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债务人在债务期间将钱转给配偶,债权人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权益。首先,需判断该转账行为是否属于恶意转移财产。若债务人此举是为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该转让行为。
若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便钱转给配偶,夫妻双方仍需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债权人可直接要求其配偶承担还款义务。债权人要注意收集债务人转账的相关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
二、债务人在债务期间转移房产是否有效
债务人在债务期间转移房产,若存在以下情形则可能无效:一是恶意转移,即债务人明知对债权人负有债务,仍通过不合理低价转让、无偿赠与等方式转移房产,损害债权人债权实现,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转移行为。二是转移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比如违反限购政策等。
不过,如果是正常的市场交易,支付合理对价且办理了合法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该转移行为一般有效。所以关键在于是否存在恶意损害债权人利益或违法违规的情况。若债权人认为债务人转移房产损害其权益,应及时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等,维护自身合法债权。
根据《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在债权转让时有抗辩权。当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这意味着,若债务人基于与原债权人之间的基础法律关系享有抗辩理由,在债权转让后,该抗辩权依然有效且可向新的债权人(受让人)行使。比如,原债权债务合同存在可撤销、无效等情形,或者债务人已部分履行债务等,债务人都能以此对抗受让人的履行请求。此外,债务人的抵销权也受保护,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这些规定保障了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平衡了债权转让中各方的利益关系。
当遇到债务人在债务期间把钱转账给配偶这种情况时,债权人往往会担忧自身权益受损。首先要明确,若该转账行为被认定为恶意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债权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撤销。比如,能证明这笔转账是为了逃避对债权人的债务偿还,那法院可支持撤销。而且,即使这笔钱给了配偶,债权人仍可要求债务人用其他财产偿还债务。要是您在债务纠纷中碰到类似难题,比如不清楚如何收集恶意转移财产的证据,或者对后续追讨债务的流程有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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