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生产销售劣药的量刑标准是啥
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一般指造成轻伤或者重伤,或轻度残疾、中度残疾等。“后果特别严重”比如致人死亡、重度残疾、三人以上重伤等。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二、生产销售劣药罪应该怎么认定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认定需考虑以下方面:犯罪客体:该罪侵犯的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且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指造成轻伤或者重伤,或轻度残疾、中度残疾等。劣药是指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等。犯罪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主观方面: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劣药而生产、销售。如果是过失生产、销售了劣药,不构成此罪。 若符合上述条件,可能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会依据《刑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一般指造成轻伤或者重伤,或轻度残疾、中度残疾等情形。“后果特别严重”通常包括致人死亡、重度残疾、三人以上重伤等。 另外,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在探讨生产销售劣药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时,我们知道这关乎诸多法律细则。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但实际案例中,如何界定“严重危害”与“特别严重后果”呢?这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比如造成多人重伤、死亡等不同程度的损害。若您对生产销售劣药量刑标准的具体适用、相关法律条文解读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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