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司法强制解散请求权的适用什么情形
司法强制解散请求权适用于以下情形: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需注意,股东提起该请求,应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且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如无法自行协商、调解等。否则,法院可能驳回请求。
二、司法强制解散请求权适用哪些特殊情形
司法强制解散请求权适用以下特殊情形: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需注意,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以公司为被告。经法院调解公司收购原告股份的,公司应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将股份转让或者注销。此外,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
三、司法强制解散请求权有何特殊限制
司法强制解散请求权存在多方面特殊限制。首先,主体上,通常只有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才有资格提起。这是为防止个别股东滥用权利。其次,要满足法定事由,如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等。“经营管理严重困难”包括公司治理机制失灵、股东会或董事会无法正常运作等。而且,股东需先尝试通过协商、调解等内部救济途径,确实无法解决时才可诉诸司法。最后,法院会综合考量各种因素谨慎裁判,避免轻易解散公司,以维护公司的稳定性和经济秩序。比如,若公司虽有矛盾但仍有挽救可能,法院可能不支持解散请求。
司法强制解散请求权的适用情形涵盖多个方面。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比如公司长期陷入僵局,无法做出有效的经营决策。或者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严重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等情况。若你对司法强制解散请求权的具体适用条件、如何收集证据证明适用情形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资深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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