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体仲裁的程序
第一步:提出申请并登记。
第二步:情况核实之后,相关单位会立案审理。若不予受理可选择直接起诉。
第三步:庭前调解。
第四步:调解成功后直接结案,若调解失败就进行开庭审理。
第五步:裁决结果宣布,若不服可再行上诉。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集体仲裁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三、申请仲裁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是劳动者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doc)(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提交正本一套,并按被申请人数提供副本)。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doc)一份,注明委托事项。委托公民代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机读资料或被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5)附证据清单(doc)(参见《举证通知书》),证据中一般应包括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资料,如:劳动合同书、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报名表)、押金收据、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暂住证、考勤记录、奖惩通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证明)等。当事人应提供证据正本一套,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供副本。
(二) 申请人为10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仲裁活动。
除提交第一类(1)至(6)项资料外,申请人可推举1-3名代表,并提交全体申请人签名的《授权书》。其中属欠薪的员工集体争议案件,申请人还需提交按月列明的拖欠金额明细表。
(三)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注明委托事项。
(4)证据附证据清单,参见第一类第(5)项要求。
最后我们还是要强调一下,申请仲裁之前一定要将所需的材料准备好,并且进行归类,因为集体仲裁过程较为复杂,牵扯到的程序也很多。然后运用上我们今天为您归纳的集体劳动仲裁程序及相关问题的知识,如果涉及的情况较复杂或者双方调节的过程不愉快,小编建议您还是请以为专业的律师出面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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