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利息计算公式,银行利息怎么计算?

最新修订 | 202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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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利息的多少取决于三个因素:本金、存期和利息率水平。利息的计算公式为:利息=本金乘以利息率乘以存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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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是一种新兴的借贷方式,但是民间借贷的利息要高于银行利息,却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民间借贷利息计算公式是什么?银行利息怎么计算?律图小编将在这里为大家解答,请仔细阅读。

一、民间借贷利息计算公式是什么?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借款人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贷款人将款出借给借款人的目的,一般情况下就是为了获取利息。从借款人的角度来看,利率是使用货币的单位成本,是借款人使用贷款人的货币而向贷款人支付的价格;从贷款人的角度来看,利率是贷款人借出货币所获得的报酬率。

其实,利率就是利息与本钱的比值。如果用i表示利率、用I表示利息额、用P表示本金,则利率可用公式表示为:i=I/P。一个单位时间的利息等于本金乘以利率。 比如:月息20‰,10000元每月的利息就是200元。计算公式:10000元×20‰=200元。一般来说,利率根据计量的期限标准不同,表示方法有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按照行业规则,日利率用万分之一来表示,月利率用千分之一(‰)来表示,年利率用百分之一(%)来表示。如果没有特别注明,就表示日利率,‰就表示月利率,%就表示年利率。年月日利率之间的换算公式是: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月利率(‰)/30。比如,当事人借据写的利息是5‰,就表示月息千分之五。如果借据上写的是5%,就表示年息百分之五。如果当事人借据上约定月息是5%,用规范的月息表示方法应该写成50‰。

3、人们常说的“年(月)息多少厘(分)”是指一元本金一年(月)应该支付多少厘(分)利息。比如“月息2分”的意思就是一元钱每月的利息二分钱,月利率是0.02元/1元=20‰,化成年利率就是20‰×12=24%,那么,一元钱每年的利息是2角4分。计算公式:1元×24%=0.24元。

二、银行利息怎么计算?

计算利息银行通常有两种方法,即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

1、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借款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

计息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积数计息法主要用于计算本金经常变化的存贷款利息,比如活期存款。逐笔计息法是用确定的本金和约定的利率,按计息公式逐笔计算利息。

2、笔计息法一般用于计算本金相对比较固定的存贷款利息。比如定期存款。

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年(月)利率×年(月)数。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年(月)利率×年(月)数+本金×日利率×零头天数。还可以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日利率×实际天数。

例如:某甲向某乙借款10000元,约定年息2角,期限二年,实际用款二年零35天,利息多少?“年息2角”是指一元钱每年的利息是2角钱。那么它的年利率是:0.2元/1元=20%,日利率是:20%/360,利息=10000×20%×2+10000×20%/360×35=4194.45元。

银行利息和民间借贷利息都有不同的计算公式,民间借贷利息高于银行。民间借贷时就已经确定了借贷的利息,所以民间借贷利息计算公式都采用逐笔计息发来计算,银行的利息就有一定的公式计算。希望小编整理的资料对你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365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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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亲戚借了高利贷,我想问一下高利贷利息公式是什么?一般怎么计算高利贷利息的?
[律师回复] 由于高利贷通常按月计息,三分就是1万元借款,1个月的利息是300元。一角就是1万元借款,1个月的利息是1000元。借款期限超过一个月以上的,由于高利贷多数是复利计算,即以一月为限过期不还者,利转为本,本利翻转,越滚越大,所以本金加上利滚利,偿还金额非常可怕。
国家规定,借款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就属于高利贷。
由于高利贷有主体分散,个人价值取向、风险控制无力等特点,不可避免地会引发一定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一些利率奇高的非法高利贷,经常出现借款人的收入增长不足以支付贷款利息的情况。当贷款拖期或者还不上时,出借方经常会采用不合法的收债渠道,如雇佣讨债公司进行暴力催讨等。于是,因高利贷而家破人亡、潜逃不归、无家可回的现象数不胜数。这些人已经被高利贷吸去了最后一滴血,往往都是身无分文,在外流浪,也成为了社会不安定的因素。由于民间“高利贷”利率普遍高于银行基准利率,受利益驱动。一部分人便将自有资金用于民间借贷,对地方金融机构(尤其是农村信用社)吸收存款造成很大压力。又由于其贷款机制灵活、便利,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对银行信贷的冲击。另外由于民间“高利贷”多为私人之间的协议,大多没有信贷担保和抵押,而且对借款人的资信仅凭个人的主观判断,主观性和随意性很强,对风险的产生也无从控制,因此隐藏了极大的风险。如果借款人不能归还贷款,对贷款人来说打击是巨大甚至是终身的。因而极易冲击正常的金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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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储蓄存款利息计算时,本金以“元”为起息点,元以下的角、分不计息,利息的金额算至分位,分位以下四舍五入。分段计息算至厘位,合计利息后分以下四舍五入。
分类情况编辑
利息计算公式主要分为以下四种情况,第
一,计算利息的基本公式,储蓄存款利息计算的基本公式为:利息=本金×存期×利率;

二,利率的换算,其中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三者的换算关系是:年利率=月利率×12(月)=日利率×360(天);月利率=年利率÷12(月)=日利率×30(天);日利率=年利率÷360(天)=月利率÷30(天),除此之外,使用利率要注意与存期相一致;

三,利息计算公式中的计息起点问题,
1、储蓄存款的计息起点为元,元以下的角分不计付利息;
2、利息金额算至厘位,实际支付时将厘位四舍五入至分位;
3、除活期储蓄年度结算可将利息转入本金生息外,其他各种储蓄存款不论存期如何,一律于支取时利随本清,不计复息;

四,利息计算公式中存期的计算问题,
1、计算存期采取算头不算尾的办法;
2、不论大月、小月、平月、闰月,每月均按30天计算,全年按360天计算
3、各种存款的到期日,均按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如遇开户日为到期月份所缺日期,则以到期月的末日为到期日。
存期计算规定编辑
1、算头不算尾,计算利息时,存款天数一律算头不算尾,即从存入日起算至取款前一天止;
2、不论闰年、平年,不分月大、月小,全年按360天,每月均按30天计算;
3、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各种定期存款的到期日均以对年、对月、对日为准。即自存入日至次年同月同日为一对年,存入日至下月同一日为对月;
4、定期储蓄到期日,比如遇法定假期不办公,可以提前一日支取,视同到期计算利息,手续同提前支取办理。
利息的计算公式:本金×年利率(百分数)×存期
如果收利息税再×(1-5%)
本息合计=本金+利息
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是: 应计利息=本金×利率×时间
应计利息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已计息天数按实际持有天数计算。
PS:存期要与利率相对应,不一定是年利率,也可能是日利率还有月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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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一、计算利息的基本公式 储蓄存款利息计算的基本公式为:利息=本金×存期×利率
二、利率的换算 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三者的换算关系是:年利率=月利率×12(月)=日利率×360(天);月利率=年利率÷12(月)=日利率×30(天);日利率=年利率÷360(天)=月利率÷30(天)。 使用利率要注意与存期相一致。
三、计息起点
1、储蓄存款的计息起点为元,元以下的角分不计付利息。
2、利息金额算至厘位,实际支付时将厘位四舍五入至分位。
3、除活期储蓄年度结算可将利息转入本金生息外,其他各种储蓄存款不论存期如何,一律于支取时利随本清,不计复息。
四、存期的计算
1、计算存期采取算头不算尾的办法。
2、不论大月、小月、平月、闰月,每月均按30天计算,全年按360天 计算。
3、各种存款的到期日,均按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如遇开户日为到期月份所 缺日期,则以到期月的末日为到期日。
五、外币储蓄存款利息的计算, 外币储蓄存款利率遵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执行,实行原币储蓄,原币计息(辅币可按当日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支付)。其计息规定和计算办法比照人民币储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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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利息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银行贷款流程和利息是怎么规定的 一年以内(含一年)贷款利率为 5.60%;一至五年(含五年)期利率为 6.00%;五年以上为 6.15%。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方面,五年以下(含五年)利率为 3.75%,五年以上为 4.25%。如果央行不再调整,银行贷款利率应该就是以此为标准。 银行贷款办理流程 (一)检验客户及房产资料: 业务人员进行房产抵押借款业务咨询时,应明确告知客户抵押借款期限:借款期限最长六个月,到期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办理展期。 完整的客户资料包括客户身份证明(身份证、户籍本);婚姻证明文件(结婚证、离婚证);配偶身份证;房产权属证明文件(房产证、判决书)并向国土局档案中心查档证实;客户工作单位;详细地址;联系地址;联系方式;家庭成员;收入状况等。 (二)看房、评估: 主要在于确定房产有无结构性问题,如漏水、渗水、歪斜、不周正等;环境问题,如生活便利性、环境质量等;使用情况,如有无人员居住、什么人居住、水电煤气情况等;依据市场成交价格评估现楼市值。以上调查是为避免绝当后难以变现的风险。 了解客户从事的行业、现金流及资金周转等财务状况,了解客户贷款用途以及还款能力、还款计划并评价其可行性等,综合以上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三)签订《抵押借款合同》/《房地产典当合同》、《委托书》。 房产相关合同的制定参考了多方面的资料和多年实践的经验,对于公司贷款行为具有比较完整的保障,业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各合同规定的有效期限和相关条款执行。 《抵押借款合同》/《房地产典当合同》的抵押人、借款人和《委托书》的委托人均为同一客户,《抵押借款合同》/《房地产典当合同》有效期为6个月,综合费按月收取,《委托书》有效期为《抵押借款合同》/《房地产典当合同》有效期后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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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贷款利息计算公式
正常利息=本金乘利率乘年限,逾期利率=正常利率(1+上浮点 比如逾期加收30%就是加30%,逾期利息=本金乘逾期利息乘实际逾期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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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我和老公最近想买一辆车,但是全款压力很大,想知道贷款买车利息怎么算?利息的公式是怎样计算?
[律师回复]
一、买车贷款利息是多少? 目前贷款买车有三种方式,一是直接通过银行进行购车贷款,二是汽车金融公司购车贷款,三是信用卡分期购车。
(1)信用卡分期购车的利率是多少? 除审批和手续相对简单的优势外,信用卡购车无须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免除了中介公证等繁琐手续以及额外费用给消费者增加的负担。 当然,所谓零利息并不是说信用卡就不产生支出,它是要收取手续费用的,一般12期(一年)是5%,24期(二年)是9.5%左右。因为每个城市当地的银行金融政策有所不同,以上手续费用利率只能作为参考值。
(2)银行车贷的利息是多少? 至于贷款利率,普通银行车贷更没有优势,据了解,某银行2年期车贷利率已经涨到了7.8%,3年期的贷款利率则是在6.65%的基础上上浮30%左右。通常3年期车贷利率涨到了11.28%
(3)汽车金融公司贷款的利息是多少? 近期调查的某汽车金融公司三年期的贷款利率为10.99%,五年期的买车贷款的利率为11.38%;相对当前1-3年(含3年)6.65%银行贷款利率要高出不少。 当然,这中间利润还是金融公司与合作银行分享了。可见消费者买车,如果走正常汽车金融公司贷款模式,消费者还不如考虑信用卡分期。
二、买车贷款手续费 在购买汽车时,会因为各种因素造成贷款手续费的差异,像车型,地区,金融机构的手续费等。 一般有以下几种: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按贷款额的3%收取,不足3000元的将统一收取3000元,贷款还清以后,保证金应该是全额退款的
公证抵押费 办理车辆的公证抵押时还需缴纳800元左右的公证抵押费,该费用有收据。注意,分期按揭贷款时需要支付此部分的费用
资信调查费 银行在贷前会实施咨询调查,所以一般会收取贷款额度的1%,各地各银行还是有所差异的
三、买车贷款的手续费和利率的区别
1、手续费:办事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比如说办理“买车贷款手续”、“过户手续”等等,。因此“买车贷款手续费”可以这样解释:买车贷款时为代理他人办理有关事项所收取的一种劳务补偿;或对委托人来讲,是属于因他人代为办理有关事项,而支付的相应报酬。
2、利率又称利息率。表示一定时期内利息量与本金的比率,通常用百分比表示,按年计算则称为年利率,所以贷款买车的利率就是贷款买车时确定的贷款期限内的利息量和贷款额的比率。
四、买车贷款年利率公式是什么? 日利率的计算公式一般是:日利率 = 年利率 / 360 每月月供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每月应还利息=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序号-1)〕÷〔(1+月利率)^还款月数-1〕 每月应还本金=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序号-1)÷〔(1+月利率)^还款月数-1〕 总利息=还款月数×每月月供额-贷款本金
五、买车贷款如何计算? 比如,贷款50万20年,年利率为5.94,等额本金还款,日利率按360天计算,第二个月月供为4548.02元;按365天计算,第二个月月供为4514.26元。
怎样计算民间借贷利息
[律师回复] 对于怎样计算民间借贷利息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问题,是民间发生较多的纠纷之一。合同法在总结以往立法经验和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把民间借贷纳入了自己的调整范围,对民间借贷涉及到的有关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尤其是对民间借贷的利息计算标准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如何计算民间借贷利息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所以,在司法实践中,适用上述规定处理有关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
无息推定原则。即对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推定确认借款人不必向贷款人支付借款利息。该项原则,应当说是合同法在立法上的一大突破。合同法施行前,司法实践中处理有关民间借贷纠纷时,对于当事人没有约定利息的,一般都是保护贷款人获得利息的权益,按照银行借款利率计算利息。合同法的规定,对此作了根本性的改变。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之间对于利息问题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无偿借贷的性质。合同法的规定,强调了诚实信用原则,虽不利于公平地保护贷款人的权益,但有利于推动互助友爱的社会生活秩序的建立。
合理利率原则。合同法第211条规定的自然人之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是对原最高人民有关公民之间借款问题司法解释在立法上的确认。按照这些规定的要求,在合同法生效前,各级在审理有关民间借贷纠纷时,对当事人之间约定的过高利息就是不予保护的。合同法生效后,在司法实践中适用其第211条规定确认当事人之间关于借款利率的约定时,因当前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尚没有关于限制民间借贷利率的具体确定,仍应当按照最高人民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予以认定和处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对超出的部分不予保护。
不保护复利原则。是司法实践中处理借款纠纷案件所坚持的一项重要原则,也为最高人民有关司法解释所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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