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纠纷什么时候起诉

最新修订 | 2024-07-21
浏览10w+
朱峰律师
朱峰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772人
专家导读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从受伤之日起2年内主张。但是,具体案件的诉讼时效,需要结合具体案情,还会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交通事故纠纷什么时候起诉

在解决交通事故纠纷的时候,当事人首先会先进行协商,要是协商不成的话才会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交通事故纠纷什么时候起诉呢?针对这个问题,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纠纷什么时候起诉

交通事故协商不成双方可申请交警调解,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即“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即不明显伤势从知道时起。

二、交通事故诉讼起算时间有什么规定

交通事故当事人未向公安机关提出调解申请的,这种情况比较复杂,实践中争议也非常大。根据以上的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伤害明显的,起算时间是伤害之日;当时未曾发现的,起算时间是伤势确诊之日,看起来也非常明确,但在实践审理中,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严格按照法条的规定,自伤害之日或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第二种观点,诉讼时效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伤害之日或伤势确诊之日,权利人只是知道了权利被侵害,但权利人损失的具体数额,还无从确定,要根据以后的治疗、休息、护理、以及是否构成伤残等情况才能确定,所以,对“伤害之日”和“确诊之日”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事发或确诊当天,要作扩大解释,即治疗终结或损失能够确定之日。持这种观点的人,还有一种理由,就是由于受害人(权利人)一直在治疗当中,损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也在持续不断地发生和增加,对方的侵权行为处于持续状态,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权利人)的损失不再增加,对方的侵权行为才结束,诉讼时效从这时起算。

关于交通事故纠纷什么时候起诉的问题,上文中已经给出了很详细的解答,一般只要是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容,那么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起诉,并且相关权利也会受到保护。针对具体情况的不同,交通事故纠纷诉讼时效有的为1年,有的则为2年。因此,各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分析,避免超过诉讼时效。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韶关律师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3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1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交通事故纠纷什么时候起诉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1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0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8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8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8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5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0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6****51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0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2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7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6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6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7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2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盐城156****890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34****2800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34****813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交通事故纠纷保险纠纷什么时候起诉
依据法律,交通事故后的法律维权期限通常为事故起三年内。此类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法,诉讼时效自权益受损之日起计算三年。若受害方在期间内提出法律主张,则时效自最后一次主张起重新计算。请确保在法定时限内行使权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交通事故纠纷如何起诉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2、开庭审理。3、法庭调查。4、法庭辩论。5、法庭调解。6、判决。
10w+浏览
交通事故
租房纠纷租房纠纷租房纠纷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租房纠纷租房纠纷租房纠纷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该怎么避免租赁纠纷,具体如下所述:
1、查明出租人是否与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产权人一致。如果出租人不是房屋产权人,则应要求其出示产权人同意由其作为代理人出租房屋的授权委托书。
2、如果出租人出租的是已交付但尚未办理产权证的商品房,应要求其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和房屋的交付使用证明。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一般会载明预售许可证号,承租人可以据此在当地的房地产交易官方网站上查验该房屋的其他四证取得情况,并重点关注该房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要求出租人提供房屋交付使用时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3、如果出租人出租的是自行建造但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应要求其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于不能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屋则不能承租,对于提供了该证书的,也要核查是否系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若系超规划建设的房屋,则亦不能承租。
4、如果出租人出租的是自行建造的临时建筑,则应关注是否超建设范围或超使用期限。对于未经批准建设的临时建筑或超过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以及超过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则不能承租。
快速解决“土地房产”问题
当前601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债权债务纠纷什么时候能起诉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债权债务纠纷什么时候能起诉问题解答如下, 诉讼时效因提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重新计算。”根据这些规定,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其诉讼时效应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计算。
债权债务纠纷什么时候可以
我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现已修改至3年)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重新计算。”根据这些规定,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其诉讼时效应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计算:

一,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
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要再次重新计算,且诉讼时效中断不受次数的限制。但主张诉讼时效中断,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

三,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不再予以保护。
具体到你的情况,如果你有证据证明自己曾向朋友主张过权利,则两年的诉讼时效从你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如果无证据证明,则适用20年诉讼时效期,在借款之日起的20年内可随时直接。但如果你在第一次主张权利后又超过两年才或者再次向对方提出还款要求,则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1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保险赔付纠纷什么时候起诉
当保险公司未能如约履行其理赔责任时,您作为投保人或受益人,完全有权依法采取法律行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您可以随时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保险公司履行其应尽的理赔义务。在此过程中,您应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如保险合同、理赔申请记录等,以支持您的诉求。通过法律手段,您可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促使保险公司履行其合同义务。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民法典合同纠纷什么时候撤诉
[律师回复] 结论:法院受理后,判决宣告之前。
解析:
申请撤诉的时间:必须是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判决宣告之前。
撤诉,是指当事人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未作出判决前,撤回其起诉的行为。撤诉从制度设置的本意来解读应由当事人主动提出撤诉申请,即当事人对自身诉讼权利的处分行为。
申请撤诉的构成要件:
1.申请撤诉的主体不需赘述:谁提起的诉讼,谁才有资格撤诉;
2.申请撤诉的时间:必须是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判决宣告之前;
3.申请撤诉要求不违反法律规定,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4.最重要的一点,撤诉必须由法院作出裁定。当事人申请撤诉,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撒诉,案件审理终结;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
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法院可不准撤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01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保险公司拒交通事故纠纷什么时候起诉
若保险公司拒赔,您有权诉讼维权。注意法律时限:人寿保险五年内,其他保险两年内起诉。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自知晓或应知保险事故发生日起算时效期限,人寿五年,其他两年。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委托转让纠纷,纠纷纠纷由谁起诉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物业管理公司将自己的专项服务业务转委托给其他专业性公司后,并不能免除自己根据原物业管理合同对业主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受委托的专业性公司的服务达不到原物业管理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则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对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委托所得收益,应当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转委托要具备什么条件 1、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人复代理的目的不是为了自己或他人,而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被代理人的利益。因此,复代理必须是符合被代理人的利益和意志的,不能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2、事先征得被代理人的同意。如果代理人认为有必要进行转委托,应在事先用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与被代理人联系,询问其意见。询问是应把转委托的理由、复代理人的情况、转委托的代理权限、转委托的时间与地点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同意,即可进行转委托,否则不能进行转委托。代理人擅自转委托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确因情况紧急而来不及告诉被代理人的,代理人可先进行转委托,事后将转委托的情况及时告诉被代理人。被代理人对事后才被告知的转委托,既可以表示同意,也可以表示不同意。如表示同意,则取得与事先同意相同的效果;如表示不同意,则转委托不能成立,代理人应对转委托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但代理人如能证明转委托是因紧急情况,来不及征求被代理人的同意,迫不得已而作出的,则被代理人不能拒绝转委托,必须对其予以承认。 4、转委托在正常情况下,应该办理转托手续。若因代理人转托不明,而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第三人可以直接向被代理人要求赔偿损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后,可以要求代理人赔偿损失,复代理人有过错的,应负连带责任。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的时候可以不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三、初次鉴定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四、补充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补充鉴定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指定原鉴定人进行,也可以指派其他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鉴定文书是原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
五、重新鉴定。 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重新鉴定仍在原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能由原鉴定人承办重新鉴定的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六、复核鉴定。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七、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 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应当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八、出庭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依法实事求是的对鉴定结论的依据进行说明,回答与鉴定相关的问题。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1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纠纷什么时候起诉
对于保险公司拒赔,您可在五年内就人寿保险、两年内就其他保险向法院起诉。人寿保险的受益人或投保人自知道或应知保险事故起,五年内可请求支付保险金。请及时行使您的法律权利。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治安纠纷,民事纠纷,民事纠纷的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您好!
在我国,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有下列四种:、
(一)和解。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是民事纠纷的主体,他们对争议的事项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能。是否行使处分权能、何时行使处分权能以及以何种方式行使处分权能概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二)调解。纠纷当事人之外的第三者依据一定的社会规范(习惯、道德、法律等规范),在纠纷主体之间沟通信息,摆事实明道理,促成纠纷主体相互谅解、妥协,从而达成最终解决纠纷的合意。
在我国现阶段的调解制度,主要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这被西方人士成为“东方经验”,除此之外,还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公民之间的调解等。
(三)仲裁。所谓仲裁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依法对民事纠纷居中审理并制作一定法律文书平息冲突的方法。仲裁属民间性质。仲裁的基础是当事人的合意。也就是说,提交仲裁必须以双方当事人同意为前提,否则,仲裁程序不能启动。在通常情形下,仲裁庭成员也由当事人选任。仲裁的最大特点是快速、简便。随着国家法制的日益健全,仲裁正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
(五)诉讼。民事诉讼即老百姓所讲的“打民事官司”。相对于人民调解、当事人自我平息、单位(或部门、社区)处理和仲裁机制而言,民事诉讼是典型的公力救济形式。这种公力救济的最大特点是具有特殊的法律强制性。民事诉讼还是国家处理民事纠纷的最有效也是最后的手段。因此,国家往往要对诉讼的主体、程序、制度等做出严格的规定。
治安纠纷主要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如能提出更加具体的问题,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601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诉讼 > 交通事故纠纷什么时候起诉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