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利转贷罪追诉期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这里的“犯罪之日”指犯罪成立之日。对于高利转贷罪,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时犯罪成立,此时开始计算追诉期。若行为人多次实施高利转贷行为,属于连续犯,其追诉期限从最后一次高利转贷行为终了之日起算。需注意,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高利转贷罪的数额怎么认定
高利转贷罪数额认定分违法所得数额和数额巨大。违法所得数额是认定该罪的入罪标准。根据相关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立案追诉。这里的违法所得,是指转贷利息收入扣除金融机构贷款利息后的盈利数额。数额巨大属于加重处罚情节,但法律未明确“数额巨大”标准。司法实践中,通常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考虑转贷资金规模、获利金额、给金融机构造成的损失等因素来判断。一般认为违法所得远高于10万元标准,达到数十万元甚至更高时,可能认定为数额巨大。若构成该罪,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高利转贷罪认定标准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高利转贷罪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认定标准如下: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主观方面是故意,且有转贷牟利目的。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关于数额标准,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或虽未达此数额,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应予立案追诉。实践中,“高利”并非简单对比银行贷款利率,只要转贷利率明显高于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即可认定。
当我们探讨高利转贷罪追诉期从何时起算时,要明确其追诉时效的计算有着严格规定。一般来说,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高利转贷案件中,如果存在多次转贷等连续行为,追诉期就会从这些行为全部结束之时开始起算。这对于准确认定犯罪追诉时效极为关键。你是否对高利转贷罪追诉期的计算还有其他疑问呢?要是想进一步了解追诉期计算的特殊情况、相关法律依据等问题,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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