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关系本身属于一种拟制的血亲关系,可以成立当然也就可以因为一些原因而解除。那么这个收养关系在解除之后,会有怎样的法律效力呢?针对这个问题,律图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收养关系解除后有什么效力
(1)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2)由养父母抚养成人的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且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3)对于养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补偿其支出的生活费与教育费。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5)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6)对于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二、收养关系解除的条件
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成年的被收养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1)双方就解除收养关系达成合意;
(2)双方均须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3)在夫妻共同决定形成的收养关系解除时,仍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
(4)不能达成协议的,可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在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时,人民法院应依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加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判决解除。
以上就是对解除收养关系后所产生的法律效力的介绍,同时小编还为大家带来了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收养关系的解除可能会产生一些纠纷,如果你不知道该如何出来才好的话,不妨委托我们律图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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