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的处理原则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6-08
浏览10w+
王淳律师
王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72人
专家导读 原则1:依法保护国家、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我国土地分别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原则2: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原则3: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转移的原则。原则4: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

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的处理原则有哪些?

在现实社会中宅基地使用权发生纠纷是常有的事,往往当事人之间对宅基地纠纷都不能处理好,于是就需要第三方出面解决。那么宅基地使用权纠纷该怎样合理处理呢?或许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下面,随着律图小编一起来看看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的相关内容。

一、对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应按下列原则妥善处理:

原则一

依法保护国家、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我国土地分别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改革前的旧契约不能作为土地权属的依据。处理宅基地(土地)纠纷,应切实保护国家和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集体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原则二

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犯。农村居民建住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使用耕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未经批准的,不予保护。法人、公民合法继承的宅基地使用权除经统一规划或个别调整外,长期不变。另外,宅基地使用权包括合法取得和合法使用两个方面。对非法扩大、抢占宅基地甚至耕地的行为应依法宣布其无效,并可给予法律制裁。在使用宅基地过程中,妨碍公共利益,侵害他人房屋、通行、排水、通风、采光等相邻权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二、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中的起诉

对当事人之间因宅基地而引发的纠纷,只要一方当事人提出争议,双方宅基地使用证存在着界限不明确或界限重合或双方均无宅基地使用证的情形就属于权属不清,双方协商不成,必须由人民政府处理,由政府作出确权决定。享有权属依据的一方当事人未经政府确权,不能以对方当事人侵权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也不能直接处理。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宅基地权属都没有什么争议,享有宅基地权属依据的一方当事人认为对方侵犯自己宅基地权属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作为侵权民事案件受理

综上所述,这些是律图为您从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处理原则和宅基地使用权纠纷起诉方面对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做出的解答,希望对您处理此类问题有所帮助。此外,如果您在法律方面还有任何疑问,不妨在律图在线向我们的专业律师提出,我们的律师将向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4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拓展阅读

· 年普法人次15亿+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4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的处理原则有哪些?
一键咨询
  •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1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7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5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8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0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6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3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3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8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5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0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7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1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2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0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宅基地·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苏州178****680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35****885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52****905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例的处理原则
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判决书的原则:依法保护国家、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转移的原则。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
10w+浏览
宅基地确权原来的宅基地使用证还有用吗
不可以强拆。建议双方协商处理。一,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多为村民个人的合法财产,拥有“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证或者单独的房屋所有权证。其二,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无权对宅基地上房屋的拆除、腾退进行决议。其三,对于合法启动的征收拆迁项目,应严格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推进征收程序,确保被拆迁人复议、诉讼、提出意见、要求听证等权利的行使。
11浏览 2024-09-29
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怎么处理,有哪些原则
原则1:依法保护国家、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我国土地分别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原则2.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原则3: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转移的原则。原则4: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
10w+浏览
如何变更原宅基地使用权
目前,宅基地使用证变更工作手续:审查证件→情况调查→测量尺寸→填写报表→上报审批→发证。变更基本条件:1、申请人户口必须在本村。2、申请人户口必须是农业户口。3、申请人及家属必须没有宅基地使用证。
21浏览 2025-02-22
宅基地纠纷的处理原则有哪些?
宅基地纠纷的处理原则包括依法保护国家、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转移的原则等。法律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协商解决、行政解决、司法解决等。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宅基地纠纷有哪些处理原则
农村宅基地纠纷的处理原则:(1)依法保护国家、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2)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3)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转移的原则。(4)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5)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
46浏览 2025-01-30
宅基地纠纷处理原则包括哪些
处理宅基地纠纷,主要遵循以下三个原则:一是维护国家和集体对宅基地的所有权,二是保障个人和法人对宅基地的合法使用权,三是坚持宅基地使用权与房屋转让原则相结合。此外,还应充分考虑历史和现状,促进农村生产生活水平的提升,全面考量背景与使用状况,确保各方权益得到保障,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原则有哪些
在民事纠纷中,农村宅基地纠纷中最为常见的就是使用权纠纷。发生纠纷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原则1:依法保护国家、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原则2: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原则3: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转移的原则。
44浏览 2025-02-15
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原则是什么?
依法保护国家、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转移的原则。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
10w+浏览
宅基地批准使用后未登记,原批准人死亡,能否申请登记
我国法律以家庭为单位分配和管理宅基地,即使户主去世,家庭成员权益不变。户主可登记宅基地使用权。空置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依法继承给继承人,继承人需向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并在不动产权证注明。
4浏览 2024-06-26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移的原则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br/>(一)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房屋所有权证》是确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宅基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农民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重要凭据,因买卖房屋而转移宅基地使用权的,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其他规定履行审查、批准等手续,并完成权利主体的变更登记。实践中有些地区的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对房、地管理脱节,有些当事人在进行变更登记时,只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没有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变更,从而使土地管理部门的工作陷入被动。还有的当事人在买卖时未经任何部门批准,既没有进行房屋产权的变更登记,又没有完成宅基地的变更登记。严格地说,此类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br/>(二)受让人主体资格应受限制<br/>宅基地分配制度的福利性必然产生权利主体的身份特定性与权利取得的受限性,使用权主体应是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与成员有直系亲属等身份或其他规定的身份。因经济发展、人口流动等,原使用权人不再使用宅基地,依法可以转让,但是,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受让主体,应当有所限制。即宅基地使用权只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由转让,因为一旦转让给城市居民或其他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受让主体便不再符合法定的条件,除非转让时,该受让人已经将户口迁入本乡或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br/>(三)转让后原则上仍遵循“一户一宅”<br/>《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明确了宅基地“一户一宅”的原则。因此农民买卖房屋涉及到宅基地使用权的转移时,还应当满足宅基地标准的限制。当取得宅基地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标准的,应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内注明超标的数量。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超过部分归还集体经济组织。实践中还有对超标部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并对收回宅基地上的房屋给予适当补偿的做法。
378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住房保障 > 宅基地 > 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的处理原则有哪些?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连云港177****4344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镇江178****614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81****9426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