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和流程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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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家具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包括了:1、材料的司法鉴定 2、结构的司法鉴定 3、整体造价的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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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机构有的类型多种多样,从精神病理的鉴定到声像资料的鉴定,都是较为耳熟能详的名称,而家具鉴定则很少为人所知,但是实际生活中,其实它的应用十分广泛,那么家具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和流程是什么?在这里,律图小编将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

一、家具鉴定的范围

1、家具部门承担的业务范围有:木家具、金属家具、软体家具、厨房家具、图书设备用家具及家具用纺织品、家具用皮革等原辅材料

2、室内空气质量部门承担的业务范围有:室内空气中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 、氨、氡、温湿度、新风量检测等。

3、木材部门承担的业务范围有:各种地板、人造板、木门、人造板甲醛释放量、树种鉴定等。

4、 木材检验部门承担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业务范围有:人造板产品(包括各类地板)。

5、建筑五金部门承担的业务范围有:水嘴、阀门、管件、卫生陶瓷、卫生间配套设备、搪瓷浴盆、蒸汽淋浴房;铝合金门窗、PVC 塑料门窗、地弹簧、闭门器、各种门窗配件、各种手动工具、建筑型材、防盗门、防盗保险箱;厨房设备、日用五金类等产品。

6、锁具产品承担的业务范围有:弹子挂锁、弹子家具锁、自行车锁、汽车锁、外装门锁、弹子插芯门锁、叶片插芯门锁、球形门锁、铝合金门锁、机械防盗锁、船用锁及摩托车锁、助动车锁、保险箱锁、航空锁、磁卡锁、电子锁等特种用途锁五大类十几个品种。

7、室内装饰检验室承担的业务范围有:砂子、石材、水泥、陶瓷砖、防水卷材、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质量、室内环境空气、空气净化产品、室内放射性、甲醛释放量、平板保温材料导热系数,建筑节能工程检测;公共场所卫生检测等。

二、对于家具木材的鉴定流程

1、哪些机构可以进行家具的材质鉴定

一般来说,具规模的林业教学单位、科研单位和技术监督部门,都可以进行材质鉴定。以北京为例,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市家具质检站和中国林科院都可以进行鉴定。目前,林科院(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木材性质研究室)是国内木材材质鉴定的最高权威机构。

2、材质鉴定如何取样

从家具用材上,取下蚕豆粒大的一块即可(具体视情况,原材取样可稍大些,如麻将牌大小;家具取样则可小些,如黄豆粒大小),可以从家具的背面、底面等目视不能直接见到的地方取样。取样后,对取样部位加以修整,一般不影响质量和美观。有经验的师傅,甚至可以修整得天衣无缝。当然,取样时最好请木工师傅来操作,这样也便于日后修整。

3、关于鉴定报告

鉴定报告的核心是鉴定结论,而鉴定结论有时候会让提请鉴定人失望,最典型的是对黄花梨的鉴定。以林科院的鉴定结果为例,无论是海南黄花梨还是越南黄花梨,鉴定结果都是“香枝木”,也就是说,无论“海黄”还是“越黄”,在鉴定结果中没有区别。这是因为,鉴定报告只鉴定到“类”,即“五属八类”中的“类”,而不具体到某个树种产地的缘故。同样,无论越柬紫檀、安达曼紫檀,还是刺猬紫檀、印度紫檀等鉴定结果都是“花梨木”。因此,鉴定结果也不能体现具体的木材树种。

综上可知,家具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对象包括家具产品、木材、建筑五金、室内空气质量等,并且除了承担国家各级政府部门的司法鉴定外,通常还负责监督检查和质量仲裁,在生活中,涉及到家具质量问题时,可以其鉴定报告作为起诉依据。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襄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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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是什么
1、法医病理鉴定:2、法医临床鉴定:3、法医精神病鉴定:4、法医物证鉴定:5、法医毒物鉴定:六、司法会计鉴定:七、文书司法鉴定:八、痕迹司法鉴定:九、微量物证鉴定:十、计算机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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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机构投诉的范围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如何投诉司法鉴定机构 投诉人一般可向司法鉴定人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投诉,亦可向司法鉴定人所在地的市、州级司法,也可以向省级司法投诉。 受理和立案 1、司法鉴定所设立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并由专人负责受理投诉的接待、登记、受理、移送、建档和日常管理工作。 投诉人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投诉,并具实署名。投诉人应如实反映情况,投诉内容应详实、具体、明确,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对于匿名投诉,也应进行调查处理。 2、司法鉴定所受理投诉后填写《司法鉴定投诉情况登记表》,登记内容包括:投诉人姓名、性别、联系地址(住址或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接待时间、投诉事由、涉及人员、被投诉人违法的具体事实和相关证据材料等。 3、受理投诉机关对投诉人来访或以口头方式进行投诉的,应当热情接待,认真做好笔录,笔录应交投诉人核对并鼓励其签名。 4、司法鉴定所应在收到投诉的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对于不予立案的投诉,应在收到投诉的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答复并说明理由。需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处理的,应制作移送文书,并告知投诉人 二、司法鉴定机关接受投诉范围 1、投诉人认为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司法鉴定机构执业的 (二)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执业的; (三)私自接受司法鉴定委托的; (四)违反保密制度和回避规定的; (五)拒绝接受司法监督、检查或者向其提供虚假材料的; (六)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七)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 (八)经人民依法通知,非法定事由拒绝出庭作证的; (九)故意做虚假鉴定的; (十),的;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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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司法鉴定机构的业务范围
1、房屋完损状况检测2、房屋安全检测3、房屋损坏趋势检测4、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检测5、房屋质量综合检测6、房屋其他类型检测7、各类灾后(雪灾、火灾、震灾)质量检测8、建筑工程司法鉴定9、一房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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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开一家司法鉴定机构的话,证件都差不多弄齐了,想问下司法鉴定业务范围这块该怎么说?一般都是跟司法机构合作的,对吧?
[律师回复] 司法鉴定业务范围
法医临床鉴定运用法医临床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涉受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评定,
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其主要内容包括:个身损伤程度鉴定、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劳动能力评定、活体年龄鉴定、性功能鉴定、医疗纠纷鉴定、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等。
法医病理鉴定
法医病理鉴定:运用法医病理学的理论和技术,通过尸体外表检查、尸体解剖检验、组织切片观察、毒物分析和书证审查等,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或推断。其主要内容包括: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死亡时间推断、致伤(死)物人定、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别、死后个体识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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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物证鉴定
运用免疫学、生物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等的理论和方法,利用遗传学标记系统的多态性对生物学检材的种类、种属及个体来源进行鉴定。其主要内容包括:个体识别、亲子鉴定、性别鉴定、种族和种属认定等。
文书司法鉴定:
运用文件检验学的原理和技术,对笔迹真伪、印章印文真伪、 印刷、打英复印及传真文件特征同一性、文书的制作工具及形成时间等问题进行鉴定、伪钞鉴定、纸张及笔墨成份鉴定等。
微量物证鉴定:
运用物理学、化学和仪器分析等科学方法,通过对有关物质材料的成分及其结构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对检材的种类、检材和嫌疑样本的同类性和同一性进行鉴定。
1、无机物分析:
对送检材料(简称检材)中的无机元素、无机阴离子、无机阳离子的种类及含量进行检测,包括重金属检测,微量元素检测等。
2、有机化合物分析 :
对送检的有机化合物进行定性分析,确定化合物的结构,对于可以提供标准品的化合物还可以进行定量分析,测定该物质的含量。包括有毒有害化学品、农药、毒品、兴奋剂等的分析。
3、食品检测:
对送检的食品(包括粮食、蔬菜、水果、肉、蛋、禽、水产品等45类食品)中的农药残留、微生物、抗生素、添加剂、重金属等的限量进行检测,
司法鉴定
4、环保分析 :
(1)空气质量检测:
可以对家庭空气质量检测、办公环境空气质量检测、建筑工程空气质量检测、环境空气质量检测、车内空气质量检测。
(2)装修材料污染检测:
对粘合剂、水性涂料、聚氨酯涂料、溶剂型木器涂料等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如甲醛、苯系物、挥发性有机物、卤代烃、重金属等的限量等进行检测。
(3)对土壤中的重金属、氟化物指标进行检测。
(4)对地表水中的有机物和无机物进行鉴定。
痕迹司法鉴定:
运用痕迹学的原理和技术,对有关人体,物体形成的痕迹的同一性及分离痕迹与整体相关性等问题进行鉴定。运用枪械学、弹药学、弹道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枪弹及射击后残留物、残留物形成的痕迹、枪支和弹药及杀伤力进行鉴定。
计算机司法鉴定:
运用计算机理论和技术,对通过非法手段使计算机系统内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或系统正常运行造成的危害行为及其程度等进行鉴定。
声像资料鉴定:
运用物理学、计算机学的原理和技术,对录音带、录像带、磁盘、光盘、图片等载体上的记录声音、图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其所反映的情况过程进行鉴定,并对记录的声音、图象中的语言、人体、物体作出种类或同一认定。
法医病理学鉴定:
运用法医病理学理论和技术,通过尸体外表检查、尸体解剖检验、组织切片观察、毒物分析和书证审查等,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或推断。其主要内容包括: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死亡时间推断、致伤(死)物认定、生前伤和死后伤鉴别,死后个体识别等。
法医临床鉴定:
运用现代临床医学理论和技术,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人身伤害损伤程度鉴定、损伤与疾病的关系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劳动能力评定、医疗纠纷鉴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等。
法医物证鉴定:
运用免疫学、生物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等理论和方法,利用遗传学标记系统的多态性对生物学检材的种类、种属及个体来源等进行鉴定。其主要内容包括:个体识别、亲子鉴定、性别鉴定等。
亲子鉴定:
亲子鉴定技术(也称父子鉴定)极大地推进了亲权鉴定,它以dna作为遗传标记来判断“父亲”或“母亲”与子女是否存在亲生关系。目前在国际上,亲子鉴定越来越多的依赖于dna鉴定技术。
法医毒物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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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征地红线范围的具体范围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机场征地的红线范围是怎样的 机场征地的红线范围,需要根据当地政府审批的面积,机场建设面积来确定,每个机场都有所不同 征地的程序; (一)报批前程序 一是征地告知。《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20〕28号)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20〕238号)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二是现状调查及确认。《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20〕28号)中规定: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 三是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 〔2020〕238号)中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四是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征地情况调查结果和市县人民政府拟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以及建设项目的相关材料,依法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简称:一书四方案),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初步审核同意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正式行文报批。 (二)征地的审核和报批 市县人民政府上报的征地材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部门受理,并进行审核。凡是征地材料齐全、征地程序合法、征地补偿标准符合法律规定、安置方案已经确认,市县人民政府已经出具说明材料的,报请省级人民政府审批。须报批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后报请批准。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将征地材料报送国土资源部审查。征地经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国土资源部或省级国土资源部门下发征地批准文件。 (三)批后实施程序 一是发布征收土地公告。经依法批准征地项目后,市县人民政府和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发布征收土地公告。根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的规定,征收土地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内容包括: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3.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二是办理补偿登记。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三是拟定和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等进行进一步核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内容包括: 1.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5.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四是举行听证。为确保被征地农民权利的维护,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的规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五是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后,公告期满当事人无异议或者根据有关要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完善后,将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六是实施征地、交付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及时依法组织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事宜,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费用及时足额地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有关补偿费用没有足额支付到位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权拒绝交出土地。如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有关补偿费用已经足额支付到位而被征地的农民拒绝交出土地的,征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有权责令限期交出土地。 (四)争议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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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机构接案范围是什么
1、法医病理鉴定2、法医临床鉴定3、法医精神病鉴定4、法医物证鉴定5、法医毒物鉴定6、物证类鉴定 物证类鉴定,包括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和微量鉴定。7、文书鉴定 8、痕迹鉴定 9、微量鉴定10、声像资料鉴定11、计算机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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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的范围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司法鉴定的范围有哪些 一、文书、印章类鉴定 二、亲子鉴定 三、法医临床鉴定 四、法医物证学鉴定 五、法医病理学鉴定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医疗纠纷、尸表检查、尸体解剖等。 六、法医毒物学鉴定 七、微量物证鉴定 什么是司法鉴定? 鉴定,顾名思义就是鉴别、确定。在社会生活中,出于不同目的需要鉴定的事项很多,范围很广,涉及社会的各行各业,如古玩字画真伪的鉴定、商品质量鉴定等。根据《决定》的规定,所谓“司法鉴定”,区别于一般的鉴定,强调是在诉讼过程中,为诉讼活动提供鉴定服务;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性知识对诉讼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负责任的鉴定意见。司法鉴定不仅仅是科学活动,还因其服务于诉讼活动而有超出一般技术活动的法律要求。 首先,司法鉴定的各个环节,包括委托、申请、检验鉴别、出具鉴定意见,以及出庭质证等都必须有严格的法律依据和管理规范; 其次,司法鉴定的实施主体是“法定鉴定部门”、“法定鉴定人”,是的诉讼参与人,有依法出庭、接受法庭询问和作证的法律义务。鉴定结论(意见)在诉讼活动作为司法证明手段,是法定证据的一种,而且因其本身的科技内涵,对其他证据可以起到补充和强化的作用,因而在诉讼活动中备受司法机关和当事人的重视。如,公民甲将公民乙打伤,公安机关为确定案件性质而需要对乙身体受到伤害情况进行司法鉴定,如为轻伤以上,甲就构成犯罪,需要侦查、移送,这是法医临床鉴定。如在案件审理中,甲的家人称其有精神病,不应承担刑事责任,就要由决定是否委托鉴定机构对其有无精神病,是否在精神病状态案作出鉴定,这是法医精神病鉴定。 公民日常生活中遇到的诸如钱币真伪由银行作出的鉴定,因其并未进入诉讼领域,就不是司法鉴定。另外,仲裁、人民、公证工作中需要就科技、专门性问题作出鉴别、判断的,如委托法定鉴定机构、鉴定人出具鉴定意见,也应当适用司法鉴定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规范,对这些鉴定应当参照《决定》来管理。
司法鉴定机构投诉的范围是什么,怎么投诉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如何投诉司法鉴定机构 投诉人一般可向司法鉴定人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投诉,亦可向司法鉴定人所在地的市、州级司法,也可以向省级司法投诉。 受理和立案 1、司法鉴定所设立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并由专人负责受理投诉的接待、登记、受理、移送、建档和日常管理工作。 投诉人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投诉,并具实署名。投诉人应如实反映情况,投诉内容应详实、具体、明确,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对于匿名投诉,也应进行调查处理。 2、司法鉴定所受理投诉后填写《司法鉴定投诉情况登记表》,登记内容包括:投诉人姓名、性别、联系地址(住址或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接待时间、投诉事由、涉及人员、被投诉人违法的具体事实和相关证据材料等。 3、受理投诉机关对投诉人来访或以口头方式进行投诉的,应当热情接待,认真做好笔录,笔录应交投诉人核对并鼓励其签名。 4、司法鉴定所应在收到投诉的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对于不予立案的投诉,应在收到投诉的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答复并说明理由。需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处理的,应制作移送文书,并告知投诉人 二、司法鉴定机关接受投诉范围 1、投诉人认为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司法鉴定机构执业的 (二)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执业的; (三)私自接受司法鉴定委托的; (四)违反保密制度和回避规定的; (五)拒绝接受司法监督、检查或者向其提供虚假材料的; (六)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七)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 (八)经人民依法通知,非法定事由拒绝出庭作证的; (九)故意做虚假鉴定的; (十),的;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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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投诉司法鉴定机构,投诉的范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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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一般可向司法鉴定人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投诉,亦可向司法鉴定人所在地的市、州级司法,也可以向省级司法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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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鉴定所设立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并由专人负责受理投诉的接待、登记、受理、移送、建档和日常管理工作。
投诉人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投诉,并具实署名。投诉人应如实反映情况,投诉内容应详实、具体、明确,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对于匿名投诉,也应进行调查处理。
2、司法鉴定所受理投诉后填写《司法鉴定投诉情况登记表》,登记内容包括:投诉人姓名、性别、联系地址(住址或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接待时间、投诉事由、涉及人员、被投诉人违法的具体事实和相关证据材料等。
3、受理投诉机关对投诉人来访或以口头方式进行投诉的,应当热情接待,认真做好笔录,笔录应交投诉人核对并鼓励其签名。
4、司法鉴定所应在收到投诉的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对于不予立案的投诉,应在收到投诉的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答复并说明理由。需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处理的,应制作移送文书,并告知投诉人
二、司法鉴定机关接受投诉范围
1、投诉人认为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司法鉴定机构执业的
(二)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执业的;
(三)私自接受司法鉴定委托的;
(四)违反保密制度和回避规定的;
(五)拒绝接受司法监督、检查或者向其提供虚假材料的;
(六)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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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投诉司法鉴定机构,投诉的范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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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投诉司法鉴定机构
投诉人一般可向司法鉴定人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投诉,亦可向司法鉴定人所在地的市、州级司法,也可以向省级司法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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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鉴定所设立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并由专人负责受理投诉的接待、登记、受理、移送、建档和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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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司法鉴定所受理投诉后填写《司法鉴定投诉情况登记表》,登记内容包括:投诉人姓名、性别、联系地址(住址或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接待时间、投诉事由、涉及人员、被投诉人违法的具体事实和相关证据材料等。
3、受理投诉机关对投诉人来访或以口头方式进行投诉的,应当热情接待,认真做好笔录,笔录应交投诉人核对并鼓励其签名。
4、司法鉴定所应在收到投诉的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对于不予立案的投诉,应在收到投诉的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答复并说明理由。需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处理的,应制作移送文书,并告知投诉人
二、司法鉴定机关接受投诉范围
1、投诉人认为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司法鉴定机构执业的
(二)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执业的;
(三)私自接受司法鉴定委托的;
(四)违反保密制度和回避规定的;
(五)拒绝接受司法监督、检查或者向其提供虚假材料的;
(六)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七)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
(八)经人民依法通知,非法定事由拒绝出庭作证的;
(九)故意做虚假鉴定的;
(十),的;
(十
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怎样投诉司法鉴定机构,投诉的范围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怎样投诉司法鉴定机构,投诉的范围是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如何投诉司法鉴定机构
投诉人一般可向司法鉴定人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投诉,亦可向司法鉴定人所在地的市、州级司法,也可以向省级司法投诉。
受理和立案
1、司法鉴定所设立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并由专人负责受理投诉的接待、登记、受理、移送、建档和日常管理工作。
投诉人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投诉,并具实署名。投诉人应如实反映情况,投诉内容应详实、具体、明确,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对于匿名投诉,也应进行调查处理。
2、司法鉴定所受理投诉后填写《司法鉴定投诉情况登记表》,登记内容包括:投诉人姓名、性别、联系地址(住址或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接待时间、投诉事由、涉及人员、被投诉人违法的具体事实和相关证据材料等。
3、受理投诉机关对投诉人来访或以口头方式进行投诉的,应当热情接待,认真做好笔录,笔录应交投诉人核对并鼓励其签名。
4、司法鉴定所应在收到投诉的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对于不予立案的投诉,应在收到投诉的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答复并说明理由。需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处理的,应制作移送文书,并告知投诉人
二、司法鉴定机关接受投诉范围
1、投诉人认为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司法鉴定机构执业的
(二)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执业的;
(三)私自接受司法鉴定委托的;
(四)违反保密制度和回避规定的;
(五)拒绝接受司法监督、检查或者向其提供虚假材料的;
(六)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七)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
(八)经人民依法通知,非法定事由拒绝出庭作证的;
(九)故意做虚假鉴定的;
(十),的;
(十
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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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司法鉴定机构是怎样的?鉴定范围是什么?
我国现行的司法鉴定专门鉴定机构和涉及司法鉴定的其他鉴定机构主要有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内部设立的鉴定机构和社会各行业各领域从事司法鉴定的机构,但从事林业司法鉴定的专门机构还基本属于空白,只有个别机构所从事的鉴定与林业有些关联,如动植物检疫、种子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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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养老机构,托幼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包括什么具体范围
[律师回复] 集中用餐单位一般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工地等机构,为解决其内部职工、学生或者其他内部人员的就餐问题,而集中提供就餐服务的单位。集中用餐单位用餐人员相对集中,数量大,是发生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的多发地之 一,同时部分就餐人群属于较敏感人群,特别是学校、托幼机构、托老机构、建筑工地等场所的人员,更容易受到食源性疾病的感染。因此,应对其加强管理,避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食品安全法第57条规定,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供餐单位订餐的,应当从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订购,并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供餐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当餐加工,确保食品安全。 既然是餐饮服务提供者,就要符合一定的要求,包括: 1.依法取得许可。本法第35条规定,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未取得许可不能从事生产经营; 2.本法规定的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一定要求,如相应的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餐具饮具的卫生要求、从业人员的卫生要求、用水的要求、洗涤剂、消毒剂的要求等等; 3.本法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原料验收、索票索证、食品贮存、餐饮用具清洗消毒、健康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等等一系列制度要求。 4.对生产经营食品的禁止性规定。 5.其他要求。 由于设立食堂要受场所和资金等条件的限制,对于一些没有能力设立食堂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建设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为了解决内部员工就餐问题,有的单位采取的从供餐单位订购食品的方式。但是供餐单位多种多样,鱼龙混杂,有的存在着卫生条件,安全状况不符合要求的情况。集中用餐单位如何保障订购食品的安全,进而保障所在单位用餐人员的健康。食品安全法规定,集中用餐单位从供餐单位订购食品的,应从取得许可证的正规的食品企业进行订购,因为取得许可证的企业,应是达到国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的企业,在一定程度对食品的安全性有保障,另一方面,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也可以及时查找到责任人。作为供餐单位也应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进行生产经营,即食即做,保障出售的食品是新鲜、安全可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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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怎么投诉司法鉴定机构,投诉的范围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如何投诉司法鉴定机构
投诉人一般可向司法鉴定人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投诉,亦可向司法鉴定人所在地的市、州级司法,也可以向省级司法投诉。
受理和立案
1、司法鉴定所设立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并由专人负责受理投诉的接待、登记、受理、移送、建档和日常管理工作。
投诉人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投诉,并具实署名。投诉人应如实反映情况,投诉内容应详实、具体、明确,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对于匿名投诉,也应进行调查处理。
2、司法鉴定所受理投诉后填写《司法鉴定投诉情况登记表》,登记内容包括:投诉人姓名、性别、联系地址(住址或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接待时间、投诉事由、涉及人员、被投诉人违法的具体事实和相关证据材料等。
3、受理投诉机关对投诉人来访或以口头方式进行投诉的,应当热情接待,认真做好笔录,笔录应交投诉人核对并鼓励其签名。
4、司法鉴定所应在收到投诉的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对于不予立案的投诉,应在收到投诉的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答复并说明理由。需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处理的,应制作移送文书,并告知投诉人
二、司法鉴定机关接受投诉范围
1、投诉人认为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司法鉴定机构执业的
(二)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执业的;
(三)私自接受司法鉴定委托的;
(四)违反保密制度和回避规定的;
(五)拒绝接受司法监督、检查或者向其提供虚假材料的;
(六)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七)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
(八)经人民依法通知,非法定事由拒绝出庭作证的;
(九)故意做虚假鉴定的;
(十),的;
(十
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要如何投诉司法鉴定机构,投诉的范围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如何投诉司法鉴定机构
投诉人一般可向司法鉴定人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投诉,亦可向司法鉴定人所在地的市、州级司法,也可以向省级司法投诉。
受理和立案
1、司法鉴定所设立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并由专人负责受理投诉的接待、登记、受理、移送、建档和日常管理工作。
投诉人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投诉,并具实署名。投诉人应如实反映情况,投诉内容应详实、具体、明确,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对于匿名投诉,也应进行调查处理。
2、司法鉴定所受理投诉后填写《司法鉴定投诉情况登记表》,登记内容包括:投诉人姓名、性别、联系地址(住址或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接待时间、投诉事由、涉及人员、被投诉人违法的具体事实和相关证据材料等。
3、受理投诉机关对投诉人来访或以口头方式进行投诉的,应当热情接待,认真做好笔录,笔录应交投诉人核对并鼓励其签名。
4、司法鉴定所应在收到投诉的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对于不予立案的投诉,应在收到投诉的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答复并说明理由。需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处理的,应制作移送文书,并告知投诉人
二、司法鉴定机关接受投诉范围
1、投诉人认为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司法鉴定机构执业的
(二)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执业的;
(三)私自接受司法鉴定委托的;
(四)违反保密制度和回避规定的;
(五)拒绝接受司法监督、检查或者向其提供虚假材料的;
(六)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七)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
(八)经人民依法通知,非法定事由拒绝出庭作证的;
(九)故意做虚假鉴定的;
(十),的;
(十
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能怎么投诉司法鉴定机构,投诉的范围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如何投诉司法鉴定机构
投诉人一般可向司法鉴定人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投诉,亦可向司法鉴定人所在地的市、州级司法,也可以向省级司法投诉。
受理和立案
1、司法鉴定所设立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并由专人负责受理投诉的接待、登记、受理、移送、建档和日常管理工作。
投诉人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投诉,并具实署名。投诉人应如实反映情况,投诉内容应详实、具体、明确,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对于匿名投诉,也应进行调查处理。
2、司法鉴定所受理投诉后填写《司法鉴定投诉情况登记表》,登记内容包括:投诉人姓名、性别、联系地址(住址或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接待时间、投诉事由、涉及人员、被投诉人违法的具体事实和相关证据材料等。
3、受理投诉机关对投诉人来访或以口头方式进行投诉的,应当热情接待,认真做好笔录,笔录应交投诉人核对并鼓励其签名。
4、司法鉴定所应在收到投诉的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对于不予立案的投诉,应在收到投诉的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答复并说明理由。需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处理的,应制作移送文书,并告知投诉人
二、司法鉴定机关接受投诉范围
1、投诉人认为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司法鉴定机构执业的
(二)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执业的;
(三)私自接受司法鉴定委托的;
(四)违反保密制度和回避规定的;
(五)拒绝接受司法监督、检查或者向其提供虚假材料的;
(六)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七)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
(八)经人民依法通知,非法定事由拒绝出庭作证的;
(九)故意做虚假鉴定的;
(十),的;
(十
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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