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可以延期举证吗,举证期如何计算?

最新修订 | 202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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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被告是可以延期举证的,不过需要事先向法律提出申请,在获得批准之后才行。证据规定》33条规定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从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被告可以延期举证吗,举证期如何计算?

一、被告可以延期举证吗?

答案是可以的,被告是可以延期举证的,不过需要事先向法律提出申请,在获得批准之后才行。

司法实务中有人认为举证时限规定为三十日过长。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在起诉时必须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及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也就是原告必须提供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因此原告在起诉前,其准备证据材料的时间是较为充足的。对被告而言,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的答辩也是根据自己掌握的证据材料来进行,这一答辩期间,事实上就是多数案件被告举证的实际期限。对于大量法律关系较为明确的案件来说,这一期间是足够的,对于复杂案件,当事人也可申请延长举证期限来进行弥补。也有人认为三十日的举证时限过短,理由是证据规定同时规定了当事人在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延期举证,实践中可能出现当事人以各种理由反复申请延期举证,使三十日的举证时限规定流于形式,还不如直接规定为六十日或更长,但不允许申请延期举证或只能申请延期一次,以更利于提高诉讼效率。由于个案的特殊情况,有的适用三十日规定显得过长,而有的又显得过短。《证据规定》33条关于三十日举证时限的规定是举证时限最短时间的规定,既有利于充分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又能够加快诉讼的进程。但应作以下完善:规定举证时限的上限。虽然司法实务中的绝大多数审判人员为提高诉讼效率,缩短办案周期,都尽可能把举证时限靠近三十日的最低规定,但仍不能排除个别司法人员利用该条规定的缺陷为给某一方当事人提供非法的诉讼便利,使另一方当事人丧失平等对抗的机会。如将举证时限指定得过长,九十日、一百二十日等。鉴于此,该条可修改为“指定的期限在三十日以上,六十日以下”。

二、举证期如何计算?

证据规定》33条规定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从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在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即送达举证通知书,从这一点看该规定并无不妥之处。但实务中并非每一个案件争议的焦点都十分明确,一是从诉状中看似争议重大的问题,经被告答辩后予以承认,该部份事实的证据无需再举,二是举证责任的分配一般由人民法院确定,而具体操作中则是承办此案的审判人员,但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时一般是由立案庭人员送达举证通知书,可能会出现“事不对题”的举证通知。因此,从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举证期限有失偏颇。举证通知书不一定与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同时送达。一是可以将“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举证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的规定改为一般规定,可以有例外的情况,供审判人员掌握。《证据规定》33条同时要求人民法院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等。有的案件可以在争议焦点确定后再分配举证责任和明确举证要求。二是将举证期限“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改为“自当事人收到举证通知书的次日计算”更为准确,更符合实际。

被告可以延期举证,延期举证不仅需要按照相关程序向法院提出申请,同时,延期也是有期限的,并非是一味的延长期限,至于具体的延期时间有多久,咱们还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以及具体法院给予的期限来进行参考,不同的案件,法院的判定也是不同的。 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营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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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98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第3条指出:“下列证据由人民调查收集……上述证据经人民调查,未能收集到的,仍由负有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首次肯定了结果责任,只是不够明确。(
2)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该条规定了两种意义的举证责任,前者指当事人的行为责任,后者指在事实真伪不明时,主张该事实的当事人承担不利诉讼后果的责任,即结果责任。在先行立法的司法解释中,它首次明确的肯定了民事举证责任具有双重含义,弥补了民事诉讼法的不足。但是该条除行为责任继续适用民事诉讼法第64条“谁主张谁举证”的分配规则外,对于结果责任并没有确立起一般的分配规则。所以,它仍非结果责任的分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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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举证还是被告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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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98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第3条指出:“下列证据由人民调查收集……上述证据经人民调查,未能收集到的,仍由负有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首次肯定了结果责任,只是不够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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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举证还是被告举证
[律师回复] 对于原告举证还是被告举证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了行为责任。并未明确规定结果责任,但在理论上可以通过体系解释等法律解释方法来加以确认。(
1)1998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第3条指出:“下列证据由人民调查收集……上述证据经人民调查,未能收集到的,仍由负有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首次肯定了结果责任,只是不够明确。(
2)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该条规定了两种意义的举证责任,前者指当事人的行为责任,后者指在事实真伪不明时,主张该事实的当事人承担不利诉讼后果的责任,即结果责任。在先行立法的司法解释中,它首次明确的肯定了民事举证责任具有双重含义,弥补了民事诉讼法的不足。但是该条除行为责任继续适用民事诉讼法第64条“谁主张谁举证”的分配规则外,对于结果责任并没有确立起一般的分配规则。所以,它仍非结果责任的分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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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被告方举证延期举证有哪些规定?
主要就是当事人如果他在规定的举证的期限之内存在着一些困难导致不能够及时举证,但是这些困难他是必须要具备客观方面的原因,可以向法院来提出申请,由法院进行举证的延期,但如果当事人是因为自己主观方面的一些不方便,是不能够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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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举证期限的理由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延长举证期限的理由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第一是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这是举证期限的延长的必备条件。
所谓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指当事人及其律师因客观的、无法克服的困难,不能在确定的举证期限内收集和向提交证据。其困难可能是证人外出尚没有找到,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尚需时间,也可能是有关部门不予配合,对方当事人的阻碍等。如属有关部门不予配合,对方当事人的阻碍等情形的,当事人可依据《民诉法》和《证据规则》申请人民调查收集证据,包括国家有关部门保存的档案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材料等情形。无论如何,当事人须在举证期限延长申请书中详细载明,适当时并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第二是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提出延期举证之申请,此谓举证期限的延长的形式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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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举证期限法律规定
《解释》
第九十四条
第二款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调查收集。
第九十八条
第一款 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申请证据保全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提出。
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解释》对申请人民调查收集证据、申请证据保全、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期限做了改变,上述规定相比此前的规定改变了以往司法实践中申请调查收集证据、证据保全、证人出庭作证的提出期限不同的情形,更加符合民事诉讼实践要求。
你好,我们公司和其他公司案子延期了,我想问问延期审理是否重新计算审限的,欢迎大家的回答谢谢
[律师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第九条 下列期间不计入审理、执行期限:
  
(一)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
  
(二)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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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七日后的时间;
  
(五)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
  
(六)民事、行政案件公告、鉴定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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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
  
(十)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者提供执行担保后,执行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间;
  (十一)上级人民法院通知暂缓执行的期间;
  (十二)执行中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财产的期间。
  也就是说,只有上述的几条内容,延期审理是不计入审限的。
对问题延期审理是否重新计算审限 的解答,请参考以上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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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延期举证可以延期多久
在劳动仲裁中,延期举证期限是由仲裁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的,一般来说是7-15天。这样的规定可以确保仲裁程序的流畅和高效。具体的延期天数会因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异。不过,仲裁机构会批准当事人延长证据提交的时间。这样一来,当事人就可以有更充足的时间来准备证据,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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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延期交房怎样举证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房子延期交房怎样举证问题解答如下, 房子延期交房如何举证
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交付期限条款)、预售登记(由房产部门出具)、首付款票据、以及开发商的名称、住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等证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交房时必须搞清楚以下几点:
1.首先要清楚入住的条件,小心开发商的文字游戏
入住是普通公众常用的概念,通常理解为房屋具备能够居住使用的条件,如生活用水、用电、用气等能够正常提供。如果合同约定将入住作为交付条件,则入住就成为判断交付条件是否具备的标准。
2.审查开发商是否办理了综合验收备案证明
关于房屋在约定时间尚未达到入住条件,开发商即要求购房者入住,那么购房者应审查开发商是否办理了综合验收备案证明(即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材料。实际上,有部分开发商为避免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在房屋尚未达到入住条件时便通知购房者入住。
因此,应当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综合验收备案证明并提供《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等材料。否则,购房人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由此所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3、不可抗力导致延期不能全免责
不可抗力是法律概念,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发生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除法律规定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不免除责任的情形外,则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当事人在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开发商对延期交房的解释多种多样,如恶劣天气、小区设计变更等,目的是免除自身违约责任。如开发商延期交房确属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根据具体情况逾期交房责任部分或全部免除。
至于小区设计变更,而要主张延期交房是不可抗力造成的,开发商应当提供相关机构的证明文件,证明该情况符合法律认可的条件。否则,开发商不能轻易免除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4、购房者需要保留的证据材料
购房者应从购房伊始就要收集和保留购房过程中形成和出现的认购书、购房合同、开发商书面通知、短信息、报纸公告、销售广告、照片、录像、政府相关部门证明等证据材料,以备在维权需要时所用。
5、提讼应应该注意这几点
第一,在思想上应客观理性。
第二,应全面分析开发商违约的情形及其影响,确定责任是否明确。
第三,应全面审查评估证明开发商违约和应承担责任及应赔偿损失的证据材料,评价其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评估证据材料是否确实充分,同时确定诉讼请求。
第四,合理确定诉讼策略并充分假定开发商可能采取的应对策略和措施,做好应对准备。
第五,对诉讼可能产生的花费及耗费的时间和可能发生的败诉后果进行物质和心理上的准备。
第六,选择恰当的诉讼时机。
第七,审时度势,把握时机,以和解或判决方式终结诉讼。
第八,购房者在遭遇延期交房的情况时,除了保留向开发商提起索赔的证据,包括购房合同、认购书、开发商书面通知、相关部门证明材料等,还要注意不要超过提讼的时效
房子延期交房如何举证,综合上述的回答我们可以清楚知道,举证就是拿出或者出示相关的证明材料来进行诉讼的环节,对于如何举证这个问题,我们需要搜集相关的证明材料,房屋预售合同、预售登记(由房产部门出具)、首付款票据等,并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不能错过诉讼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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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延期交房怎么举证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房子延期交房怎么举证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房子延期交房如何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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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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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要清楚入住的条件,小心开发商的文字游戏
入住是普通公众常用的概念,通常理解为房屋具备能够居住使用的条件,如生活用水、用电、用气等能够正常提供。如果合同约定将入住作为交付条件,则入住就成为判断交付条件是否具备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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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在约定时间尚未达到入住条件,开发商即要求购房者入住,那么购房者应审查开发商是否办理了综合验收备案证明(即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材料。实际上,有部分开发商为避免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在房屋尚未达到入住条件时便通知购房者入住。
因此,应当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综合验收备案证明并提供《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等材料。否则,购房人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由此所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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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是法律概念,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发生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除法律规定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不免除责任的情形外,则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当事人在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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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在思想上应客观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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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合理确定诉讼策略并充分假定开发商可能采取的应对策略和措施,做好应对准备。
第五,对诉讼可能产生的花费及耗费的时间和可能发生的败诉后果进行物质和心理上的准备。
第六,选择恰当的诉讼时机。
第七,审时度势,把握时机,以和解或判决方式终结诉讼。
第八,购房者在遭遇延期交房的情况时,除了保留向开发商提起索赔的证据,包括购房合同、认购书、开发商书面通知、相关部门证明材料等,还要注意不要超过提讼的时效
房子延期交房如何举证,综合上述的回答我们可以清楚知道,举证就是拿出或者出示相关的证明材料来进行诉讼的环节,对于如何举证这个问题,我们需要搜集相关的证明材料,房屋预售合同、预售登记(由房产部门出具)、首付款票据等,并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不能错过诉讼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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