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营养费计算标准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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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应赔偿的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交通事故营养费计算标准

交通事故要是造成了他人人身的损害,此时就会按照实际发生的项目对其进行赔偿,这里面就包括了营养费方面的赔偿。那大家知道什么是交通事故营养费吗?而交通事故营养费计算标准又是怎样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交通事故营养费

交通事故营养费,它是交通事故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入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出的费用,是一种辅助治疗。

合理营养是促进康复的物质基础。

交通事故受害人的营养状况,直接关系到手术的成败和疾病的治疗,尤其是危重病人,往往不能依靠普通进食来解决营养问题。

适当的营养支持能显著地改善受害人的营养状况,有效地配合临床,缩短住院时间,促进尽快康复。因此,营养费的支出对于受害人的治疗和康复有着不同程度的需要。

二、交通事故营养费的计算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确定营养费的根据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的意见;

其中,最重要的根据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虽然本条规定医疗机构出具意见只能作参考,但这一意见非常重要,是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确定营养费给付的重要依据。

2、关于营养费的给付标准,本条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一般参照受害人的伤残情况酌定。

还需注意的是,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的营养,必须是因侵权人的行为受到损害,为弥补该损害而需要补充的营养。

如果受害人需要补充的营养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无关,则受害人不得就该营养费提出赔偿要求。

营养费的赔偿标准,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的比例计算。

从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中知道,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现实中对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进行营养费的赔偿,则一般实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进行赔偿的。上文中小编给出的信息可能不够完善,如果您对该问题还有什么疑问,敬请咨询我们律图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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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养费用的范围。
1,营养费用是日常饮食所不囊括的费用。即当事人对营养费用的请求是排除一般饮食费用范围的请求,营养费效果的产生是受害人通过一般饮食所无法达到的。
2,营养费用为恢复身体健康所必须。即受害人对营养费用的要求是为身体的健康恢复所必要的,或是具有紧迫性质,只有此种条件下受害人才可以对营养费用提出赔偿请求。
二,营养费用的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4条中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因此对于营养费用的确定额度可以参照两个方面来进行。即:
1,以身体受损程度为依据。身体的受损程度可以依据医院的诊断证明,若是造成伤残的,可以依据鉴定机构的鉴定等级证明来确定,受伤程度越高,所获得的营养费用也应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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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营养费的范围
在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中,对营养费的认定最富有弹性,法官没有具体标准可参照,又不能从医学角度进行阐明。在目前审判实践中,往往只要受害人住院治疗,法官就支持营养费,不住院治疗就基本上不考虑营养费。
营养费认定的根据是受害人伤情及伤残的具体情况,下面是一些常见的需要增加营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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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营养费的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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