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凭证的效力如何认定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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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般来说,只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赔偿凭证,并且该凭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的,该赔偿凭证应该就是有效的。和一般民事合同一样,交通事故赔偿凭证也可能出现部分无效、效力待定或可撤销的情况。

交通事故赔偿凭证的效力如何认定

交通事故赔偿一般会开凭证,那么所开的凭证在什么情况下才有较强的法律效力呢?一般情况下双方达成共同协议,所签署的赔偿凭证都属于有法律效力的;但是由于这种凭证是双方私下开的,难免会引起纠纷。那么交通事故赔偿凭证的效力如何认定?接下来让律图小编在下文中告诉您!

一、交通事故赔偿凭证效力如何认定?

一般来说,只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赔偿凭证,并且该凭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的,该赔偿凭证应该就是有效的。和一般民事合同一样,交通事故赔偿凭证也可能出现部分无效、效力待定或可撤销的情况。

二、交通事故赔偿凭证无效情况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凭证应为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三、交通事故赔凭证可撤销情况

按照法律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凭证的、在订立凭证时显失公平的,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凭证,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实践中,尤以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要求重新获赔之案件为多。“重大误解”是从意思表示角度说的,即在凭证签订时当事人因某种原因对事态的判断出现失误,在抱有重大误解的心态下签订凭证,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而“显失公平”主要是从损害后果角度讲的。也就是说,被侵害的当事人的实际损失远远超过预期损失,并且这种利益差超过了法律允许的限度时,其可以“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法院撤销该赔偿凭证。

判断是否属显失公平应考虑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不仅要看签订合同时受害方是否因缺乏经验、技能等,对行为的内容缺乏正当认识能力,还要看凭证是否造成实际损失和预期损失的巨大差异。如果损失差距不大,或者当事人订约时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就应有清楚的认识,则不能请求撤销或变更凭证;反之,则可请求撤销或变更凭证。

综合上述交通事故赔偿凭证的效力如何认定:是根据双方在签署凭证时是否通过有效的法律途径完成的,特殊情况除外。小编提醒:在签署交通事故赔偿凭证时最好是签署由警方开出的正规赔偿凭证,若是双方私自签订可能会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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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反悔,如果直接说就是违约,定金不退;如果以合同条款无法达成一致为由拒签,就不归责于任何一方,定金原数退还。当然,换到开发商的角度也是如此,如果开发商想反悔,往往会在提供合同文本时对一些条款进行苛刻的设置,让购房者无法接受。
所以,这种《认购书》真正的法律约束力,并不强。当然,从保护购房者的角度讲,如果非要走这个程序,还是要提示两点:

一,《认购书》一般只是预约签约的作用,建议认购书中约定的准备签约日期不要太长,以免夜长梦多误事,一周或十天左右为宜。因为有的开发商在房屋不具备出售条件无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往往在《认购书》中约定较长签约周期,用这个方法套取购房者的资金。

二,在《认购书》中购房者的付款数额尽量要低一些。虽然我们前面分析过《认购书》的法律约束力往往不是很强,但不要忘记,一旦签订《认购书》,首先履行义务的是购房者,因为购房者往往要先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或预付款,就算开发商违约,购房者还要追着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不行还要,很麻烦的。而如果购房者违约,人家开发商只要一个通知,直接就扣掉定金了。所以,在这个博弈中,购房者还是处于弱势,既然如此,定金或预付款的数额相对低一些,应该是对购房者更有利的,因为风险会相应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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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购房者无正当理由不按《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开发商有权不予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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