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结果多久能出来?怎么进行委托

最新修订 | 2024-03-02
浏览10w+
孙伟伟律师
孙伟伟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21人
专家导读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司法鉴定结果多久能出来?怎么进行委托

双方当事人在协商难以解决问题时都会选择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在选择打官司时很多人会选择对物证以及影像资料等送到专业部门进行司法鉴定,很多人不清楚司法鉴定结果多久能出来?下面由律图来为您介绍司法鉴定的相关事宜。

一、出具司法鉴定结果时间

1、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2、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二、司法鉴定的委托与受理 

1、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2、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3、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

4、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1)委托鉴定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2)发现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3)鉴定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4)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5)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或者鉴定能力的;

(6)委托人就同一鉴定事项同时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

(7)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

6、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司法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名称、司法鉴定机构名称、委托鉴定事项、是否属于重新鉴定、鉴定用途、与鉴定有关的基本案情、鉴定材料的提供和退还、鉴定风险,以及双方商定的鉴定时限、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双方权利义务等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7、司法鉴定机构决定不予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鉴定材料。

司法鉴定结果多久能出来是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是30个工作日内,鉴定内容比较复杂的可以对时间进行延长,在申请司法鉴定时要提供真实完整的鉴定材料,同时鉴定机构会在一定时间内给予审核结果,不通过的会告知理由,司法鉴定结果是打官司的有力证据,我们应该给予重视,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图漯河律师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8千字,阅读时间约10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03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司法鉴定结果多久能出来?怎么进行委托
一键咨询
  • 133****74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5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4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8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6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7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8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5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1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7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7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0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6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2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3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补充司法鉴定谁来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 事务所进行。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法医鉴定委托书的时限是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法医鉴定委托书的时限是多久??问题解答如下,   伤情相对稳定后可以申请司法鉴定,通常三个月,通过办案公安局、律师事务所、都可以委托。  法医鉴定是司法程序中有关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运用医学、生物学、人类学及物理、化学等方面的知识对与人身有关的活体、尸体及生物物证等的检验鉴定工作,从而取得死亡原因、伤害程度、凶器种类、血型分析、事实确认等结论性意见。法医鉴定结论是三大诉讼法的重要证据种类,由于其与人身密切相关,决定了法医鉴定在诉讼和非诉讼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是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案件性质的重要根据,同时又是鉴别案内其他证据是否真实的重要手段。可以说,法医鉴定工作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司法公正与否。  鉴定内容包括: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死亡时间推断、致伤(死)物认定、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别等。刑事诉讼法第104条规定:“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通知死者家属到场。”公安部关于《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则》规定:“勘验有尸体的现场,必须有法医参加,尸体检验要求做到:详细检查死者的衣着情况,尸体的外表现象以及伤痕的形状、大小和位置;根据需要,捺印十指指纹和掌纹,提取血、尿、胃内容等;对无名尸体的相貌特征,生理、病理特征,以及衣着、携带物品和尸体包装物的特征,进行细致检查,详细记载,并一律捺印十指指纹和掌纹”。  一般来说,需要法医鉴定来确定案情的案件,都会要求去作出相关的医学鉴定意见书的。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去做法医鉴定书作为证据,一般要在法庭一审开庭前提交,也可以申请延长。
法医鉴定委托书的时限是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法医鉴定委托书的时限是多久??问题解答如下,   伤情相对稳定后可以申请司法鉴定,通常三个月,通过办案公安局、律师事务所、都可以委托。  法医鉴定是司法程序中有关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运用医学、生物学、人类学及物理、化学等方面的知识对与人身有关的活体、尸体及生物物证等的检验鉴定工作,从而取得死亡原因、伤害程度、凶器种类、血型分析、事实确认等结论性意见。法医鉴定结论是三大诉讼法的重要证据种类,由于其与人身密切相关,决定了法医鉴定在诉讼和非诉讼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是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案件性质的重要根据,同时又是鉴别案内其他证据是否真实的重要手段。可以说,法医鉴定工作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司法公正与否。  鉴定内容包括: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死亡时间推断、致伤(死)物认定、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别等。刑事诉讼法第104条规定:“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通知死者家属到场。”公安部关于《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则》规定:“勘验有尸体的现场,必须有法医参加,尸体检验要求做到:详细检查死者的衣着情况,尸体的外表现象以及伤痕的形状、大小和位置;根据需要,捺印十指指纹和掌纹,提取血、尿、胃内容等;对无名尸体的相貌特征,生理、病理特征,以及衣着、携带物品和尸体包装物的特征,进行细致检查,详细记载,并一律捺印十指指纹和掌纹”。  一般来说,需要法医鉴定来确定案情的案件,都会要求去作出相关的医学鉴定意见书的。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去做法医鉴定书作为证据,一般要在法庭一审开庭前提交,也可以申请延长。
委托书的法医鉴定书需要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伤情相对稳定后可以申请司法鉴定,通常三个月,通过办案公安局、律师事务所、都可以委托。  法医鉴定是司法程序中有关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运用医学、生物学、人类学及物理、化学等方面的知识对与人身有关的活体、尸体及生物物证等的检验鉴定工作,从而取得死亡原因、伤害程度、凶器种类、血型分析、事实确认等结论性意见。法医鉴定结论是三大诉讼法的重要证据种类,由于其与人身密切相关,决定了法医鉴定在诉讼和非诉讼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是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案件性质的重要根据,同时又是鉴别案内其他证据是否真实的重要手段。可以说,法医鉴定工作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司法公正与否。  鉴定内容包括: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死亡时间推断、致伤(死)物认定、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别等。刑事诉讼法第104条规定:“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通知死者家属到场。”公安部关于《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则》规定:“勘验有尸体的现场,必须有法医参加,尸体检验要求做到:详细检查死者的衣着情况,尸体的外表现象以及伤痕的形状、大小和位置;根据需要,捺印十指指纹和掌纹,提取血、尿、胃内容等;对无名尸体的相貌特征,生理、病理特征,以及衣着、携带物品和尸体包装物的特征,进行细致检查,详细记载,并一律捺印十指指纹和掌纹”。  一般来说,需要法医鉴定来确定案情的案件,都会要求去作出相关的医学鉴定意见书的。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去做法医鉴定书作为证据,一般要在法庭一审开庭前提交,也可以申请延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我国司法鉴定有谁委托进行
我国司法鉴定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法医鉴定委托书的时间是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伤情相对稳定后可以申请司法鉴定,通常三个月,通过办案公安局、律师事务所、都可以委托。  法医鉴定是司法程序中有关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运用医学、生物学、人类学及物理、化学等方面的知识对与人身有关的活体、尸体及生物物证等的检验鉴定工作,从而取得死亡原因、伤害程度、凶器种类、血型分析、事实确认等结论性意见。法医鉴定结论是三大诉讼法的重要证据种类,由于其与人身密切相关,决定了法医鉴定在诉讼和非诉讼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是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案件性质的重要根据,同时又是鉴别案内其他证据是否真实的重要手段。可以说,法医鉴定工作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司法公正与否。  鉴定内容包括: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死亡时间推断、致伤(死)物认定、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别等。刑事诉讼法第104条规定:“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通知死者家属到场。”公安部关于《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则》规定:“勘验有尸体的现场,必须有法医参加,尸体检验要求做到:详细检查死者的衣着情况,尸体的外表现象以及伤痕的形状、大小和位置;根据需要,捺印十指指纹和掌纹,提取血、尿、胃内容等;对无名尸体的相貌特征,生理、病理特征,以及衣着、携带物品和尸体包装物的特征,进行细致检查,详细记载,并一律捺印十指指纹和掌纹”。  一般来说,需要法医鉴定来确定案情的案件,都会要求去作出相关的医学鉴定意见书的。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去做法医鉴定书作为证据,一般要在法庭一审开庭前提交,也可以申请延长。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03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3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如何进行
在法院经当事人的申请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情况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申请重新委托鉴定;在法院依职权主动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情况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应当作为定案的根据。但当事人的反驳足以推翻其结论的,或符合需要重新鉴定的条件重新鉴定的除外。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怎么委托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一般是当事人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事务所再委托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如果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伤残鉴定则在法院的主持下,由当事人双方共同指定有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进行鉴定。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工伤司法鉴定是由个人委托鉴定还是公司委托鉴定
[律师回复]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都可以申请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303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司法鉴定委托人可以委托患方做司法鉴定吗?
[律师回复] 在医疗侵权诉讼案件中,有5种启动程序得出鉴定结论.一是诉前一方当事人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并由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所作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二是诉前双方当事人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共同委托医学会所作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三是一方当事人(实际案件中均为患方)自行委托有关司法鉴定机构旦粻测救爻嚼诧楔超盲所作的法医学鉴定结论(医学会依法不接受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四是诉讼过程中,人民应一方当事人的申请(首次鉴定主要是医疗机构申请,再次鉴定主要是患方申请),委托医学会所作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五是诉讼过程中,人民应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主要是患方),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所作的法医学司法鉴定结论.一般情况下,司法鉴定相对较快.可以直接委托当地司法鉴定机构做法医学鉴定,一般情况下,中华医学会不接受个人直接申请,除非疑难杂症或重大医疗事故.可先到卫生厅医政处提出申请,由他们审核,如果他们认为有必要向中华医学会申请,就可进入国家级鉴定程序了.鉴定部门、鉴定结论原则上无级别之分.但有个别鉴定(医疗),如存在市医学会和省医学会的鉴定报告,在考虑了科学充分严密因素后,若鉴定结论不一致,会以高级别的鉴定为准;如存在当事人自行委托和委托两份鉴定报告,一般会采信后者.
我有一个同学,她父亲最近需要做一个法医鉴定,想问一下法医鉴定委托期限是多久啊?求各位解答
[律师回复] 重庆 九龙坡区擅长:
我来给你说一下法医鉴定委托书有效期是几天吧: 伤情相对稳定后可以申请司法鉴定,通常三个月,通过办案公安局、律师事务所、法院都可以委托。
  法医鉴定是司法程序中有关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运用医学、生物学、人类学及物理、化学等方面的知识对与人身有关的活体、尸体及生物物证等的检验鉴定工作,从而取得死亡原因、伤害程度、凶器种类、血型分析、事实确认等结论性意见。法医鉴定结论是三大诉讼法的重要证据种类,由于其与人身密切相关,决定了法医鉴定在诉讼和非诉讼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是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案件性质的重要根据, 同时又是鉴别案内其他证据是否真实的重要手段。可以说,法医鉴定工作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司法公正与否。
  鉴定内容包括: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死亡时间推断、致伤(死)物认定、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别等。刑事诉讼法第104条规定:“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通知死者家属到场。”公安部关于《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则》规定:“勘验有尸体的现场,必须有法医参加,尸体检验要求做到:详细检查死者的衣着情况,尸体的外表现象以及伤痕的形状、大小和位置;根据需要,捺印十指指纹和掌纹,提取血、尿、胃内容等;对无名尸体的相貌特征,生理、病理特征,以及衣着、携带物品和尸体包装物的特征,进行细致检查,详细记载,并一律捺印十指指纹和掌纹”。
  一般来说,需要法医鉴定来确定案情的案件,法院都会要求去作出相关的医学鉴定意见书的。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去做法医鉴定书作为证据,一般要在法庭一审开庭前提交,也可以申请延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3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如何进行拍卖委托?
委托人可以将拍卖标的委托给拍卖人进行拍卖,但是需具备相关的证明材料。拍卖人需对委托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需要时也可对标的物进行鉴定,确认标的物符合拍卖条件,并签订书面委托合同,不能以口头合同代替。
10w+浏览
公司经营
交警委托的鉴定属于当事人自行委托的鉴定吗?
[律师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该条规定实际上赋予了自行委托鉴定结论应有的法律地位。
从举证责任的角度说,当事人为其诉讼请求提供证据是当事人的义务,充分贯彻了“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事人的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而诉前自行委托鉴定正是当事人为进行举证准备的必要手段和方式,它不仅对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着重要意义,对诉讼程序的启动同样有着重要的意义。从诉权的角度而言,将自行委托鉴定的结论作为证据提出,也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即双方当事人可以享有充分利用鉴定结论作为证据来证明自己提出的主张的权利,或用以反驳对方提出事实主张的权利。
实践中,对鉴定结论的审查是决定其是否能被采信的前提,鉴定结论本来专业性较强,自行委托鉴定有可能受委托方的极大影响。而鉴定机构往往只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检验、分析、判断,并不对送检材料的来源、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因此,对自行委托鉴定结论的审查是十分必要的,而且要更加严谨。审查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人手:
一是委托鉴定的材料是否全面、真实,对鉴定材料不全面、不真实的鉴定结论应不予采信
二是适用鉴定的标准是否正确
三是鉴定依据是否充分
四是鉴定人和鉴定机构是否具有相应资格,是否违背法律的特别规定
五是鉴定程序是否违法。如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其所出具的鉴定结论就值得怀疑
六是鉴定是否适时。有些鉴定(如伤残评定)需要经过一段时间之后才能进行,如提前进行则有可能导致鉴定结论不客观。
当事人能委托司法鉴定进行吗,司法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当事人能委托司法鉴定进行吗
我国法律并未有当事人自行委托进行司法鉴定的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为了解决举证的问题,许多已经允许提出这种自行鉴定结论。最高《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此进行了明确,自行鉴定结论可以作为当事人举证的合法形式,在诉讼过程中向提出。
针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鉴定后作出的鉴定结论,与经申请由委托的鉴定机构所出具的鉴定结论,在证据法上的效力和地位的差异问题,河南方邦律师事务所王冰光律师根据以往办理该类案件的经验,结合审判实际,进行简要的分析和归纳,以期能够给大家以帮助。
在经当事人的申请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情况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申请重新委托鉴定;
在依职权主动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情况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应当作为定案的根据。但当事人的反驳足以推翻其结论的,或符合需要重新鉴定的条件重新鉴定的除外。
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鉴定部门鉴定并出具的鉴定结论,由于其在委托程序上的非正式性,并且存在诸多的利己性和利益趋动性,对此种方式产生的鉴定结论的证据力应具体分析:
1、对于当事人提交法庭的自行鉴定结论必须进行审查,必须经过庭审质证,否则不能直接作为定案的证据;
2、如果对方当事人对该鉴定结论没有异议,且不存在需要重新鉴定的情形的,在质证后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
3、如果对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提出异议,并有证据足以反驳该鉴定结论所认定的事实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其鉴定结论没有效力。
二、司法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
1、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2、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3、初次鉴定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4、补充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补充鉴定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指定原鉴定人进行,也可以指派其他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鉴定文书是原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5、重新鉴定
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重新鉴定仍在原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能由原鉴定人承办重新鉴定的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6、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7、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应当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的要求。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8、出庭
当事人能委托司法鉴定进行吗,司法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当事人能委托司法鉴定进行吗
我国法律并未有当事人自行委托进行司法鉴定的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为了解决举证的问题,许多已经允许提出这种自行鉴定结论。最高《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此进行了明确,自行鉴定结论可以作为当事人举证的合法形式,在诉讼过程中向提出。
针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鉴定后作出的鉴定结论,与经申请由委托的鉴定机构所出具的鉴定结论,在证据法上的效力和地位的差异问题,河南方邦律师事务所王冰光律师根据以往办理该类案件的经验,结合审判实际,进行简要的分析和归纳,以期能够给大家以帮助。
在经当事人的申请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情况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申请重新委托鉴定;
在依职权主动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情况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应当作为定案的根据。但当事人的反驳足以推翻其结论的,或符合需要重新鉴定的条件重新鉴定的除外。
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鉴定部门鉴定并出具的鉴定结论,由于其在委托程序上的非正式性,并且存在诸多的利己性和利益趋动性,对此种方式产生的鉴定结论的证据力应具体分析:
1、对于当事人提交法庭的自行鉴定结论必须进行审查,必须经过庭审质证,否则不能直接作为定案的证据;
2、如果对方当事人对该鉴定结论没有异议,且不存在需要重新鉴定的情形的,在质证后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
3、如果对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提出异议,并有证据足以反驳该鉴定结论所认定的事实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其鉴定结论没有效力。
二、司法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
1、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2、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3、初次鉴定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4、补充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补充鉴定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指定原鉴定人进行,也可以指派其他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鉴定文书是原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5、重新鉴定
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重新鉴定仍在原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能由原鉴定人承办重新鉴定的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6、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7、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应当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的要求。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8、出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司法鉴定 > 司法鉴定结果多久能出来?怎么进行委托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