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在哪里申请?

最新修订 | 202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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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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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和一般个人鉴定不同,司法鉴定专指在诉讼活动中的鉴定,需要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统一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才能受理。那么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在哪里申请呢?怎么申请?这是很多人疑惑的一个问题,当事人是否可以自己去司法鉴定机构申请进行司法鉴定呢?请大家阅读下文了解。

一、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在哪里?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可以看出,这里的委托人当然不是指当事人,司法鉴定只能有侦查机关、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进行委托,所以当事人想要申请司法鉴定,只能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决定是否委托或指定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二、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的形式

提请司法鉴定主要采取书面形式,被羁押犯罪嫌疑人可以口头方式申请鉴定,但司法人员应对其申请进行如实记载。司法鉴定申请书,应当写明案由、鉴定对象、鉴定理由、鉴定要求、拟聘请的司法鉴定机构或鉴定人。

三、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的期限

诉讼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对需要鉴定的专门性问题,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鉴定用、的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综上,我们已经明确了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在哪里了,当事人应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去申请,由法院或仲裁机构决定之后统一进行委托或指定鉴定,当事人不能自己委托鉴定机关。当然,如果不是在诉讼活动中,个人也是可以申请鉴定的,那叫个人鉴定,也可以在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但证明力不及司法鉴定,对方当事人可以针对您的鉴定证据申请司法鉴定。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十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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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及其家属与医疗机构通过协商,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则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手续。到达医学会后,需要填写相关的表格、证明相互身份的证件等等。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不愿意,或者不能够一起到达现场办理手续的,可以提交表明愿意通过医疗事故鉴定、与对方协商一致的书面材料。这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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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如何做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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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2)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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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补充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补充鉴定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指定原鉴定人进行,也可以指派其他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鉴定文书是原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5)重新鉴定
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重新鉴定仍在原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能由原鉴定人承办重新鉴定的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6)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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