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期满后可以再延长吗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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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不能。《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足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期满后可以再延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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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是单位试用劳动者的期限,很显然这是有一定期限限制的,根据法律的规定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那么,在实践中,劳动者的试用期期满后单位还可以再延长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试用期期满后可以再延长吗

不能。《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足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按照这一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的试用期,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作延长,否则,即违反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对于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标准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不解除劳动合同,但不得对签订的劳动合同增加附加的条件。

二、试用期的工资有多少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又高于本条规定的标准的,按约定执行。

2、约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试用期间劳动者提供的价值不意味一定小于正式工,所以不能当然地认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就是最低标准,这不符合同工同酬的原则。这样理解也扼制了用人单位的利益驱动,为使用廉价劳动力提供便利而滥用试用期。同工同酬原则还体现在用人单位必须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为了降低企业成本而逃避。

3、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本条实际上规定了两个最低标准:

(1)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

(2)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这就存在着按哪一个标准执行的问题,正确的理解应当是条文里两者相比取其高。

4、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只能与同一个劳动者约定一次试用期,并且试用期的期限也是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当然,此时还需要结合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这就是说试用期期满后,单位是不能延长试用期期限的。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广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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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1996年原劳动部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制定了实施细则:“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试用期的约定有上限没有下限,甚至可以不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延伸补充:
如何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职工的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另一方面,可以维护新招收职工的利益,使被录用的职工有时间考察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及劳动合同约定。所以,为了避免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法律明确规定了试用期的期限。
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同的合同期限可以约定不同的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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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延长试用期,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属于工伤的不分试用期与非试用期。职工试用期因工发生事故伤害,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并认定为工伤后,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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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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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公司试用期内辞职,之前提交给用人单位的离职报告没有规定用人单位一定要给你的,你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退还的,如果用人单位不能退还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再出具一张离职证明给你的。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扩展资料: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可分为协议解除和单方解除。协议解除,即劳动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单方解除即亨有单方解除权的当事人以单方意思表示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从订立到履行过程中可以预见的中间环节,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正当权益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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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可以延长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试用期可以延长:
试用期可以延长,但必须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才行。
试用期条款并非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它本身就是当事人双方合意的产物,因此,试用期过后,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没有单方决定延长试用期的权利,只有履行合同的义务。试用期内未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过后,单位若再以未通过考评为由要求延长试用期,或行使试用期中的任意解除合同权便没有法律依据。所以,何时终止试用期,是求职者维权的关键所在。
二、试用期的延长:
劳动合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对新录用的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进行了解的期限。试用期的规定,可以使双方有一个互相了解和适应的过程,有利于建立较稳固的劳动关系。
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的长短是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相应确定的。针对滥用试用期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问题,劳动合同法还专门明确了试用期限、试用次数、试用期工资和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等规定。该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从张莹的情况看,公司在期限仅为两年的合同里,规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超出了法律允许的期限一个月;正式订合同时又变成六个月试用期,同样是违法行为;若期限满后又延期,则更是随心所欲的违法行为了。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还有,在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中,除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医疗期满或不能胜任工作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若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将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公司无辜延长试用期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公司无辜延长试用期怎么办问题解答如下, 试用期的时间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如果劳动合同已经明确约定适用期,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更改。如需更改,需要取得劳动者同意,否则,其延长决定无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014年8月,朱某进入上海某印刷机械有限公司工作,担任销售一职,约定月薪人民币5000元。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自2014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试用期自2014年8月1日至9月30日,试用期内月薪为4000元。另双方约定,朱某在试用期内的销售指标为十万元,如丁某在试用期内未完成该销售指标视为其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朱某在试用期内仅完成6万元的销售指标。单位认为朱某虽然未完成销售指标,但综合表现尚可,故与朱某另行约定延长试用期一个月。至10月31日,朱某仍未完成十万元的销售指标,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解除了与朱某的劳动关系。
朱某认为单位系违法解除,与单位协商不成,遂向某区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单位与朱某约定延长一个月的试用期是否有效
单位认为,双方已协商一致将朱某的试用期延至10月31日止,在试用期内朱某未完成销售指标,根据双方的约定,视为其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故单位是合法解除,不需支付赔偿金。
朱某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两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最多只能约定两个月的试用期,单位与其约定延长一个月的试用期系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
仲裁庭经过审理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朱某与单位约定试用期的上限为二个月,双方虽协商一致延长试用期一个月,但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故朱某2014年10月1日至31日系正常的劳动合同期间。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规定仅针对试用期内员工,而单位2014年10月31日解除与朱某的劳动合同时,朱某的试用期已过,故单位适用该规定解除与朱某的劳动合同系违法解除。遂裁决支持了朱某的仲裁请求。
哪几种情况下能延长试用期
[律师回复] 对于哪几种情况下能延长试用期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哪几种情况下可以延长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19条明确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因此,根据现行法律,不得延长试用期。
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不合格不可以延长。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辞退。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了试用期的上限,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达不到用人单位的要求,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不得延长试用期,用人单位延长试用期的,属于违法约定试用期,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但是,实践中有一种特殊情况,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未达到法律规定的上限,比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未达到六个月的上限,用人单位可否在三个月试用期满后以劳动者不符合要求为由延长试用期至六个月呢?我们认为,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届满的,如果用人单位延长试用期,属于再次约定试用期的情形,违反了“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的规定,同样属于违法约定试用期。
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延长试用期,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另外,除了企业员工试用期外,还有两种试用期,一是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可延长至十二个月,该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二是国家公务员的试用期,机关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标准。期满合格正式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可达六个月,但劳动合同期限为二年零三百六十四天时(不到三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一天之差,试用期可相差四个月,用人单位可选择合适的合同期限,来决定符合企业利益的试用期。
孕妇在试用期间单位会要求延长试用期吗
不能延长试用期,用人单位强制执行的话,你可向劳动仲裁提出申诉。
通常情况下,女员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但如果在试用期间,被用人单位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时,用人单位则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且不必支付赔偿金。
试用期和实习期的区别是什么
当事人的身份不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所以处于试用期中的自然人一方只能是劳动者。而实习是指学生通过学校安排介绍、本人自找或由其他途径进入实习单位工作,通过完成一定任务来熟悉工作,深化巩固所学理论知识,提升实践能力,为尽快适应并参与实际工作打基础。主要由学校根据教学和技能训练的需要,由学校、实习者、实习单位三者进行约定,实习期间的自然人一方是在校学生。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不是劳动合同,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劳动者。
2当事人的目的不同:实习期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实习学生的自身素质,完成学业目的,并提升学生实践能力的过程。体现了学校和学生的教学目的。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为了更好的满足单位的人力资源需要而约定的,是两者磨合的期间。
3法律依据不同:试用期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而实习期由《民法》和《合同法》规范。
4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实习期是不用签订劳动合同的。
5试用期由明确的期限限制,而实习期完全由当事人约定。
6试用期的工资和待遇有法律明确的规定,而实习期没有,实习期工资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约束。
7总之,试用期与实习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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