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设施不完善,消费者在商场摔伤如何赔偿?

最新修订 | 2024-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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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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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8条的规定承担责任,根据该条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商场设施不完善,消费者在商场摔伤如何赔偿?

现在每到周末,各大商场就人满为患,如果商场设施设计不合理,就会存在安全隐患,比如发生消费者摔伤事件。那么如果消费者在商场摔伤如何赔偿呢?商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呢?律图小编就这些大家关心的话题整理了相关内容。

一、顾客在商场内滑倒,可以向经营者主张损害赔偿吗?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第2款规定,“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商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使顾客在商场滑倒,造成顾客人身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千二百零八条的规定承担责任,根据该条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由此可见,顾客因在商场内滑倒受到损害,商场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向顾客承担侵权责任。

二、在商场摔伤入院,可以要求商场赔偿误工费吗?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由此可知,受害人侵权行为中遭受人身伤害,可以依法要求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误工费等合理费用。此外,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及第一千二百零八条的规定,商场、旅店、超市等服务单位的经营者应当对顾客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果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商场、旅店、超市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就构成侵权。可见,消费者在商场摔伤住院,商场的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消费者不但可以要求商场经营者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也可以要求商场赔偿自己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三、安全保障义务具体是什么意思呢?

安全保障义务是一种法律在综合考虑了在调整商业活动的秩序中设立这种义务的社会经济价值及道德需要后依据诚信及公平原则确立的法定义务。具体是指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对消费者、潜在的消费者或者其他进入服务场所的人之人身、财产安全依法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其义务主体为服务场所的经营者,包括服务场所的所有者、管理者、承包经营者等对该场所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义务或者具有事实上控制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与此相对应的权利主体是:

(1)消费者;

(2)潜在的消费者;

(3)实际进入该服务场所的任何人。

权利义务的主要内容是:在特定的服务场所,权利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应当得到保障,义务人应当对这种人身和财产安全履行相应的积极作为或者消极不作为义务。

从上文不难看出,如果商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商场设施设计不科学不完善导致消费者摔伤,那么商场要承担侵权责任,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上文便是关于商场摔伤如何赔偿的一些内容,了解这些知识,有助于提高我们在平时生活中的维权意识。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陕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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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商场摔伤商场多大责任?
1、如果商场确实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就应该担责。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如果到商场购物时受伤属实,例如是因地面积水湿滑造成摔伤,应该担责任。如果商场已经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就没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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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商场摔伤怎么留证据
可以直接找商家进行赔偿交涉。注意:一定要带好录音机等取证设备,以防商家以后抵赖。商家如果愿意承担相关费用当然最好。如果商场拒不赔偿,甚至连一句道歉或者问候的话都没有,则可先到商场收集证据,比如路滑地段、电梯等容易碰伤摔到的地方是否立有安全警示标志等,然后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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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施工现场看房摔伤,开发商该不该赔偿?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施工现场看房摔伤,开发商该不该赔偿?问题解答如下,  答:该公司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首先,该公司违反自身的法定义务。你去该公司的目的是为了购房,在与售楼人员初谈相关购房事宜后,经其提议、陪同而去参观公司已经装潢的样板房,彼此之间属于消费合同关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你已受伤并致残的事实,表明该公司未能尽到自身职责。  
其次,该公司的行为违法且具有主观过错。相关建筑法律、法规中均有明确规定:建筑施工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该公司让非建筑人员的消费者进入施工现场,明显与之相违。同时,该公司将样板房布置在施工现场且在不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带领包括你在内的消费者出入可能出现的危险是应当预见的,无论是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是轻信可以避免,均表明公司对你已经造成的损害存在过失。虽然你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可能意识到危险,但因不知具体情况且基于对公司的信任,故不能据此推定你对损害也存在故意或过失。  再次,该公司必须对你的损害担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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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看房摔伤,开发商该不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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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看房摔伤,开发商该不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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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场摔伤商场不理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 1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对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条法司的解释为:享有请求赔偿权的主体包括下列四种类型:1、商品的购买者。2、商品的使用者。3、服务的接受者。4、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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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看房摔伤开发商应该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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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设施未完善如何收取物业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小区物业费收取标准是由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物业服务合同中双方约定的。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如果小区已经成立业主大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大会和物业公司自行协商制定收费标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但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则必须经过双过半业主同意,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在公布的指导价范围内重新约定。合同履行期间,物业服务成本因政策性因素或服务项目和内容发生较大变动,如要调整收费标准,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醒目位置就物业服务成本变动情况进行公示,并经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双过半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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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场摔倒了商场有责任么
商店作为经营性服务机构,有义务确保顾客的人身财产安全。若因疏忽导致顾客受伤,商行应承担赔偿责任。然而,若商行已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并尽力照顾顾客,顾客在商行内滑倒或遭受其他意外伤害,商行则无需担责,因其已履行安全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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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设施未完善,物业费怎么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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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场摔倒了商场有责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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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场摔伤,如何证明他是在商场里面摔的
[律师回复] 热点推荐:侵权行为网络侵权侵权责任法侵犯肖像权隐私权侵犯名誉权现今,随着商场营业结构的不断调整与创新,很多消费者都喜欢去商场购物消费,随之而来的各种安全问题也就层出不穷了。其中,“顾客在商场摔伤”这一问题已成为常见性安全伤害之一,那么顾客在商场摔倒后,怎么证明是在商场摔伤的呢又有那些相关的法律依据可以来维护自身权益呢下面大家就跟小编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怎么证明是在商场摔伤从过错的证明责任和推定上来,无论是商场还是顾客的过错往往都由商场来举证,而且在举证不足时的过错推定上,处于商场和顾客所处地位以及相互间利益的权衡,往往倾向于由商场承担举证不能或不足的不利后果,即推定商场存在重大过错,而顾客只存在一般过错或不存在过错。
二、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
第二十六条和《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但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从中可以看出,顾客在商场发生人身伤害时,应根据商场和顾客的过错程度来确定双方的责任分担份额:如果双方责任处于对等或公平的层面上(如双方都存在重大过错或一般过错),则相应减轻商场方的责任;如果商场存在重大过错,而顾客只有一般过错或没有过错的情形下,则商场承担完全的侵权责任;当然,如果商场具有一般过错甚至没有过错,而顾客具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商场就可以减轻甚至免除责任。《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七条
第一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也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18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要求。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怎么证明是在商场摔伤,综上所述,商场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采取一定的行动来防止消费者、潜在的消费者或者其他进入服务场所的人员的人身或财产免受侵害。当发生顾客摔伤事件时,要第一时间迅速控制现场并联系负责人,查看伤者情况,并保留第一手证据。而顾客本身顾也应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天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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