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有效期过了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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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瑞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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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规定: “第四十条 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
投标有效期过了怎么办

在工作中,大家的日常工作中,经常可以听见招标投标这两个词。对于这个,想必大家都不会陌生。当某公司对一项事物投标后,就会产生相应的投标有效期,那么,如果,投标有效期过了怎么办呢?律图现在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吧。

一、投标有效期过了怎么办

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规定: “第四十条 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授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授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向招标人提出投标文件无效,不再延长投标有效期,并要求其退还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有效期注意事项

根据《工作规范》第五十条的规定,确定投标有效期应注意以下问题:

1、招标文件应当载明投标有效期。即招标人必须在发出招标文件时,规定对投标人做出承诺的期限。由于药品市场行情瞬息万变,如果招标人的承诺迟迟不能作出,将会极大地增加投标人的经营风险。在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阶段,招标人在开标后三、五个月甚至更长时间不能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情况相当普遍。为了维护投标人的利益,必须要求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

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一般不宜超过90日。这一规定要求招标人在开标后90日内完成评标、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与投标人签订药品购销合同。一般情况下,一个集中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不需要90日。如果招标人采用比较成熟电子商务方式,在30日内完成评标、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与投标人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并无什么困难。《工作规范》把投标有效期规定为一般不宜超过90日,是因为采用手工操作方式进行综合评价,完成评标、定标的工作量很大,需要的时间较多。再加上不可预见的各种事项的影响,将投标有效期规定为一般不宜超过90日是有必要的。

3、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30日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30日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工作规范》作出这一规定,是因为《工作规范》第五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和投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药品购销合同。

如果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或者组织召开药品购销合同签订大会,把所有招标人和投标人集中起来签订药品购销合同,使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所需要的时间大大缩短。招标人虽不能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30日完成评标和定标,但只要能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完成药品购销合同的签订,就无须延长投标有效期,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何法律责任。延长投标有效期极有可能给投标人造成损失,需要招标人给予补偿。所以,招标人对是否延长投标有效期应当十分慎重。尽管不能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30 日完成评标和定标,如果能够合理利用时间,赶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同投标人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招标人不一定必须延长投标有效期。

以上就是关于投标有效期过了怎么办和投标期的注意事项的全部内容了。由上可知,投标有效期过了之后是由招标人来承担相应的损失或是延长有效期。律图再次提醒大家,投标时应谨慎,仔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这次的话题就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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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是以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起点,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为终点的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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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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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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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根据《合同法》第78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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