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权属于公民最基本的一项权利,无论是在哪个国家或地区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只不过可能不同国家对人格权的保护力度不一样。那么大家知道人格权的种类包括哪些吗?律图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按照不同的标准,人格权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学理上根据权利客体不同,将人格权分为物质性人格权和精神性人格权,前者主要包括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后者包括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自由权、名誉权、贞操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
一、物质性人格权包括哪些
(一)生命权
生命权是指自然人维护自己生存利益的人格权。生命权的客体是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利益。
(二)健康权
健康是指(人体)生理机能正常,没有缺陷和疾病。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依法维护自己的生理机能正常活动的人格权。健康权是以生命权为前提和基础的人格权。
(三)身体权
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依法维护身体组织完整并自主支配其身体组织的人格权。身体是生命和健康现象的物质基础,法学意义上的身体包括两部分,一是主体部分,二是附属部分。主体部分是人的头颅、躯干、肢体的总体构成,包括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是身体的基本内容。附属部分,如毛发、指(趾)甲等附着于身体的其他人体组织。民法理论上认为,自然人的身体器官、组织的完整性利益同样是人格权的保护客体。
二、精神性人格权
(一)姓名权
姓名权是指自然人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姓名权的客体是自然人的姓名。姓名是自然人依法命名的与他人相区别的文字符号。
(二)名称权
名称权是指自然人以外的其他民事主体依法决定、使用和改变自己名称的权利。名称权的主体是具有特殊民事主体资格的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法人等社会组织。名称权的客体是非自然人民事主体的名称。
(三)肖像权
肖像是指以一定的物质形式再现的人物形象。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的使用和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肖像权是特定的自然人的专属权利。肖像权的客体是自然人的肖像。
(四)名誉权
名誉是指人们对民事主体德才素质的综合评价。这种评价不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评价,也不是一种自我评价,而是公众对特定人的评价。
名誉权是指民事主体对自己获得的社会评价所享有的不受非法侵害的人格权。名誉权代表民事主体的人格尊严,是民事主体参与社会活动的基本法律条件。名誉权是纯精神性的权利,故不具有可转让性。
名誉权的主体具有广泛性,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
就侵害名誉权而言,它是指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毁损他人名誉,导致对权利人的社会评价降低。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即使没有故意而只有过失,只要客观上造成他人名誉贬损的事实时,都可以认定是侵犯名誉权的行为。但是,属于依法进行的合法行为,即使客观上造成了他人的名誉贬损,也不属于侵犯名誉权。比如,国家司法机关依法揭露罪犯,是依法定职权进行的合法行为,当然不是侵犯罪犯的名誉权。
(五)隐私权
隐私权是指基于特定的自然人而存在的,本人对于不愿公开的私人生活和私人信息依法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隐私权的客体是权利主体依法得到尊重并不愿公开披露的私人秘密。
综上可知,人格权可以分为物质性人格权和精神性人格权,具体包括的内容不同,大家可以从上文中进行详细了解。希望这些内容对你有所帮助,您如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律图网站相关律师,他们会根据您的情况,为您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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