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闭工厂收购的法律程序

最新修订 | 202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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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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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收购方向目标公司发出非正式的并购意向。2、收购方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专项法律顾问合同”或“法律顾问合同”,同时签署“尽职调查保密协议书”。3、收购方与目标公司就尽职调查签署保密协议。4、收购方指定由自身或其聘请的法律、财务、会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尽职调查小组。
倒闭工厂收购的法律程序

日常经济生活中,难免发生由于经营不善或各种原因导致的工厂倒闭现象。倒闭后的工厂如果没有人愿意“接盘”,就意味着大量工人的失业下岗。有时倒闭工厂会被收购,进行资产和人员的重新盘活。那么倒闭工厂收购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律图为您解答。

一、倒闭工厂收购程序

1、收购方向目标公司发出非正式的并购意向。

2、收购方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专项法律顾问合同”或“法律顾问合同”,同时签署“尽职调查保密协议书”。

3、收购方与目标公司就尽职调查签署保密协议;

4、收购方指定由自身或其聘请的法律、财务、会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尽职调查小组;

5、律师根据受托的业务起草“尽职调查清单”

6、由目标公司把所有相关资料收集在一起并准备资料索引,并指定一间用来放置相关资料的同时,目标公司指定专人配合尽职调查

7、律师在限定的期限内对目标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就有关事实询问目标公司有关负责人员。

8、律师根据调查结果出具初步尽职调查报告,简要介绍对决定目标公司价值有重要意义的事项。尽职调查报告应反映尽职调查中发现的实质性的法律事项,通常包括根据调查中获得的信息对交易框架提出建议及对影响购买价格的诸项因素进行的分析。

9、根据律师出具的初步尽职调查报告,律师协助签字的买方设计并购方案,起草并购意向书。

10、根据买卖双方签字的并购意向书,确认精密尽职调查的事项,并进行精密尽职调查。如律师对收到的资料经研究判断后,如需进一步了解,应再次起草“尽职调查清单”,以此类推,直至查明情况为止。

11、起草并向委托方提交准确、完整、详实的尽职调查报告。

12、律师协助委托方起草或修改并购合同。

13、律师根据谈判结果制作相关法律文件。

综上所述,倒闭工厂收购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否则收购行为将得不到法律的保障。从非正式的并购意向开始,目标公司就开始了与倒闭工厂的接触,再到双方律师草拟法律顾问合同和尽职调查保密协议书等,这一系列法定步骤之后才能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保障。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邯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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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因严重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提出破产申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宣告破产: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企业、团体、个人给予债务人资助或帮助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能清偿债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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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债务必须是已到清偿期限的。破产以债务人不能清偿为前提,不能清偿以债务到期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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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因严重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提出破产申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宣告破产: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企业、团体、个人给予债务人资助或帮助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能清偿债务的。
一、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但并非就失去信用,失去清偿债务的能力,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应当是不能以财产、信用或其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
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债务必须是已到清偿期限的。破产以债务人不能清偿为前提,不能清偿以债务到期为条件。
三、债务人所欠债务必须是能够以金钱评价的债务。破产程序中,如果债不能以金钱去评价,不能转化为给付财产(货币)的形式,最终不能强制执行,破产也就无实际意义了。不能以金钱评价的债务,不得作为破产之债。
四、债务人所欠债务应是在一定时期内无法清偿的债务。在认定债务人能否清偿债务,是否应当宣告其破产,应根据以上各条件予以综合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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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厂倒闭破产债权可以强制执行吗破产债权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债权。并非所有的债权都可以依强制程序而获得满足,有些债权,特别是涉及人身性质的债权大多不得强制履行。即使就财产债权而言,目的和内容不合法的债权、已届诉讼时效的债权都属于不得强制履行的债权。不得强制履行的债权已丧失了受国家强制保护的可能性,因而也不能通过破产程序而获得清偿,所以属于这种类型的债权不在破产债权之列。
二、倒闭破产债权必须经过破产程序吗破产债权是非依破产程序不得行使的债权。
2、人民受理破产案件后,债权人只能依破产程序提出财产请求权,而不能对债务人提出有关债务的的民事诉讼,也不能要求个别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即使是部分债权人依生效判决申请开始执行的,在受理破产案件后,原来的执行程序也应当立即停止,债权人的债权只能作为破产债权而参加到破产程序中来。
1、在破产宣告后,破产债权只能依破产程序而获得公平清偿,即按照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和债权额的比例获得清偿,而不允许债权人各自行使其债权。
三、工厂倒闭,经销商跑路,谁人民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以债务人为原告的其他民事纠纷案件尚在一审程序的,受诉人民应当将案件移送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案件已进行到二审程序的,受诉人民应当继续审理。人民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以债务人为被告的其他债务纠纷案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已经审结但未执行完毕的,应当中止执行,由债权人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申报债权。
2、尚未审结且无其他被告和无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申报债权。在企业被宣告破产后,终结诉讼。
3、尚未审结并有其他被告或者无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申报债权。待破产程序终结后,恢复审理。
4、债务人系从债务人的债务纠纷案件继续审理。工厂倒闭,经销商跑路,谁呢原工厂对工人有直接负责的义务,对于经营不善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工厂倒闭的,工厂责任人应该按照法律的程序来申请破产,按照破产程序来处理,对于经销商跑路的,需要报案来对逃跑者进行追捕,要求其压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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