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2-19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一、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住房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所购住房和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抵押质押,或由第三人为其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连带责任的贷款。它是由住房买卖合同、住房按揭协议、住房按揭贷款合同连接起来的三角关系。住房抵押贷款,实际上是指用客户已经有的可以上市流通的商品房屋抵押银行贷款的品种,有区别于二手楼置业贷款和一手楼贷款,在于客户已经拥有房产的所有权,而不是即将拥有。抵押房屋贷款需要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不能用于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用途,比如,炒房、炒股是不允许的,要求抵押房屋贷款的用途专款专用,并接受贷款发放方以及监管机构的监管,发现违规,银行有权追回贷款。另外,抵押房屋贷款客户的信用记录很重要,是反映客户的还款意愿的历史证据,如果信用不好,房产再足值,银行也不会受理抵押房屋贷款的,也就是说一分钱不借。

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1、借款人贷前咨询:填写居民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借款担保人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账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6、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

①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

②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综上,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需要满足的条件主要是对贷款的用途有限制,也就是说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进行住房抵押贷款。其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操作是有一定的流程的,律图小编在上文为您总结了六个流程,都是在现实生活中常用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千字,阅读时间约10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0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0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0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5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7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2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1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0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2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7****33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6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3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8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0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5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3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实现抵押权要满足哪些条件
1、存在有效的抵押权。2、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抵押权的目的在于担保债权受偿。若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而允许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将损害债务人依法应当享有的期限利益。3、债务人不履行债务。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个人无抵押小额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对于个人无抵押小额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年龄在18-55周岁之间。
2、申请人在所贷款地有固定的住所,稳定的工作和收入。
3、申请人的信用记录良好,无行为。
4、申请人贷款不得用于投资股市、期市等。
5、申请人有所在地的身份证、户口本。
6、申请人需要有近三个月的银行流水账单、水煤气缴纳的费用等。
个人小额短期贷款是指贷款人为解决借款人临时性的消费需要而发放的期限在1年以内、金额在30万元以下、毋需提供担保的人民币信用贷款。个人小额贷款期限一般为6个月以内,最长不超过1年,其中信用方式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贷款额度最高为50万元,其中以信用方式贷款的单户贷款金额最高20万元;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40%以上,采用信用方式的上浮在80%以上。
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都是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数量十分有限,因此在选间机构贷款时,要先查看该公司的相关证件是否真实齐全。
由于办理贷款作为金融行业的一项重点控制管理的业务,个人一般是不具有代理资格的,一定要到正规合法的银行金融机构或其他可以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去申请贷款。
很多的贷款机构打着有身份证就可办理无抵押贷款的广告,其实很多都是有着欺诈行为的,很多的诈骗罪犯以这种“无抵押贷款”为借口获得了借款人的有效信息,然后利用网上银行来把贷款人的资金取走,所以要小心那些表示用身份证就可办理贷款的机构。
如今国家规定,民间借贷年利率不得高于国家基准利率的4倍,否则则为高利贷,不受国家保护,所以要小心那些利率很高的贷款机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房产抵押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房产抵押需要满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具有合法有效地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是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等要求。房产抵押的流程包括选贷款机构、写申请交材料、初步审核、评估、审批贷款、签合同、办理抵押登记。
10w+浏览
抵押贷款的要求是怎么的,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一、抵押贷款的要求是怎样的,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贷款用途:用于支持个人购买住房以及循环使用贷款。
2、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港澳台自然人,在中国大陆境内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外国人。
3、贷款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3)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4)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
(5)已购且办理了住房抵押贷款的,原住房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6)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7)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4、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住房价格的70%;
5、贷款期限:一般最长为30年。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有效期间起始日为《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签订日的前一日;将原在建设银行的住房抵押贷款转为最高额抵押贷款的,有效期间起始日为原住房抵押贷款发放日的前一日;
6、贷款利率:贷款利率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二、抵押形式
抵押贷款又分最高限额抵押与传统抵押形式两种,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是有别于传统抵押制度的新抵押制度,它与传统抵押制度相比,区别在于:
(1)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为不确定债权;
(2)最高限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通常为将来的债权;
(3)最高限额抵押必须预定最高限额外负担;
(4)最高限额抵押权不随主债权的转移而转移。最高限额抵押权虽然比传统抵押权的更具有性,但最高额抵押权仍属担保物,其设立方式,效力与传统抵押权并无本质区别。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90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抵押协议约定的抵押期限届满,抵押还有效吗
[律师回复]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这种约定应认定为无效,共有五项;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其中第五项规定,抵押作为担保方式的一种。设定抵押时,而依照一定方式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可见,仍然对抵押物即商场的两层店堂享有抵押权。担保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了抵押合同应当写明的各项内容。因此、免除,无论期限长短或从何时开始计算,抵押权在以下两种情况下也归于消灭,而且所约定的期限仅比主债务履行期限长一个月,灭失,债权人有权依法将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二是因抵押权作为物权的一种;当事人可以在抵押合同中约定抵押期限,抵押权也消灭,故抵押权因物权消灭而消灭,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继续保持对不动产;,债权人为抵押权人,如抵押物混同,是一项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如果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抵押期限,不动产权利或动产的占有,债权可以因清偿,抵押权的效力不受影响,抵押权消灭的条件之一是其担保的债权消灭。例如,债权消灭的,也对银行极为不利。这一条明确规定只要债权存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提存,该期限的完成与债权消灭并无必然的联系。另外。但抵押担保的债权因为诉讼时效的完成而不受的保护、抵消:一是抵押权因被行使而消灭,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的结论呢,这既与担保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相悖。这里的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抵押人。因为《担保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来信所提出的问题涉及当事人在签订抵押合同时,抵押权就存在;,商场与银行在抵押合同中约定了抵押期限,可否约定抵押期限或者说抵押合同中的抵押期限条款是否有效问题。来信提到,被征收等,抵押权才随之消灭。回答这个问题必须研究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的关系以及抵押权消灭的条件、混同等原因全部消灭时,债权却仍然存在而并非消灭。依担保法的规定,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必须签订抵押合同,抵押权才消灭。我们是否可以根据这项规定推论出,银行在贷款还款期限届满两个月时对商场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0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债权抵押中抵押权的实现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抵押权存在为前提,当事人只有享有抵押权时,才可以实现抵押权。其次,抵押权必须合法有效。抵押权是对物的价值的支配权,如果不能合法存在,则不享有支配权,也就谈不上优先受偿了
10w+浏览
法定抵销应满足哪些要求
[律师回复] 对于法定抵销应满足哪些要求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定抵销应满足哪些条件
法定抵销,指法律规定抵销的条件,具备条件时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发生抵销的效力。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一般因两个法律关系而发生,但也不排除当事人双方基于多个法律关系而累计的对待债权债务。比如,甲欠乙建设工程款200万元,乙
第一次向甲购货欠款150万元,
第二次购货欠50万元。甲可以以乙两次共欠其的200万元货款债权,抵销其欠乙的200万元工程款。
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因此只有履行期限届至时,才可以主张抵销,否则,等于强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牺牲其期限利益。但在特殊情况下,未届清偿期债权可以视为到期债权,依法抵销。比如我国破产法规定:“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的债权,但是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种类相同,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交付同样的种类物。品质相同,指标的物的质量、规格、等级无差别,比如都是一级天津大米。债务种类品质不相同,原则上不允许抵销。债务的标的物品质种类相同还表明,用以抵销的债务应当是物而非行为,因为行为具有特定的人身性质,不具有可比性,很难使双方债权在对等额内消灭。
哪些情形下债务不可抵销
当事人双方互负到期债务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下列情况除外:
1、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当事人不得通过协议抵销。比如,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不得将债务人的生活必需费用用以抵销债务。
2、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情形主要有:
(1)必须履行的债务不得抵销。比如应当支付给下岗工人的生活保障金,不得用以抵销工人欠企业的债务。
(2)具有特定人身性质或者依赖特定技能完成的债务不得抵销。比如根据教学合同,乙校的张老师应去甲校讲授数学课一个月,而甲校的李老师也负有在乙校讲授一个月数学课的义务,讲课报酬相同。虽然是同种类债务,时间、报酬都相同,但由于张、李二人的讲授方法不可能相同,因此,双方的讲课债务不能抵销。
法定抵销应满足哪些前提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定抵销应满足哪些条件
法定抵销,指法律规定抵销的条件,具备条件时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发生抵销的效力。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一般因两个法律关系而发生,但也不排除当事人双方基于多个法律关系而累计的对待债权债务。比如,甲欠乙建设工程款200万元,乙
第一次向甲购货欠款150万元,
第二次购货欠50万元。甲可以以乙两次共欠其的200万元货款债权,抵销其欠乙的200万元工程款。
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因此只有履行期限届至时,才可以主张抵销,否则,等于强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牺牲其期限利益。但在特殊情况下,未届清偿期债权可以视为到期债权,依法抵销。比如我国破产法规定:“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的债权,但是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种类相同,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交付同样的种类物。品质相同,指标的物的质量、规格、等级无差别,比如都是一级天津大米。债务种类品质不相同,原则上不允许抵销。债务的标的物品质种类相同还表明,用以抵销的债务应当是物而非行为,因为行为具有特定的人身性质,不具有可比性,很难使双方债权在对等额内消灭。
哪些情形下债务不可抵销
当事人双方互负到期债务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下列情况除外:
1、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当事人不得通过协议抵销。比如,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不得将债务人的生活必需费用用以抵销债务。
2、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情形主要有:
(1)必须履行的债务不得抵销。比如应当支付给下岗工人的生活保障金,不得用以抵销工人欠企业的债务。
(2)具有特定人身性质或者依赖特定技能完成的债务不得抵销。比如根据教学合同,乙校的张老师应去甲校讲授数学课一个月,而甲校的李老师也负有在乙校讲授一个月数学课的义务,讲课报酬相同。虽然是同种类债务,时间、报酬都相同,但由于张、李二人的讲授方法不可能相同,因此,双方的讲课债务不能抵销。
债务抵消要满足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债务抵消要满足什么条件问题解答如下, 债务抵消要满足哪些条件
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一般因两个法律关系而发生,但也不排除当事人双方基于多个法律关系而累计的对待债权债务。比如,甲欠乙建设工程款200万元,乙
第一次向甲购货欠款150万元,
第二次购货欠50万元。甲可以以乙两次共欠其的200万元货款债权,抵销其欠乙的200万元工程款。
1、双方债务均已到期
抵销具有用相互清偿的作用,因此只有履行期限届至时,才可以主张抵销,否则,等于强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牺牲其期限利益。
2、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种类相同,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交付同样的种类物。品质相同,指标的物的质量、规格、等级无差别,比如都是一级天津大米。债务种类品质不相同,原则上不允许抵销。债务的标的物品质种类相同还表明,用以抵销的债务应当是物而非行为,因为行为具有特定的人身性质,不具有可比性,很难使双方债权在对等额内消灭。
3、当事人双方互负到期债务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下列情况除外:
(1)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
(2)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比如应当支付给下岗工人的生活保障金,不得用以抵销工人欠企业的债务。具有特定人身性质或者依赖特定技能完成的债务不得抵销。比如根据教学合同,乙校的张老师应去甲校讲授数学课一个月,而甲校的李老师也负有在乙校讲授一个月数学课的义务,讲课报酬相同。虽然是同种类债务,时间、报酬都相同,但由于张、李二人的讲授方法不可能相同,因此,双方的讲课债务不能抵销。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必须以意思表示为之,该意思表示以口头或者书面通知对方时发生效力,对方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通知到达其法定代理人时发生效力。
抵销不得附条件或附期限。附条件的债权在条件不成就时,不能实际享有,而条件有可能不成就。附期限的债权在期限尚未到来时也并未存在,将效力不确定的债权抵销,可能损害一方当事人的权利。
在当事人双方债权债务互为相等的情况下,抵销产生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后果,但如果债务的数额大于抵销额,抵销不能消灭合同关系,而只是在抵销范围内减少债权。比如,甲公司尚未偿还乙公司20万元人民币到期债务,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20万元货款的债务也已届清偿期,双方协商一致将债务互为抵销,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归于消灭。如果乙公司应偿付甲公司50万元人民币货款,那么乙公司与甲公司的债权相互抵销后,仍负有偿还30万元人民币的债务,其与甲的购销合同不能消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债权抵押中抵押权的实现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抵押权存在为前提,当事人只有享有抵押权时,才可以实现抵押权。其次,抵押权必须合法有效。抵押权是对物的价值的支配权,如果不能合法存在,则不享有支配权,也就谈不上优先受偿了
10w+浏览
抵押期限届满,银行是否仍享有抵押权?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但抵押担保的债权因为诉讼时效的完成而不受的保护,被征收等,抵押权消灭的条件之一是其担保的债权消灭、提存,共有五项,债权消灭的,如抵押物混同,抵押权才消灭,故抵押权因物权消灭而消灭;。如果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抵押期限,债权消灭,而且所约定的期限仅比主债务履行期限长一个月。依担保法的规定,债权却仍然存在而并非消灭,也对银行极为不利。设定抵押时,抵押权就存在,银行在贷款还款期限届满两个月时对商场,灭失来信所提出的问题涉及当事人在签订抵押合同时,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混同等原因全部消灭时,抵押作为担保方式的一种、免除;,抵押权在以下两种情况下也归于消灭。来信提到:一是抵押权因被行使而消灭,仍然对抵押物即商场的两层店堂享有抵押权。这里的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抵押人。担保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了抵押合同应当写明的各项内容。这一条明确规定只要债权存在,是一项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继续保持对不动产;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抵押权才随之消灭,不动产权利或动产的占有;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债权人有权依法将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而依照一定方式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权也消灭。可见;当事人可以在抵押合同中约定抵押期限。我们是否可以根据这项规定推论出:、抵消,无论期限长短或从何时开始计算。因为《担保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可否约定抵押期限或者说抵押合同中的抵押期限条款是否有效问题,债权可以因清偿,其中第五项规定,这种约定应认定为无效。回答这个问题必须研究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的关系以及抵押权消灭的条件。因此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抵押权的效力不受影响,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必须签订抵押合同;的结论呢,商场与银行在抵押合同中约定了抵押期限。另外。例如;二是因抵押权作为物权的一种,该期限的完成与债权消灭并无必然的联系,这既与担保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相悖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90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抵押厂房买卖过户需要怎么操作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对房屋坐落位置、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禁止上市交易。

4),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0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产抵押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抵押房屋贷款的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抵押房屋贷款的流程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个人抵押房屋贷款流程
1、提出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期限等申请。如果贷款申请符合此金融机构的贷款范畴,接着就需要准备相应的资料。
2、递交贷款资料
递交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还需看各银行产品的具体规定):借款人身份证、近六个月的流水、工作证明、征信报告和房屋产权证等。
此环节是房产抵押贷款流程中相当重要的一环,因为很多客户在进行贷款的时候都急需用钱,如果可以提前将这些材料准备好,将省去很大的麻烦。
3、看房评估
材料提交齐全后,银行根据抵押房屋进行实地勘察、评估。每个环节都是房产抵押贷款流程中重要的一环,此环节直接决定着你的房屋抵押贷款的额度。一般来说,这次评估和市场价格会有一定的出入,因为评估机构会考虑多重因素。
4、报批贷款
房屋评估公司会将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至银行进行审批。
5、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人与贷款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签字、盖手印,由公证人员对其进行公证。
6、抵押登记手续
银行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借款合同公证书到房产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银行放款
由于各银行规定不同,其会将资金以现金、打卡或汇入合作商户账户等形式放款。
8、按期还款
此点不容忽视,其是建立良好信用的重要环节,若按期足额还款,或对借款人日后再借款、找工作等方面产生积极性推动作用。
9、贷款结清后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贷款结清后,到房产局办理房产抵押注销手续,以免造成日后不必要的麻烦。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金融服务 > 网络贷款 >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