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流转么

最新修订 | 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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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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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宅基地流转是指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农户将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但只限定于转给本集体的人。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流转么

现在随处可见房屋买卖,不论是一手房还是二手房都在成为流转的对象。但是对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流转么?成为大家的疑问。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又会受到何种限制?下面律图小编为你解答。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流转吗?

农村宅基地上使用权是可以流转的,但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与普通商品房的买卖不同,会受到很多的限制,只有符合条件的流转才能发生法律上的效力。

二、我国对于农村宅基地流转有何限制?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三、农村宅基地在民法典的限制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受让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则其有效无效的区分与前述情形一样。

如果房屋买卖合同的受让方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据此,似乎可以认定,转让房屋的协议是有效的,其实不然,理由是:根据《民法典》第八条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一百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根据《民法典》地随房走的原则,农民在宅基地上建造的自有房屋的转让,必然导致宅基地使用权的一并处分,而农民的处分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中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房屋转让协议应当认定无效。

对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流转么?小编已经解答,是可以流转的,但是农村宅基地的流转受到了法律的明确规定的限制条件,买卖的人必须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买卖给城镇职工。如果城镇职工买卖了宅基地其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合同,不会发生法律上的效力。农村宅基地的买卖还必须符合民法典的规定,否则也不会是有效的法律合同。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的解答,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需要可以致电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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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如何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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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能流转么
[律师回复] 对于宅基地使用权能流转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流转么
农村宅基地上使用权是可以流转的,但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与普通商品房的买卖不同,会受到很多的限制,只有符合条件的流转才能发生法律上的效力。
我国对于农村宅基地流转有何限制?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农村宅基地在合同法的限制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受让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则其有效无效的区分与前述情形一样。
如果房屋买卖合同的受让方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根据《物权法》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据此,似乎可以认定,转让房屋的协议是有效的,其实不然,理由是:根据《合同法》第七条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根据《物权法》地随房走的原则,农民在宅基地上建造的自有房屋的转让,必然导致宅基地使用权的一并处分,而农民的处分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中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房屋转让协议应当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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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流转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流转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流转么
农村宅基地上使用权是可以流转的,但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与普通商品房的买卖不同,会受到很多的限制,只有符合条件的流转才能发生法律上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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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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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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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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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受让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则其有效无效的区分与前述情形一样。
如果房屋买卖合同的受让方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根据《物权法》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据此,似乎可以认定,转让房屋的协议是有效的,其实不然,理由是:根据《合同法》第七条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根据《物权法》地随房走的原则,农民在宅基地上建造的自有房屋的转让,必然导致宅基地使用权的一并处分,而农民的处分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中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房屋转让协议应当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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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流转么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流转么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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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原来是农村的,现在在市里买了房子,打算把宅基地转让出去,请问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协议怎么写?
[律师回复] 你好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协议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出让人确保:其已合法拥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并同意将本合同约定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确认:自愿以有偿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 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让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出让土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出让方负责办理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出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土地交付给受让人。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永久转让,无年期限制。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______________;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下列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一)
  
(二)
  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第九条  受让人在受让土地内进行建设时,出让方负责协调有关用水、用电、污水及其他设施引入工程的办理。
第十条 受让方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在受让土地上进行房屋的翻建、改建、扩建等房屋建设。并拥有土地上所有建筑物的产权。  
第十一条 如遇国家集体征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与该宗地有关的所有赔偿归受让人。
  第十二条 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  
第十三条 双方均应按照诚信原则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除应按照本合同和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对方实际发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文___ 页,附件___ 份___页,共___ 页。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___份。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          受让人(章):
    
二0 年  月  日 二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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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流转么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流转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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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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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怎么写,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宅基地转让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转让协议如下: 一、宅基地坐落、面积 甲方将坐落于______的宅基地转让给乙方,该宅基地登记面积共150.4平方米。具置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上述宅基地的使用权及附属设施包括:甲方现有所在宅基地的一切建设设施及水电户口等。终身归乙方享有。 二、保证此宅基地手续真实,来源合法,权属清楚,四至界限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或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全部赔偿。 三、转让金额 该宗地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向甲方预付人民币贰万元,剩余款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及相关手续后交付给乙方。 五、宅基地交付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六、房产归属 1.在该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资建造,房产归乙方所有。 2.建房手续由甲方配合办理,所涉费用由乙方承担。 3.房屋建成后,在法律政策许可的前提下,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将土地证和房产证办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 如甲方反悔应当向乙方全额退还宅基地转让款________万元,并偿付违约金_________万元,如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包括建房、装修工程款和房地产增值部分)。 七、在法律政策许可的前提下,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将宅基地使用证和相关手续办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违反本协议导致宅基地不能过户或无故进行交付,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壹拾贰万元。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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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爸爸在老家有一块宅基地,现在说交给我了,想问下现在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是怎么规定的呢?有哪位专业人士可以为我解答下。
[律师回复] 农村宅基地由于其土地属性的特殊性,其使用权的流转只限于集体内部成员。
1、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体内流转。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经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发放证件。
2、根据《物权法》第152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规定。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保障农户生活需要而拨给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的土地。用于建造住房、辅助用房(厨房、仓库、厕所)、庭院、沼气池、禽兽舍、柴草堆放等。农户只有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和非法转让。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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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宅基地流转纠纷要如何处理 可以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进行。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 (1)协商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行政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3)司法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只与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条的规定,先经过有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提讼。否则,人民不予受理。但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 此外,宅基地纠纷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来解决。人民调解是指在调解委员会(包括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 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进纠纷当事人互相谅解,平等协商,从而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 农村宅基地纠纷调解程序: 1、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双方当事人出示举证的材料和依据; 3、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材料和取证; 4、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制作书面调解书; 5、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或者调节书送达前一方或者双方反悔的,土地管理部门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错处处理决定。 农村宅基地流转纠纷的成因 1、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民大量涌入城镇,有地举家在城镇生活,有的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在城镇有住房,导致其农村宅基地及房屋闲置,而有的村民因分户、结婚等原因,急需农村宅基地或者房屋,随之就出现村民之间自由流转农村宅基地的情况,由于村民对农村宅基地流转知识的欠缺,大多未办理过户手续,以致后来酿成纠纷。 2、一些城镇居民为方便生活,再加上取得农村宅基地成本很低,出现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进行宅基地流转的情况,由于法律和政策的限制,没办法进行过户,以致后来酿成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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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宅基地使用权是怎么回事
流转宅基地使用权是宅基地使用权人,将宅基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给其他农户,我国法律制度中并没有禁止对宅基地的流转,但是根据《民法典》规定,宅基地的转让,取得,行使等都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例如农村村民一般不能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城镇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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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转让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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