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最新修订 | 2024-07-29
浏览10w+
陈文元律师
陈文元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312人
专家导读 保险合同为典型的格式化合同,条款的内容包括合同定义、保障内容及双方应负之权利、义务,均由当事人之一方即保险人事先确定。投保人只能决定是否投保及为何标的投保,而不能要求改变条款的内容。
人身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一、人身保险合同要式合同吗?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通过保险法的明确规定我们可知,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而人身保险合同因其保险标的的特殊性,自然是要式合同无疑。

二、人身保险合同相关法律条款

1、《保险法》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2、《保险法》第十三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三、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征

1、人身保险合同的定额给付性

2、人身保险合同的长期性

人身保险合同,特别是人寿保险合同往往是长期的.保险期限可以是数年,数十年到一个人的一生不等.

3、人身保险利益确定的特殊性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是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来确定.

4、人身合同的储蓄性与投资性

人身保险在为被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的同时,兼有储蓄性和投资的功能.

人身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吗,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发现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因其保险标的的特殊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必须采取特定的形式订立保险合同来保证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因此,人身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衡水律师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2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3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人身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一键咨询
  • 155****86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6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8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0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1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4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7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7****45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5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8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0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7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3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3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0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就保险合同之特质言,保险合同应以非要式合同定位为宜。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非要式合同,是指法律、法规要求合同不一定具备特定形式才能成立、生效的合同。
10w+浏览
合同事务
临时身份证能办正式身份证吗
[律师回复]
一、要的,而且一定要原件!先去办理正式身份证,然后就可以申请临时身份证了!未成年人要大人陪同一起去公安局办下中心或派出所户籍科办理!
1、办身份证与临时身份证一定要在原籍的派出所户籍科或公安分局综合办证中心办的!
2、办时一定要带上户口本原件,工作人员需要看你的原件复核你的信息后才会给你办的!有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都是不可以的!
3、必须要本人到场,现在办身份证是需要录入指纹才能办的!亲属是不能代办的了!相片要重新照与重新上传的!
4、临时身份证要挂失身份证后补办正式身份证后才可以办的。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公安部门规定。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593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人身损害赔偿方式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怎么确定人身损害赔偿的方式 1、不同的户籍身份适用不同的赔偿标准。 人身遭受侵害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数额,原则上按照受害人的户籍身份而定,即城镇居民按受诉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农村居民则按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至于受害人在哪里工作、居住何处则在所不论。如受害人王某,1999年以来一直在济南上学、工作,有暂住证。 2、不同的行政区划确定不同的赔偿标准。 由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别,各省级行政区划内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各不相同,因此各省级行政区划内的赔偿标准也不尽相同,甚至有的计划单列市再单独制定赔偿标准。 3、不同的行业规定了不同的赔偿标准。 如近年来各地煤矿企业对死亡矿工的赔偿金普遍确定为20万元左右。2006年3月28日起施行的《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0万元。 二、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 国家机关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大致包括徒刑、拘役、管制、刑事拘留、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劳动教养、逮捕及其他刑事侦查中限制人身自由的羁押行为。限制、剥夺人身自由的赔偿,一般以受害人被羁押的时间乘以每日赔偿金额计算,但各国和地区的每日赔偿金额不一。 我国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即按日支付赔偿金,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上年度”,应当指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或者人民赔偿委员会维持原赔偿决定的,按作出原赔偿决定时的上年度执行。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数额,应当以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全年法定工作日数的方法计算。年平均工资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为准。 我国国家赔偿法对侵害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采用随机标准,而不是规定一个最高赔偿限额或固定的标准,好处在于:可以适应经济发展的状况。有利于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符合我国的国情,既便于操作,也比较灵活,还能够在全国范围内得到统一实施,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得到国家的合理赔偿。
法人身份证明格式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人身份证明书 ________现担任我单位________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我单位主管部门为________(在京单位,市委、办,区、县)。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盖章) 1、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一种集合体,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集合体。 这是法人与自然人的根本区别。它可以是个人的集合体,也可以是财产的集合体。不以组织集合体名义出现在民事主体的,不能为法人。 2、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设定和承担民事义务。 3、依法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它有自己的权益,可以自己的名义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4、承担民事责任。 可否承担民事责任,是区别法人组织和其它组织的重要标志。法人有自己支配的财产,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用自己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对于自己所负担的债务,它能支配的财产负无限清偿责任。 1、依法成立 指法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依法定程序才能成立。法人资格不是自封的,也不是生而有之的“天赋人权”,而是由法律赋予的。法人成立的合法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法定程序也是国家法律对法人资格的确认过程。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这是法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间活动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责任的物质基础。这种财产或经费 首先必须是的, 其次必须具有一定的数额规模。财产可以是实物或者货币,也可是其它权利。经费主要指国家预算拨款。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法人名称是法人区别于其他法人的标志。法人组织机构是法人对内管理事务,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常设机关。法人场所是法人进行业务活动的地方。 4、能承担民事责任 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这是与法人需拥有的支配的财产相联系的。法人作为的民事体。对自己从事各项活动的后果,必须能以自己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的设立人、成员以及工作人员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能否承担民事责任是法人区别于非法人组织的一个关键特征。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正式计算公式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正式计算公式问题解答如下,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时如何计算的?本文指导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根据损害赔偿的项目来计算。
在生活当中,一旦发生人身伤害,人们往往首先想到赔多少钱,实际上确定伤害应当适用的法律,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一般来说,伤害的情况有三种:适用《刑法》;适用《民法通则》;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确定伤害性质后,就要计算法定赔偿数额了。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 = 医疗费 + 误工费 + 护理费 + 交通费 + 住院伙食补助费 + 营养费 + 残疾赔偿金 + 残疾辅助器具费 + 丧葬费 + 被抚养人生活费 + 住宿费 + 死亡赔偿金 + 精神损害抚慰金 + 患者死亡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
下面具体说明一下各项费用的确定标准:
1、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保险合同通常被视为要式合同,因为它需要满足特定的法定形式和程序要求才能成立。这些要求可能因国家或地区而异,但通常包括合同的书面形式、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盖章等。因此,保险合同必须遵守这些规定才能有效。
10w+浏览
合同事务
临时身份证能和正式身份证一起办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公安部门规定。”申请人必须是本地户籍的,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后,同时向居民身份证办理窗口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后,会对申请人信息进行核对,之后制证并收取证件工本费。临时居民身份证是立等可取的。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扩展资料: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流程: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
1、要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四)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有临时身份证,可以办理正式身份证吗?
[律师回复]
一、要的,而且一定要原件!先去办理正式身份证,然后就可以申请临时身份证了!未成年人要大人陪同一起去公安局办下中心或派出所户籍科办理!
1、办身份证与临时身份证一定要在原籍的派出所户籍科或公安分局综合办证中心办的!
2、办时一定要带上户口本原件,工作人员需要看你的原件复核你的信息后才会给你办的!有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都是不可以的!
3、必须要本人到场,现在办身份证是需要录入指纹才能办的!亲属是不能代办的了!相片要重新照与重新上传的!
4、临时身份证要挂失身份证后补办正式身份证后才可以办的。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公安部门规定。
有临时身份证能不能补办正式身份证?
[律师回复]
一、要的,而且一定要原件!先去办理正式身份证,然后就可以申请临时身份证了!未成年人要大人陪同一起去公安局办下中心或派出所户籍科办理!
1、办身份证与临时身份证一定要在原籍的派出所户籍科或公安分局综合办证中心办的!
2、办时一定要带上户口本原件,工作人员需要看你的原件复核你的信息后才会给你办的!有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都是不可以的!
3、必须要本人到场,现在办身份证是需要录入指纹才能办的!亲属是不能代办的了!相片要重新照与重新上传的!
4、临时身份证要挂失身份证后补办正式身份证后才可以办的。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公安部门规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3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
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有时并非一个要约和一个承诺的简单相加,可能要经过要约、反要约或新要约、承诺的复杂过程。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实务上可分为保险人劝诱、投保人投保、保险人核保及承保四个阶段。
10w+浏览
合同事务
人身损害责任认定的方式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怎么确定人身损害赔偿的方式 1、不同的户籍身份适用不同的赔偿标准。 人身遭受侵害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数额,原则上按照受害人的户籍身份而定,即城镇居民按受诉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农村居民则按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至于受害人在哪里工作、居住何处则在所不论。如受害人王某,1999年以来一直在济南上学、工作,有暂住证。 2、不同的行政区划确定不同的赔偿标准。 由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别,各省级行政区划内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各不相同,因此各省级行政区划内的赔偿标准也不尽相同,甚至有的计划单列市再单独制定赔偿标准。 3、不同的行业规定了不同的赔偿标准。 如近年来各地煤矿企业对死亡矿工的赔偿金普遍确定为20万元左右。2006年3月28日起施行的《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0万元。 二、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 国家机关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大致包括徒刑、拘役、管制、刑事拘留、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劳动教养、逮捕及其他刑事侦查中限制人身自由的羁押行为。限制、剥夺人身自由的赔偿,一般以受害人被羁押的时间乘以每日赔偿金额计算,但各国和地区的每日赔偿金额不一。 我国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即按日支付赔偿金,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上年度”,应当指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或者人民赔偿委员会维持原赔偿决定的,按作出原赔偿决定时的上年度执行。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数额,应当以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全年法定工作日数的方法计算。年平均工资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为准。 我国国家赔偿法对侵害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采用随机标准,而不是规定一个最高赔偿限额或固定的标准,好处在于:可以适应经济发展的状况。有利于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符合我国的国情,既便于操作,也比较灵活,还能够在全国范围内得到统一实施,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得到国家的合理赔偿。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593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法人身份证明格式是怎么的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人身份证明书
________现担任我单位________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我单位主管部门为________(在京单位,市委、办,区、县)。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盖章)
1、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一种集合体,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集合体。
这是法人与自然人的根本区别。它可以是个人的集合体,也可以是财产的集合体。不以组织集合体名义出现在民事主体的,不能为法人。
2、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设定和承担民事义务。
3、依法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它有自己的权益,可以自己的名义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4、承担民事责任。
可否承担民事责任,是区别法人组织和其它组织的重要标志。法人有自己支配的财产,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用自己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对于自己所负担的债务,它能支配的财产负无限清偿责任。
1、依法成立
指法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依法定程序才能成立。法人资格不是自封的,也不是生而有之的“天赋人权”,而是由法律赋予的。法人成立的合法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法定程序也是国家法律对法人资格的确认过程。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这是法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间活动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责任的物质基础。这种财产或经费
首先必须是的,
其次必须具有一定的数额规模。财产可以是实物或者货币,也可是其它权利。经费主要指国家预算拨款。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法人名称是法人区别于其他法人的标志。法人组织机构是法人对内管理事务,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常设机关。法人场所是法人进行业务活动的地方。
4、能承担民事责任
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这是与法人需拥有的支配的财产相联系的。法人作为的民事体。对自己从事各项活动的后果,必须能以自己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的设立人、成员以及工作人员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能否承担民事责任是法人区别于非法人组织的一个关键特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人身保险合同的种类
1、人寿保险合同。人寿保险合同是以被保险人的死亡或生存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合同。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3、健康保险合同。以被保险人因疾病需要医疗或造成残疾或收入损失等为保险责任的人身保险合同。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年满16岁,可以办正式身份证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年满16岁,可以办正式身份证吗?问题解答如下, 需要带户口本。
一、办理材料:未成年公民,由监护人陪同办证人本人持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服务处受理,
二、办理流程:二代身份证服务处申请身份证受理、照片采集、指纹采集、打印受理单及签字确认信息、交费等。
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收费标准:根据国家核定标准,初次申领、换领每证20元,补领每证40元,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每证10元,派出所出具财政部门专用发票。扩展资料未成年人持身份证确实能带来很多便利,比如,在孩子入学,为孩子办理申请出境、搭乘飞机、旅店登记手续,办理相关银行业务,参加社会保险,领取社会救济,提取汇款、邮件,寄卖物品时都能作为有效身份证明使用。大到参加考试,小到办一本图书馆借书证,都需要未成年人出示身份证明。户口簿虽然也有此功能,但还是身份证携带方便,不易丢失。如果孩子没办身份证,不但需要出示户口簿,还要监护人陪同办理。比如办理储蓄账户等银行业务,在出具户口簿的同时,还要出示陪同办理的监护人身份证,才能成功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具有机读功能,使用起来也比户口簿方便得多。警方称,未成年人办理身份证有以下好处:一是出行方便,购买机票、遇到身份检查时,不再需要带户口本,出示身份证即可。二是办证能获得安全保障。比如小孩迷路后,民警可根据身份证送其回家在遇到危险后,警方也能快速确定身份,通知家人。
侵犯人身权利罪的形式有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人身权利是公民依法享有的与人身直接相关的权利。是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部分。包括生命健康不受侵犯,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等。
人身权利主要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和人格尊严权,人格尊严又包括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和隐私权等。
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有很多种,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行为。我国《刑法》为了切实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侵犯,专章规定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例如侵犯他人生命的故意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侵犯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伤害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侵犯妇女身心健康的罪,奸淫罪侵犯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拘禁罪侵犯他人人格名誉的侮辱罪,诽谤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的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其他比如诬告陷害,、暴力取证,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侵犯通信自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强迫劳动,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家庭成员等行为都涉嫌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法人身份证明格式是该怎样的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人身份证明书
________现担任我单位________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我单位主管部门为________(在京单位,市委、办,区、县)。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盖章)
1、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一种集合体,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集合体。
这是法人与自然人的根本区别。它可以是个人的集合体,也可以是财产的集合体。不以组织集合体名义出现在民事主体的,不能为法人。
2、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设定和承担民事义务。
3、依法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它有自己的权益,可以自己的名义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4、承担民事责任。
可否承担民事责任,是区别法人组织和其它组织的重要标志。法人有自己支配的财产,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用自己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对于自己所负担的债务,它能支配的财产负无限清偿责任。
1、依法成立
指法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依法定程序才能成立。法人资格不是自封的,也不是生而有之的“天赋人权”,而是由法律赋予的。法人成立的合法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法定程序也是国家法律对法人资格的确认过程。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这是法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间活动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责任的物质基础。这种财产或经费
首先必须是的,
其次必须具有一定的数额规模。财产可以是实物或者货币,也可是其它权利。经费主要指国家预算拨款。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法人名称是法人区别于其他法人的标志。法人组织机构是法人对内管理事务,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常设机关。法人场所是法人进行业务活动的地方。
4、能承担民事责任
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这是与法人需拥有的支配的财产相联系的。法人作为的民事体。对自己从事各项活动的后果,必须能以自己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的设立人、成员以及工作人员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能否承担民事责任是法人区别于非法人组织的一个关键特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3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人身保险合同在哪起诉
在保险合同纠纷的诉讼中,一般是由被告所在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法院来进行审理。然而,要是涉及到人身保险合同的争议,例如理赔或者解约等纠纷,那就应该优先由被保险人所在地的法院来管辖。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为了让诉讼能够更高效、公平地进行,同时也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10w+浏览
金融保险
法人名字身份证明格式怎么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人身份证明书 ________现担任我单位________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我单位主管部门为________(在京单位,市委、办,区、县)。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盖章) 1、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一种集合体,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集合体。 这是法人与自然人的根本区别。它可以是个人的集合体,也可以是财产的集合体。不以组织集合体名义出现在民事主体的,不能为法人。 2、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设定和承担民事义务。 3、依法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它有自己的权益,可以自己的名义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4、承担民事责任。 可否承担民事责任,是区别法人组织和其它组织的重要标志。法人有自己支配的财产,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用自己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对于自己所负担的债务,它能支配的财产负无限清偿责任。 1、依法成立 指法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依法定程序才能成立。法人资格不是自封的,也不是生而有之的“天赋人权”,而是由法律赋予的。法人成立的合法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法定程序也是国家法律对法人资格的确认过程。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这是法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间活动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责任的物质基础。这种财产或经费 首先必须是的, 其次必须具有一定的数额规模。财产可以是实物或者货币,也可是其它权利。经费主要指国家预算拨款。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法人名称是法人区别于其他法人的标志。法人组织机构是法人对内管理事务,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常设机关。法人场所是法人进行业务活动的地方。 4、能承担民事责任 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这是与法人需拥有的支配的财产相联系的。法人作为的民事体。对自己从事各项活动的后果,必须能以自己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的设立人、成员以及工作人员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能否承担民事责任是法人区别于非法人组织的一个关键特征。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593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怎么确定人身损害赔偿的方式?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怎么确定人身损害赔偿的方式 1、不同的户籍身份适用不同的赔偿标准。 人身遭受侵害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数额,原则上按照受害人的户籍身份而定,即城镇居民按受诉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农村居民则按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至于受害人在哪里工作、居住何处则在所不论。如受害人王某,1999年以来一直在济南上学、工作,有暂住证。 2、不同的行政区划确定不同的赔偿标准。 由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别,各省级行政区划内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各不相同,因此各省级行政区划内的赔偿标准也不尽相同,甚至有的计划单列市再单独制定赔偿标准。 3、不同的行业规定了不同的赔偿标准。 如近年来各地煤矿企业对死亡矿工的赔偿金普遍确定为20万元左右。2006年3月28日起施行的《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0万元。 二、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 国家机关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大致包括徒刑、拘役、管制、刑事拘留、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劳动教养、逮捕及其他刑事侦查中限制人身自由的羁押行为。限制、剥夺人身自由的赔偿,一般以受害人被羁押的时间乘以每日赔偿金额计算,但各国和地区的每日赔偿金额不一。 我国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即按日支付赔偿金,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上年度”,应当指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或者人民赔偿委员会维持原赔偿决定的,按作出原赔偿决定时的上年度执行。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数额,应当以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全年法定工作日数的方法计算。年平均工资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为准。 我国国家赔偿法对侵害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采用随机标准,而不是规定一个最高赔偿限额或固定的标准,好处在于:可以适应经济发展的状况。有利于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符合我国的国情,既便于操作,也比较灵活,还能够在全国范围内得到统一实施,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得到国家的合理赔偿。
如何确定人身损害赔偿的方式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怎么确定人身损害赔偿的方式 1、不同的户籍身份适用不同的赔偿标准。 人身遭受侵害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数额,原则上按照受害人的户籍身份而定,即城镇居民按受诉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农村居民则按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至于受害人在哪里工作、居住何处则在所不论。如受害人王某,1999年以来一直在济南上学、工作,有暂住证。 2、不同的行政区划确定不同的赔偿标准。 由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别,各省级行政区划内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各不相同,因此各省级行政区划内的赔偿标准也不尽相同,甚至有的计划单列市再单独制定赔偿标准。 3、不同的行业规定了不同的赔偿标准。 如近年来各地煤矿企业对死亡矿工的赔偿金普遍确定为20万元左右。2006年3月28日起施行的《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0万元。 二、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 国家机关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大致包括徒刑、拘役、管制、刑事拘留、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劳动教养、逮捕及其他刑事侦查中限制人身自由的羁押行为。限制、剥夺人身自由的赔偿,一般以受害人被羁押的时间乘以每日赔偿金额计算,但各国和地区的每日赔偿金额不一。 我国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即按日支付赔偿金,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上年度”,应当指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或者人民赔偿委员会维持原赔偿决定的,按作出原赔偿决定时的上年度执行。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数额,应当以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全年法定工作日数的方法计算。年平均工资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为准。 我国国家赔偿法对侵害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采用随机标准,而不是规定一个最高赔偿限额或固定的标准,好处在于:可以适应经济发展的状况。有利于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符合我国的国情,既便于操作,也比较灵活,还能够在全国范围内得到统一实施,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得到国家的合理赔偿。
法人身份证的格式是怎么写的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人身份证明书 ________现担任我单位________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我单位主管部门为________(在京单位,市委、办,区、县)。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盖章) 1、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一种集合体,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集合体。 这是法人与自然人的根本区别。它可以是个人的集合体,也可以是财产的集合体。不以组织集合体名义出现在民事主体的,不能为法人。 2、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设定和承担民事义务。 3、依法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它有自己的权益,可以自己的名义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4、承担民事责任。 可否承担民事责任,是区别法人组织和其它组织的重要标志。法人有自己支配的财产,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用自己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对于自己所负担的债务,它能支配的财产负无限清偿责任。 1、依法成立 指法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依法定程序才能成立。法人资格不是自封的,也不是生而有之的“天赋人权”,而是由法律赋予的。法人成立的合法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法定程序也是国家法律对法人资格的确认过程。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这是法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间活动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责任的物质基础。这种财产或经费 首先必须是的, 其次必须具有一定的数额规模。财产可以是实物或者货币,也可是其它权利。经费主要指国家预算拨款。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法人名称是法人区别于其他法人的标志。法人组织机构是法人对内管理事务,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常设机关。法人场所是法人进行业务活动的地方。 4、能承担民事责任 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这是与法人需拥有的支配的财产相联系的。法人作为的民事体。对自己从事各项活动的后果,必须能以自己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的设立人、成员以及工作人员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能否承担民事责任是法人区别于非法人组织的一个关键特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订立 > 人身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