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窃未遂被当场抓住算犯法吗
二、盗窃罪的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把偷窃自己家属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解释》规定,对此类案件,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二)盗窃既遂与未遂
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我们主张失控加控制说,即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被害人的失控与行为人的控制通常是统一的,被害人的失控意味着行为人的控制。
但二者也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即被害人失去了控制,但行为人并没有控制财物,对此也应认定为盗窃既遂,因为本法以保护合法权益为目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分到底是社会危害性的区别。就盗窃罪而言,其危害程度的大小不在于行为人是否控制了财物,而在于被害人是否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因此,即使行为人没有控制财物,但只要被害人失去了对财物的控制的,也成立盗窃既遂,没有理由以未遂论处。
1、盗窃未遂的分类:
未遂分为不能犯未遂和能犯未遂,这个区别在于主观意识的不同;如果属于能犯未遂,虽然没偷到,但所有犯罪行为已经实施,因主观之外的原因而被抓,已有犯罪事实。
2、盗窃未遂的立案标准: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由此看出,我国刑法按照犯罪构成的要件,对未遂形态的犯罪作出了界定并规定了处罚原则盗窃未遂的,仍然构成犯罪,不过由于是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换句话说,也就是最终的宣告刑还要结合全案的从轻、减轻情节来认定,也应当根据盗窃金额计算。
由此可见,盗窃未遂其实是构成犯罪的,不过相比较既遂而言,我国《刑法》会进行相应的从轻处罚,也就是说根据盗窃者犯罪未遂的原因:如果属于能犯未遂则有犯罪事实,如果属于不能放未遂也构成犯罪,以及盗窃的具体情节来处理盗窃未遂。相信看到这里,各位读者对于“盗窃未遂被当场抓住算犯法吗”这一问题的困惑也已经得到解决了,如果各位亲爱的读者在生活中遇到了一些法律问题,不妨来咨询我们律图网站的律师,我们会以专业素养来解答每一个问题,期待我们的回答能给您们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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