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资产一般停牌多久,收购资产的程序

最新修订 | 2024-02-25
浏览10w+
赵璐律师
赵璐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6364人
专家导读 收购资产停牌的时间要根据收购公司的具体情况,法律也没有具体的规定。二、收购资产的程序1、内部决策程序2、签署资产收购协议3、依法办理相关资产的交付手续。
收购资产一般停牌多久,收购资产的程序

公司之间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公司要不断的发展和壮大自身。如果发展不顺利就会被收购,从而促进收购公司的发展。那么收购资产一般停牌多久?律图小编在下文就为大家浅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收购资产一般停牌多久

收购资产停牌的时间要根据收购公司的具体情况,法律也没有具体的规定。

二、收购资产的程序

1、内部决策程序

2、签署资产收购协议

3、依法办理相关资产的交付手续

三、资产收购与购买资产式兼并的区别

(1)资产范围不同  出资购买资产式兼并指兼并公司使用现金、股份或其他有价证券购买目标公司全部资产以实现兼并。以购买资产式的兼并,所购买的资产转移的是合并中解散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能把财产的一部分排除在外,因为这同合并使解散公司即时消灭而不需清算不相容。资产收购不发生财产的概括转移,可以只转让“实质全部”的财产。

(2)债务承担不同  公司兼并的效力之一是债务承继,即被兼并的公司的全部债务通过法律的规定自动转给存续或新设公司。资产收购中,除买方公司在合同条款中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买方公司只要对所购资产支付了合理对价,就不再承担卖方公司的任何债务。

(3)股东地位不同  公司兼并时,被兼并的公司的股东原则上成为存续或新设公司的股东。资产收购中,资产转让的对价归属于卖方公司自身,即使对价是股份,卖方公司也可以作为持股公司自己持有股份,卖方公司的股东的身份不会变化。

(4)法律后果不同  出资购买资产式兼并的后果使被兼并方的主体资格消灭,而且,被兼并公司可以不经过清算手续即时消灭。

这种消灭是固有的法律效力。资产收购中,即使是全部资产转让,也不发生卖方当然消灭的法律效力。如果需要解散,则要由卖方公司作出解散决议、履行清算手续。

四、资产收购的特征

资产收购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资产收购协议的主体是作为买卖双方的两家公司,而不包括公司股东在内。因此,资产收购与控制权收购、股权收购的主体存在本质区别。

2、资产收购的标的是出售公司的某一特定资产,且不包括该公司的负债。

3、资产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公司与目标公司各自保持自己的独立法律人格。

4、资产收购的法律关系虽然较为简单,但也可能发生相应的交易成本。

五、收购资产的注意事项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收购处于成熟期的企业帮助其完善上下游产业链,理论上对交易双方均有益处。从并购案例看,不少上市公司的并购都出于打通产业链或者延伸业务的打算。”市场人士分析说,“但是,上市公司高溢价的收购却往往和微利或亏损资产捆绑,个中缘由不免令人生疑。”随着超募资金主导的并购战持续上演,更多的悬疑在等待答案:收购资产未来是否能够达到承诺的预期?高溢价的交易背后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谁又会成为第一个“自食苦果”者?

收购资产是市场发展的一个结果,收购公司可以发展壮大,有利于保证自愿的合理利用。当然,收购资产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如有什么疑问,小编建议来电咨询律图网站在线专业律师,这是很有帮助的。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6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7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收购资产一般停牌多久,收购资产的程序
一键咨询
  • 162****81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1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5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0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1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2****04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7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8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5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5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6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0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7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8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8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资产收购会停牌吗
停牌是指股票由于某种消息或进行某种活动引起股价的连续上涨或下跌,由证券交易所暂停其在股票市场上进行交易。待情况澄清或企业恢复正常后,再复牌在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收购停牌要根据收购公司的具体情况,一般会停牌。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我姐姐他们公司现在已经准备新三板的公司上市了,需要给资产重组一下,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是什麽
[律师回复] 我国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基本流程:
这里资产重组特指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来取得上市的地位。
资产重组一般要经过两个步骤:
首先是收购股权,分协议转让和场内收购;
其次是换壳,即资产置换。
本文将对我国资产重组的一般程序作简单的介绍,实践中应根据个案灵活处理。
第一部分 资产重组的一般程序
第二部分 资产重组流程图
第三部分 资产重组的操作实务
资产重组的一般程序
第一阶段 买壳上市
第二阶段 资产置换以及企业重建
第一阶段 买壳上市
目标选择
明确并购的意图与条件,草拟并购战略
寻找、选择、考察目标公司
评估与判断
全面评估分析目标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制定重组计划及工作时间表
设计股权转让方式,选择并购手段和工具
评估目标公司价值,确定购并价格
设计付款方式,寻求最佳的现金流和财务管理方案
沟通:与目标公司股东和管理层接洽,沟通重组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谈判与签约:制定谈判策略,安排与目标公司相关股东谈判,使重组方获得最有利的金融和非金融的安排。
资金安排:为后续的重组设计融资方案,必要时协助安排融资渠道。
申报与审批:起草相应的和必要的一系列法律文件,办理报批和信息披露事宜。
第二阶段 资产置换及企业重建
宣传与公关:
对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地方政府、国有资产管理 部门以及目标公司股东和管理层开展公关活动,力图使资产重组早日成功。
制定全面的宣传与公共关系方案,在大众媒体和专业媒体上为重组方及其资本运作进行宣传。
市场维护:设计方案,维护目标公司二级市场。
现金流战略:制定收购、注资阶段整体现金流方案,以利用有限的现金实现尽可能多的战略目标为重组后的配股、增发等融资作准备。
董事会重组
改组目标公司董事会,取得目标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制定反并购方案,巩固对目标公司的控制。
注资与投资
向目标公司注入优质资产,实现资产变现。
向公司战略发展领域投资,实现公司的战略扩张。
ESOP(员工持股计划)
在现行法律环境下,为公司员工制定持股计划。
资产重组流程图
资产重组的操作实务
明确的合理的重组动机
重组目标的选择
资产重组的前期准备
展开资产重组行动
申报与审批
企业重建
公共关系
明确的合理的重组动机
获取直接融资的渠道
产业发展的战略需求
二级市场套利
提高公司形象
资产上市套现
收购股权增值转让
目标公司的选择
合适壳资源的一般条件:
符合重组战略
合适的产业切入点
资产规模和股本规模
符合重组方的现金流
资源能被迅速整合
目标壳资源的评价指标:
目标不同的两种重组方式:
战略式重组关注
行业背景
公司运营状况
重组难度
地域背景
财务式重组关注
股权设置
公司再出让
融资能力
现金流
公司重组陷阱:
报表陷阱:大量应收帐款、无力收回的对外投资、连带责任的担保、帐外亏损。
债务现金:额外的债务负担使重组方不能实现现金回流,陷入债务现金。
重建陷阱:无法改组董事会、无法重组上市公司、受当地排斥。
资产重组的前期准备
1. 设定合适的收购主体
没有外资背景:由于目前政策限制,人民币普通股不允许外资投资,所以设计收购主体时,必须使它没有外资背景。
50%的投资限制:根据《公司法》的要求,公司的对外投资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因此,重组方应该因目标而异选择收购主体。
2. 买方形象策划
推介广为人知、实力雄厚的股东
实力雄厚、信誉卓著的联合收购方
展示优势资源、突出卖点
能表现实力、信任感的文字材料
比如政府、行业给公司的荣誉,媒体的正面报道、漂亮的财务报表、可信的资信评估证明。
详尽的收购、重组计划
印制精美的公司简介材料
展开资产重组行动
1. 资产重组的基本原则
合理的利益安排
积极的与各方沟通
处理好与关联方的关系
2. 股权收购价格确定
两大基本方式:
以净资产为基础,上下浮动
以市场供求关系决定
重组方尤其应该关注现金流出总额,而不是价格本身。价格只是交易的一部分,应该与交易的其他条件结合。
3. 资产重组的典型方式
方正科技模式(二级市场收购)
青鸟天桥模式(先收购,再授让股权)
新太科技模式(反向收购)
托普科技模式(先注资,后收购)
创智科技模式(合资新公司,间接控股)
科利华模式(帐面对冲)
申报与审批
1. 重组中的各种组织
管理部门
财政部和地方各级国资局
中国证监会及地方证管办
沪、深交易所
中介机构
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或审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
并购顾问
2. 国有股权收购申报文件
①转让股权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②政府或有关部门同意转让的意见
③双方草签的转让协议
④公司近期的财务报告
⑤资产评估资料
⑥公司章程
⑦提供有关部门对公司产业政策的要求
⑧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3. 向证券监管部门申报
将国有股权转让获财政部批准后签署的正式合同或法人股转让签定的合同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向深、沪证交所申报分两种情况:
若转让不超过总股本30%,仅需向相应证交所报告并申请豁免连续披露义务及申请公告和办理登记过户。
若转让超过总股本30%,则应先后向中国证监会和相应证交所申请豁免全面收购以及连续披露义务并申请公告和办理登记过户。
4. 上市公司收购申报程序
公告:当获得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后,应在指定的报纸上进行公告。
过户:法律意义上讲,股权过户是收购行为完成的标志。公告发布后,双方应该去证券登记公司办理过户登记。
企业重建
1. 管理整合
改组董事会及管理层
文化融合
制度整合
人力资源问题
部门机构调整
2.战略协同
调整公司经营战略
收购方结合重组调整经营战略
①确立上市公司作为重组方发展的地位;
②优良资产注入上市公司,转移不良资产;
③合理处理上市公司的业务与资产。
确立上市公司经营战略
①注重公司专业形象,提高净资产收益率;
②注意避免同业竞争。
重构公司核心优势
选择和突出产品的竞争优势,扩大生产规模,降低成本开支,或加强技术开发、市场营销。
组织现金流
对原有资产保留经营或出售,投资建设新利润增长点,包括配股、增发、发行企业债券、股权质押贷款、抵押贷款等。
周期一般是18~23个交易日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07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所在的公司是家上市企业,听同事议论公司最近资产重组停牌的事情,说是个好事,我是听不明白,所以想问问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会停牌吗?停多久?
[律师回复] 股票重组停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中指出,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停牌后连续筹划重组的,停牌不超过5个月;筹划非公开发行的,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
停牌期间更换重组标的的,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复牌,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满3个月后不得更换重组标的并继续停牌。对滥用停牌和无故拖延复牌的,将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备忘录》主要从明确相关重大事项的最长停牌时间、加大投资者对长期停牌行为的监督、细化停复牌事项的信息披露要求、强化停牌约束和加强中介机构作用等五个方面对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予以规范,并加强了对停复牌业务的监管。
备忘录还规定,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相关方筹划控制权转让和募集资金不涉及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的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募集资金涉及重大资产购买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
通过上面关于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会停牌吗?停多久?问题的解答,相信你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能帮到你!
收购公司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公司收购流程:
一、收购意向的确定(签署收购意向书)。
收购股权涉及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及财务问题,整个收购过程可能需要历经较长的一段时间,包括双方前期的接触及基本意向的达成。在达成基本的收购意向后,双方必然有一个准备阶段,为后期收购工作的顺利完成作好准备。这个准备过程必然涉及双方相关费用的支出及双方基本文件的披露,如果出现收购不成或者说假借收购实者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行为,必然给任一方带来损失,同时为防止被收购方有可能与他人磋商收购事宜及最终拒绝收购的问题,必须有个锁定期的约定,因此这个意向书必须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作出足够的防范。
二、收购方作出收购决议。
在收购基本意向达成后,双方必须为收购工作做妥善安排。收购方如果为公司,需要就股权收购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如果收购的权限由公司董事会行使,那么应由董事会形式收购决议,决议是公司作为收购方开展收购行为的基础文件。如果收购方为个人,由个人直接作出意思表示即可。
三、目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其它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这点是基于的《公司法》规定而作出的相应安排,我们知道,股权收购实质上是目标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行为,该行为必须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转让股权必须经过公司持表决权股东过半数同意,其它股东对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那么要顺利完成收购,目标公司的股东必须就上述事项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明确同意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上述股东会决亦是收购和约的基础文件。
四、对目标公司开展尽职调查,明确要收购对象的基本情况。
尽职调查是律师开展非诉业务的一个基本环节,也是律师的基本素质要求,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律师必须本着勤勉、谨慎之原则,对被调查对象做全方位、详细的了解,在此过程中,必要情况下可聘请相关会计机构予以协助调查。尽职调查所形成的最终报告将成为收购方签定收购和约的最基本的判断,对尽职调查的内容。
五、签订收购协议。
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双方就收购问题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收购协议,收购协议的拟订与签署是收购工作中最为核心的环节。收购协议必然要对收购所涉及的所有问题作出统一安排,协议一旦签署,在无须审批生效的情况,协议立即生效并对双方产生拘束,同时协议亦是双方权利义务及后续纠纷解决的最根本性文件。收购协议应具备下列条款:
1、收购对象的基本情况阐述;
2、双方的就本次收购的承诺;
3、收购标底;
4、收购期限、方式及价款支付;
5、收购前债权债务的披露、被收购方涉及抵押、担保、诉讼、仲裁的披露及违反相关义务股东的担保责任;
6、收购前债权债务的安排及承诺;
7、保密条款;
8、违约责任;
9、争议解决。
六、后续变更手续办理。
股权收购不同于一般的买卖,必然涉及股东变更、法人变更、修改公司章程等问题,对于上述变更及办理登记手续,目标公司及其股东必须履行相应的协助义务;因此建议股权转让款的支付应拉长支付时间,预留部分保证金待上述程序办理完毕时支付。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收购资产一般停牌多久,收购资产的程序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收购资产一般停牌多久,收购资产的程序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7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收购资产一般停牌多长时间,收购资产的程序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收购资产一般停牌多长时间,收购资产的程序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你好,朋友现在有钱了,想要买一套房子,问一下咸阳购房合同网签一般需要走哪些程序?
[律师回复] 网签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二,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三,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五,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另外,在签约时需要注意,对于开发商提出的自己认为不合理的条款,需要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进行协商,如果您认为您的利益在合同当中无法保障,而开发商又不同意修改或补充的话,购房者有权重新选择开发商及楼盘。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收购资产一般停牌多长时间,收购资产的程序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收购资产一般停牌多长时间,收购资产的程序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企业停产停工的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企业停产停工的程序问题解答如下, 目前,虽然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企业停产停工的程序,但停产停工毕竟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因此本律师认为仍然应当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广东省的生产和制造型企业相对较多,在2008年的时候由于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很多企业处于停产停工的边缘,为了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于2008年12月8日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裁员、停产、倒闭及职工后续处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的通知。由于该《指引》是在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的情况下颁布的,只能作为企业停产停工的指导性文件,并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该《指引》的第二部分仅粗略的规定了停产停工前向员工说明情况的前置程序,具体规定如下:“企业决定停工停产时,首先应当向职工说明情况。企业非因劳动者原因而停工停产的,应当采取会议等方式向职工说明停工停产原因、期限、停工停产期间拟安排的工作任务情况和拟执行的工资支付标准等相关情况,听取职工意见,并依法作出解释答复。企业在可能或已经出现停工停产情形时,请及时向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情况,在劳动保障部门指引下做好预案,并将职工异常情况随时报告劳动保障部门,共同确保停工停产期间的企业秩序与社会秩序的和谐安定。”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07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的叔叔是一家公司的股东,我想知道关于召开股东大会不停牌是什么意思呢?有什么程序吗
[律师回复] 股东大会的表决环节是上市公司股东行使权力、表达意思的重要一环,新修订的《公司法》在这个环节更有重大突破。新《公司法》首次引入了累积投票制。所谓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上述条款有关累积投票制是对传统的“一股一权”表决原则的突破,该制度始于美国依利诺斯州1870年所制定的《公司法》,后为世界上不少国家和地区的公司立法所采用。通过累积投票制,在制度上增强了小股东选举董事和监事的权重,一定程度上平衡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关系,成为保护少数股东的一项重要措施。
该条款为任意性规范,由公司章程约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
此外,《股东大会规则》总结监管经验,增加了网络投票制度的相关规定。中小股东要想利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保护自身权益的根本基础是他们必须参加股东大会,现实是中小股东参会的比率非常低,参与成本高是重要原因。网络投票制度能大幅度降低中小投资者出席股东大会的成本,提高他们参加股东大会积极性。由此,现场开会是基本要求,非现场参与可以作补充,较好地兼顾了公司和股东双方的需求。
鉴于提请审议的提案经过充分酝酿,并予以公告,现场修改提案难以得到充分讨论,不能保证得到相关专业论证,部分股东也无法在短时间内作出合理判断,《股东大会规则》特别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提案时,不得对提案进行修改,否则,有关变更应当被视为新的提案,不得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离婚程序,什么是一般程序?什么是简易程序?
[律师回复]
1、立案的方式、手续不同
普通程序的立案方式是群众举报一部门移送一执法检查一上级交办四个不同范围受理审查立案,都属有影响和一般普通的案件而简易程序立案是在执法检查中,当场发现违法事实,予以处罚的违法事件。所以,受理方式相对普通程序而言要简便,范围要窄一些。
立案手续办理也不一样,普通程序的立案程序,要限期由办案人员根据立案线索提出立案报告或填写立案审批表,报档案负责人审批或集体研究决定,认为后果性质严重,且具有惩戒效应需给予处罚才审批立案而简易处罚程序中没有明确规定审批手续,现场检查中来不及办理立案审批手续。但对罚款应持慎重态度。
2、调查的内容、形式不同。普通程序调查的内容:一是对案件证据材料需进一步调查取证:二是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在此期间,当事人及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轻移证据三是对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并有举证的义务。而简易程序调查取证比较简单,只要是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 处罚依据,就可以依法作出处理。
否则,对于事实不够清楚,证据不足的案件只能适用普通程序进行调查取证。调查形式也不同。普通程序调查终结,要形成综合报告,分别作出处理意见,按照案件管理的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和不给予行政处罚,由办案单位负责人签字生效而简易程序不一定要适.用这种复杂的登记式处罚形式,当场发现当场处理。
3、处罚的幅度不同;
普通程序:适应的处罚幅度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一千元以上,对个人五十元以上的罚款。适用听证程序对单位以五万元以上,个人处以三千元以上罚款决定而简易程序仅适用对个人五十元以下处罚,法人和其他组织一千元以下的处罚或警告。
4、结案的时间不同。
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结案时间一般是当场处罚,最长时效不超过三个月而普通程序案件的结案时间一般为六个月,重大疑难案件经允许还可延长。
交通事故简易程序转一般程序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是的。
一、交通事故处理的简易程序
(1)案情简单、仅造成车物损失或人员受轻微伤的轻微、一般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责任认定无争议的,可适用简易程序
(2)执勤民警使用《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记录表》处理的交通事故,可适用简易程序
(3)当事人根据快速处理事故现场的有关规定自行处理现场后,经事故科(组)确认无误的,可适用简易程序。
二、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
对不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交通事故,及当事人不同意使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应使用一般程序处理事故现场。
(1)交通事故调查取证的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按规定接受讯问,如实回答。证人接受询问时应当如实反映情况。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规定: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3)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应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
(4)对事故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事实、事故责任,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并告知当事人的权利。被处罚人可以陈述和申辩。当事人如对处罚有异议的,应提出复核或听证申请。
(5)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规定。办案人员应按规定对事故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调解。经调解,各方当事人达成损害赔偿协议的,由办案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并送达各方当事人。
(6)交通逃逸事故的追查。发生交通逃逸事故后,受害人或目击者应记清肇事逃逸车的车号、车型、颜色及逃逸方向,并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或者向附近的巡逻、值勤民警报告。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7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收购资产 停牌时间有多久,需要哪些程序
收购资产停牌的时间要根据收购公司的具体情况,法律也没有具体的规定。收购资产的程序:1、内部决策程序。2、签署资产收购协议。3、依法办理相关资产的交付手续。收购资产是市场发展的一个结果,收购公司可以发展壮大,有利于保证自愿的合理利用。当然,收购资产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
10w+浏览
公司经营
什么是简易程序什么一般程序
[律师回复] 简易程序是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的,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独立的第一审诉程序。简易程序只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
相关法律知识:
第一百五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第一百五十八条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
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九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和证人、送达诉讼文书、审理案件,但应当保障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
第一百六十条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不受本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六十二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607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经营管理 > 收购资产一般停牌多久,收购资产的程序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