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的材料要哪些,怎样选择离婚途径

最新修订 |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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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两种离婚的途径 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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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不管是通过协议还是诉讼方式离婚,此时必不可少的就是材料的提供,当然不同离婚方式下,需要的材料是不同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起诉离婚的材料要哪些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想,下面就让律图小编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的材料要哪些

(一)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二)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三)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四)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五)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六)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七)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二、怎样选择离婚途径

两种离婚的途径:

1. 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也就是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2. 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有争议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途径。

离婚途径的选择:

1、“好离好散”选协议离婚。两个人都想离,并且对孩子归谁、财产分配问题都没有意见的,就直接选择协议离婚。去当地民政局登记离婚就可以。这种离婚途径由于程序简单,因此相对的省时省力一些。

2、有争议?选诉讼离婚。男女双方,一个想离一个不想离、财产分配有争议或者孩子抚养权有争执的,就直接选择诉讼离婚。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判决离婚就可以。这种离婚途径针对的是在离婚问题上有纠纷的夫妻,因此有这类纠纷的选择诉讼离婚,能够更好地达到离婚的目的。

上述就是对起诉离婚的材料要哪些的解答,各位要是想通过诉讼方式来结束婚姻关系的话,那么就要事先了解这些内容,同时也要知道怎样才能在诉讼中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必要时,可以委托我们律图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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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的材料要哪些,怎样选择离婚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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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如何选择救济途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专利侵权如何选择救济途径问题解答如下, 专利侵权怎么选择救济途径
当专利权受到侵害时,有三个选择:自行协商解决,到人民或者请求专利局进行处理。
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侵权人期满不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人民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出具由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
选择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之前,应先明白到人民与请求专利局两者之间的差异:
1、专利管理机关在处理专利侵权时,虽然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但这种处理不是终局的,只要当事人有一方不服的(可能是专利权人,也可能是被控侵权人),他在收到专利局的处理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向。只有当双方当事人对专利局的处理决定表示接受或者在规定的期间内没有到,该处理决定才算具有法律效力;对专利侵权的判决是终局的,其他任何机关不能改变这种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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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政处理具有主动性的优势,简便、快捷、高效;而则实行“不告不理”,当事人必须做好充分的诉前准备,否则将会面临证据不足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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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择离婚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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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外地人 一直在昆山这边打拼上班 现在想把户口落到这边 请问昆山户口办理机构入户的途径有哪些 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1、人才引进迁户办理 :
毕业证原件 、身份证 、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人才绿卡 、户口落到所够房产的还需携带房产证原件。再凭准迁证至原籍老家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最后,户口落在自己房屋的凭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直接去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人才市场集体户口的需:人事代理合同、行政关系介绍信、准迁证、户口迁移证。
1、购房迁户办理:
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工资卡或单位原始工资单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医保卡的原件、复印件(及社保、医保的交费清单、户籍证明、整户迁入的需提供结婚证、家庭成员关系证明、配偶在原籍的无业证明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籍证明、镇以上单位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违反计划生育的不予迁入)、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户籍派出所出具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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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选择离婚的途径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怎样选择离婚的途径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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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十岁的时候有自主选择扶养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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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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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多少岁可以选择选择父母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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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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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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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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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几岁可以选择选择与谁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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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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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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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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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择离婚的途径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如何选择离婚的途径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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