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涉及夫妻共同债务,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债权人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取得共同财产的一方提出异议。因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即使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双方对共同债务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若属于其他类型的共同财产取得情形,关键看债权债务关系是否与该共同财产取得有直接关联。若该财产取得损害了债权人债权实现,债权人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可行使撤销权等权利来维护自身权益。例如,债务人以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给共同财产取得方,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依法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总之,债权人能否提出异议需结合具体法律关系和事实判定。
二、债权人能否撤销强制执行
一般情况下,债权人不能直接撤销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程序启动后,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如果存在法定可撤销执行的情形,比如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等,可通过法定程序解决。例如,若原生效判决经再审被改判,导致执行依据不存在了,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
但如果是执行和解等情况,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新协议并经法院认可,可变更执行内容或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等,但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撤销强制执行。总之,撤销强制执行需符合法定事由并依特定法律程序进行,而非债权人单方面决定。
这取决于具体情形。若债务人通过离婚协议转移财产,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根据《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但债权人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在探讨债权人能否向取得共同财产的一方提出异议时,我们知道这涉及到复杂的债权债务与财产分配关系。如果债权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损,是有权利提出相关异议的。但这一过程需要遵循一定法律程序和证据规则。比如,债权人需要证明债务确实存在且该财产分配影响到了其债权实现。而且,不同类型的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的处理方式也有所不同。若您对债权人提出异议的具体流程、所需证据或者其他相关法律细节还有疑问,不要错过寻求专业帮助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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