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购物车小孩摔死,应当由谁负责?

最新修订 | 2024-03-01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超市购物车小孩摔死,应当由谁负责?

超市购物的时候,很多家长将小孩放入购物车内,避免孩子乱跑,但是,小孩天性好动,其在购物车中玩耍时,就有可能发生摔下等意外伤害,曾经还发生过超市购物车小孩摔死的案例,在这种情况下应该由谁负责,超市有责任吗?下面,律图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相关责任负责问题。



一、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该条规定确立了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明确了安全保障义务人的义务范围和责任界限。但由于个案案情的不同,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也有所不同,相应地其应承担的责任也不同。

二、安全保障义务法理依据

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是指在自己与有责任的领域内,从事或持续特定危险的,负有义务情况采取必要的、具期待可能性的防范措施,保护第三人免于危险”的义务。其主要有三种情形:

一是经营者纯粹的不作为,没有营造好一个很安全的消费环境,导致消费者受到损害。如挖掘水沟,应加盖或采取必要措施。

二是经营者提供的服务本身或硬件设备不安全导致客户受害,负有防范危险发生的义务。如在家举办酒会,应防止老树砸伤宾客;餐馆楼梯未全部修好,应设告示牌或者切断通往楼梯的通道。

三是因从事一定营业或职业的经营者消极不作为,未勤勉地尽到对不法侵害的防范和制止义务。如经营旅馆饭店,应注意清除楼道油渍,维护电梯安全,保证安全门畅通无阻的义务。

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内容的确定,是判断经营者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标尺,即经营者需要履行哪些义务,才能视为其已经尽到了注意义务而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民法理论认为,需要尽适当注意义务却没有尽这种义务,就具有民法上的过错,就应当承担过错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安全保障义务具体范围

1、硬件方面

首先是硬件设施,服务场所使用的建筑物、配套服务设施、设备应当安全可靠,有国家强制标准的应当符合强制标准的要求,没有国家强制标准的,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或者达到进行此等经营所需要达到的安全标准。其次是符合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再次,符合经营场所的电梯安全的特别要求。除了上述要求硬件设备符合安全要求的静态的义务外,建筑物、相关配套设施还必须由经营者经常的、勤勉的维护,使它们一直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最后,经营者对于可能出现的危险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配备数量足够的、合格的安全保障人员。

2、软件方面

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创造一个安全的消费环境,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过程应当是安全的,如果服务内容存在对消费者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危险或者服务的过程存在对消费者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危险,就属于内部不安全因素。其次要求有一定的安保措施,即制止来自第三方对消费者的侵害主要是指通过经营者工作人员的服务工作,照顾、保护消

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不至遭受来自外界、第三人的侵害。

综上,超市购物车质量没有问题的情况下,小孩从其中摔下,就看超市有没有尽到安全提示义务以及安全监督义务,如果超市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之后,家长没有采纳意见或者又重犯的情况下,超市的责任会很小,很大责任在家长没有尽到监护义务上,如果超市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可能要承担一部分侵权责任,根据相关司法案例,这个责任估计在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之间,大部分责任依旧在家长监护不力上。以上就是律图小编为大家提供的超市购物车小孩摔死的情况下,应该由谁负责的相关解答,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盘锦律师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8千字,阅读时间约10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3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超市购物车小孩摔死,应当由谁负责?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5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1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4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3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7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6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6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6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1****53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3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6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4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0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5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0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为你推荐
超市摔倒压倒小孩谁负责?
很多时候家长都会把自己的小孩带去逛超市,因为小孩子没有安全保护意识,就需要家长格外的注意小孩子的安全,在超市有顾客滑倒压倒小孩的事件发生,这样的情况应该由谁负责呢,律图小编邀请您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10w+浏览
损害赔偿
超市购物车小孩摔死,应当由谁负责?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热点推荐:侵权行为网络侵权侵权责任法侵犯肖像权隐私权侵犯名誉权超市购物的时候,很多家长将小孩放入购物车内,避免孩子乱跑,但是,小孩天性好动,其在购物车中玩耍时,就有可能发生摔下等意外伤害,曾经还发生过超市购物车小孩摔死的案例,在这种情况下应该由谁负责,超市有责任吗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相关责任负责问题。
一、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该条规定确立了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明确了安全保障义务人的义务范围和责任界限。但由于个案案情的不同,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也有所不同,相应地其应承担的责任也不同。
二、安全保障义务法理依据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是指在自己与有责任的领域内,从事或持续特定危险的,负有义务情况采取必要的、具期待可能性的防范措施,保护第三人免于危险”的义务。其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经营者纯粹的,没有营造好一个很安全的消费环境,导致消费者受到损害。如挖掘水沟,应加盖或采取必要措施。二是经营者提供的服务本身或硬件设备不安全导致客户受害,负有防范危险发生的义务。如在家举办酒会,应防止老树砸伤宾客;餐馆楼梯未全部修好,应设告示牌或者切断通往楼梯的通道。三是因从事一定营业或职业的经营者消极,未勤勉地尽到对不法侵害的防范和制止义务。如经营旅馆饭店,应注意清除楼道油渍,维护电梯安全,保证安全门畅通无阻的义务。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内容的确定,是判断经营者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标尺,即经营者需要履行哪些义务,才能视为其已经尽到了注意义务而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民法理论认为,需要尽适当注意义务却没有尽这种义务,就具有民法上的过错,就应当承担过错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安全保障义务具体范围
1、硬件方面
首先是硬件设施,服务场所使用的建筑物、配套服务设施、设备应当安全可靠,有国家强制标准的应当符合强制标准的要求,没有国家强制标准的,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或者达到进行此等经营所需要达到的安全标准。
其次是符合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再次,符合经营场所的电梯安全的特别要求。除了上述要求硬件设备符合安全要求的静态的义务外,建筑物、相关配套设施还必须由经营者经常的、勤勉的维护,使它们一直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最后,经营者对于可能出现的危险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配备数量足够的、合格的安全保障人员。
2、软件方面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创造一个安全的消费环境,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过程应当是安全的,如果服务内容存在对消费者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危险或者服务的过程存在对消费者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危险,就属于内部不安全因素。
其次要求有一定的安保措施,即制止来自第三方对消费者的侵害主要是指通过经营者工作人员的服务工作,照顾、保护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不至遭受来自外界、第三人的侵害。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593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出租的物业费由谁负责?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租房是非常多的,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出租人要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保障双方的合法利益,那么出租后管理费谁交呢 下面由我为大家解答。 (1)在无任何其他约定的情况下,承租人有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的义务基于房屋租赁关系,承租人有交纳租金的义务。 如果出租人希望承租人承担物业管理费用,则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加以明确约定。并且最好将该租赁合同交物业管理企业一份,由物业管理企业盖章确认。这便可以产生债务转移的后果,即本应由业主承担的、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的义务,已经转移给承租人承担。如果没有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经确认,物业管理企业仍可以向业主直接追交。 (2)承租人有遵守小区业主公约和规章制度的义务 尽管承租人并未参加业主大会会议、投票决议业主公约和规章制度,然而必须遵守业主公约和所有规章制度。其理由在于,业主公约和规章制度乃是约束物业区域内的不动产利用秩序的规则,业主之外的使用人也应遵守物业区域内的利用秩序规则。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七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超市摔倒超市负什么责任
我们在走路的时候应当要小心,特别是在逛超市的时候,有时候人流量较多的时候可能就会有人与人之间碰撞,然后导致摔倒的情况,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超市摔倒超市负什么责任?律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0w+浏览
损害赔偿
在超市里摔倒了,应该由谁负责?
[律师回复] 首先,看是什么原因摔伤的,如果是超市方问题,比如地滑,当超市或者相关人员承担责任,如果是有人致摔伤,则直接人承担责任,如被人撞到摔伤,便由撞人者承担责任,如果是意外摔伤,则由本人或保险公司承担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超市是提供商品服务的公共场所,应有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对可能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隐患应及时告知。超市作为公共场所管理人,应尽安全保障义务,否则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超市在存在滑倒等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却没有采取诸如铺设地垫、设置警示标志、及时组织人员提示等保障进入营业场所人员的防护措施。同时人员摔伤后,超市未及时组织人员对原告进行救助,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消费者在遇到此类情况时,也要注意保留现场的证据,(要求)周围的人进行作证,当时不能妥善处理的话,也要进行报警,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当事人到超市购物,就与该超市构成了消费服务法律关系,超市应对进入该店购物的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应当对购物环境有足够的认识,应具备自我防范保护意识,注意自身安全,有发现和规避危险的本能和责任,故当事人对危害后果也应承担一定责任。如果因个人疏忽等原因摔倒、造成人身伤害的这种情况,当事人与超市方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可以到超市所在的街道办人民调解委员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未果,当事人可以提出诉讼,并进行伤残鉴定。关于在超市摔倒谁负责的问题,小编提醒大家:到人多环境复杂的地方,应特别注意个人人身安全,主动辨识环境风险。如果是由于超市设施、组织管理等原因造成的,要及时取证,充分利用法律法规,合理维护个人权益,必要时不排除诉讼,伤残鉴定等。超市对于购物环境要做足安全措施,防范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3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老人超市摔倒谁负责?
针对老人超市摔倒谁负责这个问题,应该先从原因出发,找清楚是超市没有履行好安全保障的义务导致老人摔倒,还是因为老人自身的原因导致自己摔倒,如果是前者超市将会负责,如果是后者超市是没有责任的。
10w+浏览
损害赔偿
律师您好!我有一个朋友叫我了解一下关于谁举张谁举证高空坠物由谁负责呢,现在的高空坠物经常出现,他是一名经理,出现在他们公司,谢谢。
[律师回复] 你好,你咨询的谁举张谁举证高空坠物由谁负责呢,
一、高空坠物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由此可以看出,高空坠物的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高空坠物的举证责任由加害人承担,也即由被告人来承担举证责任。这样的规定是更符合公平原则的,有利于找出真正的责任人。
  
二、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有哪些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可能是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推定加害人)。具体如下:
  
1、责任主体是建筑物的使用人:是指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
  
2、责任主体是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
  
3、责任主体是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超市摔死孩子谁负责
对于超市摔死孩子谁负责这一问题,是要根据情况具体分析,如果超市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超市就不承担责任;反之,就要承担。孩子无论是行为上、还是生理上都不成熟,父母对孩子是负有监护义务,所以要随时保障孩子的安全,防止发生意外。
10w+浏览
损害赔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3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小孩在超市摔伤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小孩子在超市里摔伤,这要看摔伤的原因是超市的环境因素造成的,还是自己的不当行为造成的,也就是说,要看小孩摔伤的因果关系。是由于超市的环境因素引起的,店里就要负一定的责任;如果超市在这几方面都没有过错,那么超市不负责任。
10w+浏览
损害赔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网络生活 > 网购政策 > 超市购物车小孩摔死,应当由谁负责?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