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监视居住期间,犯罪嫌疑人享有以下权利:1.获得法律帮助权,有权约见律师,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等。2.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权,若符合条件,可申请解除监视居住,变更为其他措施。3.核对讯问笔录权,对讯问笔录有核对、补充、改正的权利,可要求自行书写供述。4.对不法侵害的控告权,当其人身、财产权利受到非法侵犯时,有权提出控告。5.申诉权,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不当行为,有权申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6.申请回避权,若认为办案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的处理,可申请其回避。
二、监视居住期满,是否需要办理手续
监视居住期满需要办理相关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期满后,执行机关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具体来说,执行机关需制作解除监视居住通知书,然后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这一程序十分关键,它能保障被监视居住人的合法权益,避免超期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出现。同时,办案机关应根据案件侦查、审查起诉等进展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决定,如撤销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等。所以,监视居住期满必须按法定程序办理解除手续。
监视居住期间再犯罪本身并非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遵守相关规定。若在此期间再犯罪,意味着违反了监视居住规定。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比如予以逮捕。对于新犯之罪,法院会依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相关法律条文来量刑。量刑时主要考量新罪自身的构成要件、犯罪后果等因素,而非仅仅因为是在监视居住期间犯罪就从重处罚。不过,若新罪和前罪需数罪并罚,会根据数罪并罚的规则决定最终执行的刑罚。
在监视居住期间,犯罪嫌疑人有着多方面的权利。首先,他们有会见律师的权利,律师可以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等。其次,对于与案件无关的财物,犯罪嫌疑人有要求退还的权利。同时,在符合条件时,也可申请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了解这些权利,能让犯罪嫌疑人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你是否对监视居住期间犯罪嫌疑人的权利还有其他疑问呢?比如权利如何具体行使等。若有困惑,不要错过获取准确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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