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应持续支付至何时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一般应支付到子女满十八周岁。若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但存在特殊情况,子女虽已成年,不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仍需继续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期限可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二、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具体标准是怎样的
子女抚养费标准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 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此外,抚养费包含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正当理由,子女可要求增加抚养费。
三、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变更的几种常见情况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变更常见情况有以下几种。一是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当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时,子女可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母增加。比如孩子突发重大疾病,原抚养费无法满足医疗费用。二是父或母一方要求减免抚养费,若给付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或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劳动教养,失去经济能力无力给付;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减免,可请求减免。但减免是暂时的,待其情况好转,有给付能力时应恢复给付。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应持续支付至何时呢?一般情况下,抚养费支付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但如果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此外,子女成年后,若存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情况,父母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若你对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支付的具体情形、标准调整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准确答案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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