重的后果,也就是说,因为有了这样一种严重的后果,才有必要将对逃逸这样行为的处罚法定刑提到更高的档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车祸导致人死亡怎么判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酒驾驾驶致人死亡如何赔偿,酒后驾驶致人死亡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3、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656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因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在审理此案时,存在两种争议,一种观点认为顾某的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另一种观点认为顾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本案之所以不认定交通肇事罪,关键在于如何正确认定法律所指的“道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的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而本案的案发地是在顾某家中的庭院内,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道路范畴。所以不能以交通肇事罪追究顾某的刑事责任。
9月,顾某晚上开车回自家的院内,由于夜间光线太黑,顾某又喝了一些酒,在倒车时将外甥迟某碾压在车轮下,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顾某立刻报警。公诉机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向提起公诉。
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因顾某有自首情节,最终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许天如有期徒刑3年。
此案中,顾某在自家院内倒车,应当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应当预料到驾车不慎可能导致他人伤亡的后果,但他没有采取谨慎的措施,致使他人死亡。其行为在主观上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客观上存在致人死亡的结果,而且其过失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完全符合我国《刑法》第233条规定的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犯罪构成,依法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故意杀人致人死亡与过失致人死亡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两者的定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三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此处还涉及到一个未遂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此处涉及到数罪并罚与择一重罪处罚,显然过失致人死亡和未遂是两起没有关联的案件,所以选择择一重罪处罚。此案件未遂罪比过失致人死亡罪要重,所以判决应该是参照未遂罪来判刑。
二、属于故意罪的情节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1)防卫过当的故意;
(2)义愤,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
(3)激人,即本无任何故意,但在被害人的、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
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
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
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4)受嘱托,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5)帮助他人自杀的;
(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故意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三、故意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其根本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方面,前者以故意为其心理主观状态;后者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后者相对量刑较轻。故意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故意罪是对死亡的结果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过失致人死亡罪则对结果的发生持否定的态度。从上文,我们可以看出故意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主要在于行为人的主观心理上。大家是不是已经学习到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了。如果大家在这方面还有疑惑,可以联系我们的,他们将为你提供专业解答。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6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车祸致人死亡要判几年?
车祸致人死亡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因为根据我国《刑法》当中明确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如果致人死亡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解决是需要按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来进行处罚,若是存在交通肇事逃逸的,将是需要按照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处罚。
10w+浏览
交通事故
追小偷致人死亡被起诉是什么罪,过失致人死亡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最近听说了这样的一件事情。一个洛阳的名叫曹天(化名)的小伙儿,眼看着小偷骑着自己同事的助力车要跑,连忙追去。在追赶过程中,他责令小偷停车,但是小偷并不予理睬。责令未果后曹天随刻抽出自己身上的皮带朝小偷的身上抡去。结果,小偷被打到后由于身体失去平衡而当场摔死。r曹天的行为是见义勇为还是犯罪!或者说曹天!近日,洛阳市洛龙区人民刚刚审结不久前发生的一起案件,引起了巨大的争议。一审的法官认为,曹天(化名)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r现在,大多数的事情都推出了一个理念,那就是以人为本。生命第一的理念似乎在漫漫地弘扬开来了。的确,先不论是谁对谁错,只要是对其个人人身有了伤害,那就会按照情节的严重与否给予相应的赔偿或者刑罚。不知道相关的法律是不是支持这样的观点还是不支持这样的观点。法律和生活的规则,往往有些时候会发生些冲突和分歧的,但都是以为法律为准绳的。不过公民和执法的人同样在制止犯罪造成意外死亡,法律是不是向执法的人倾斜呢!如果上面是警察在追赶小偷的话,而后也致于小偷意外死亡,是不是警察不会承担任何后果,因为警察是在办案。那么,公民在追赶自己的财产免遭经济损失的时候,致小偷意外死亡就会被判刑三年,这也是有法律支持的吗r小偷偷东西,不就是犯罪行为吗公民制止这样的行为难道不是见义勇为吗为什么追赶小偷被认为是犯罪了追赶小偷可以预见意外死亡,但难道追赶小偷就是为了想让他死吗!这是截然不同的概念。大家都知道,在财产遭受损失的时候,第一反应是挽回,怎么来挽回,当然是要立刻追赶讨回,而不是去想着怎么去置于小偷于死地的。判追赶小偷致死的小伙子三年徒刑,有失于社会公德,也不知道到底是哪一条相关法律文件上面是这么写的。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656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逃逸致人死亡的成立条件是什么,逃逸致人死亡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成立条件 1“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客观方面 笔者认为准确把握“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客观要件,应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逃逸与死亡结果的因果性;即受害者的死亡与肇事者的逃逸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如果受害人因肇事行为已经死亡,或者,虽没有死亡,但濒临死亡,即使及时救助也得死亡,则二者没有因果关系。 第二,逃逸与死亡结果因果关系的序列性;即逃逸致人死亡的因果关系必须遵循刑法因果关系中原因在前,结果在后的规则;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只应是逃逸行为在先,死亡结果在后。如行为人交通肇事当场致被害人死亡而后逃逸的,因死亡与行为人的逃逸无因果关系,不属于“因逃逸致人死亡”;如因认识错误而认为被害人已经死亡,但被害人确因行为人逃逸,抢救失时而死亡的,不影响认定为“因逃逸致人死亡”。 2“因逃逸致人死亡”的主观方面 刑法理论界对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主观方面意见不 一,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人应当是明知自己的逃逸行为可能会致受伤者死亡,即在主观上必须是间接故意。 第二种观点认为,“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罪过形式只能是过失,不能是故意。 第三种观点认为,将“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心理态度只限定在“间接故意”或者“过失”的范围的观点并不符合司法实践的复杂情况,对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罪过,不应作简单的理解,应当既有故意也有过失。具体说,“希望”或者“放任”死亡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都可能存在。 笔者认为 第三种观点是正确的。 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作为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其实质内容是交通肇事逃逸和遗弃致人死亡二项内容的结合。交通肇事后,行为人不履行抢救义务,遗弃被害人致被害人死亡,法律规定名为“逃逸致死”,实为“遗弃致死”。 从行为实质看,单纯的逃逸行为,显然不能作为故意行为看待。而交通运输肇事后,行为人在事故面前,恐惧、胆怯、惊慌失措是很常见的,为逃避责任弃受害人不顾,径行逃跑,发生受害人死亡结果;不管行为人凭经验认为被害人不至于死,或者不管被害人是死是活都要逃跑;或者希望被害人死去,这样交通事故案件就不会被人发现;都不影响被害人死亡归则于行为人肇事行为和肇事后遗弃被害人,导致抢救义务缺失的原因。所以,“因逃逸致人死亡”中故意和过失的心态都存在。 《解释》第5条第1款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并未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限于间接故意或过失。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飙车致人死亡怎么判刑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