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抵押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

最新修订 | 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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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签订抵押合同的抵押人与不动产权利人应一致。特别注意抵押财产是否是共有,如果是共有的,则抵押合同也要由共有人签字同意,以确保抵押合同合法有效。2、抵押人如果是公司法人的,应要求公司法人提供公司章程,如果章程规定对外担保需要经股东会决议或特别决议,则要让公司提供相应的股东会决议。
签订抵押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

不管是怎样的担保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之后,最好是签订一份书面的合同,这样自己的合法利益才有可能得到保护。但是在具体签订抵押合同的时候,也会有一些事项需要注意。那到底签订抵押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律图小编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签订抵押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

1、签订抵押合同的抵押人不动产权利人应一致。特别注意抵押财产是否是共有,如果是共有的,则抵押合同也要由共有人签字同意,以确保抵押合同合法有效;

2、抵押人如果是公司法人的,应要求公司法人提供公司章程,如果章程规定对外担保需要经股东会决议或特别决议,则要让公司提供相应的股东会决议。以免其他股东对抵押的效力提出质疑;

3、应为抵押物办理财产保险,受益人为抵押权人,保险单交抵押权人保存,防止抵押财产意外毁损而蒙受损失;

4、办理抵押的登记、保险费用应明确约定由谁承担;

5、约定抵押权人处分抵押财产的方式及抵押人的协助义务,以及注销抵押权时抵押权人应予协助的义务;

6、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清偿所担保的债务,抵押人是否仍需要承担补足责任要明确;

7、约定抵押人保证所提供的抵押财产不存在未披露的共有及存在争议情况,如果因前述情况而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4、抵押担保的范围;

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三、没办登记的抵押合同怎么办?

司法实践中,对于已经合法成立或者已签订的但未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动产抵押合同,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一)在债权人不主张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补办抵押登记。如无其他债权人对不动产抵押物主张权利或者不动产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抵押权人要求抵押人补办登记的,法院应予支持。因为不动产抵押合同订立后,未办理抵押登记,只是抵押权没有设定,抵押合同并不因此而无效。合同既已生效,对合同当事人就产生拘束力,负有办理抵押登记义务的当事人就应按合同履行

(二)权利凭证已经交付而登记机关有过错的,可以认为抵押权已经设立。如因登记机关的原因,未办登记手续,抵押人已将抵押财产的权利凭证交付给抵押权人的,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权有效设定,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抵押人故意不办理登记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如债权人无过错,法院可判令负有办理抵押登记义务的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实践中有抵押人在不动产抵押合同签订后故意不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形,法院如查证属实,可依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判令抵押人承担赔偿责任。

抵押合同肯定是因为双方之间建立了抵押权关系之后,才需要签订的。而以书面形式将抵押的内容固定下来,对当事人来讲也是比较好的。不过,在具体签订抵押合同的时候,上述的一些事项是需要格外注意的。否则的话,自己的合法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图辽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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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抵押合同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抵押合同中不得约定事项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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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签订抵押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签订抵押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签订抵押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抵押是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之占有而为设定的担保。商务活动中,抵押担保交易流通频繁,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不乏其数。如何制定一份具有防范风险效益的抵押担保合同显得尤为重要。
一、明确抵押合同的签订事项
1、抵押合同的内容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②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③抵押财产的具体状况;
④抵押财产的价值;
⑤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⑥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⑦违约责任;
⑧争议解决方式;
⑨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⑩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2、抵押合同的形式抵押事项可在主债权合同中设立抵押条款,也可以单独签订抵押合同,但是都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
二、抵押合同的效力
抵押权是对债权的保障,当债权无法实现现时其才出现。抵押合同具有从属性,当主合同即债权合同无效时,抵押合同也无效。因此,签订抵押合同时需要明确主合同的效力。
三、抵押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抵押合同变更抵押合同变更的,应当签订书面的抵押变更合同。抵押合同的变更事项需要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商一致,方可变更。
2、抵押合同的终止抵押合同可以约定终止事由,一般终止情况如下:
①抵押所担保的债务已经履行;
②抵押合同被解除;
③债权人免除债务;
④法律规定终止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抵押合同中不得约定事项根据《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2、权利凭证的保管抵押合同中可以约定房产权证等相关权利凭证由抵押权人妥善保管。
3、抵押标的的保险抵押标的如果是房产、船舶等不动产,抵押合同当事可以约定对该标的投保。在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这样在最大程度上,保证了抵押权人债权得以实现。还可约定抵押人保证所提供的抵押财产不存在未披露的共有及存在争议情况,如果因前述情况而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抵押人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抵押费用抵押合同可以明确办理抵押登记、保险费用由谁承担,避免纠纷。
5、注意办理抵押标的登记手续依照法律规定,有些抵押物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方可生效。如房产、土地等做抵押的,应当向有关部门申请抵押登记。注意,不同的抵押物对登记部门不同。
①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登记部门为签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②建筑物抵押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为登记部门;
③林木抵押的,登记部门是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④以车辆、船舶抵押的,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是抵押登记手续办理机关;
⑤以动产抵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登记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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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抵押合同的注意事项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签订抵押合同的注意事项包含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签订抵押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抵押是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之占有而为设定的担保。商务活动中,抵押担保交易流通频繁,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不乏其数。如何制定一份具有防范风险效益的抵押担保合同显得尤为重要。
一、明确抵押合同的签订事项
1、抵押合同的内容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②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③抵押财产的具体状况;
④抵押财产的价值;
⑤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⑥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⑦违约责任;
⑧争议解决方式;
⑨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⑩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2、抵押合同的形式抵押事项可在主债权合同中设立抵押条款,也可以单独签订抵押合同,但是都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
二、抵押合同的效力
抵押权是对债权的保障,当债权无法实现现时其才出现。抵押合同具有从属性,当主合同即债权合同无效时,抵押合同也无效。因此,签订抵押合同时需要明确主合同的效力。
三、抵押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抵押合同变更抵押合同变更的,应当签订书面的抵押变更合同。抵押合同的变更事项需要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商一致,方可变更。
2、抵押合同的终止抵押合同可以约定终止事由,一般终止情况如下:
①抵押所担保的债务已经履行;
②抵押合同被解除;
③债权人免除债务;
④法律规定终止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抵押合同中不得约定事项根据《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2、权利凭证的保管抵押合同中可以约定房产权证等相关权利凭证由抵押权人妥善保管。
3、抵押标的的保险抵押标的如果是房产、船舶等不动产,抵押合同当事可以约定对该标的投保。在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这样在最大程度上,保证了抵押权人债权得以实现。还可约定抵押人保证所提供的抵押财产不存在未披露的共有及存在争议情况,如果因前述情况而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抵押人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抵押费用抵押合同可以明确办理抵押登记、保险费用由谁承担,避免纠纷。
5、注意办理抵押标的登记手续依照法律规定,有些抵押物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方可生效。如房产、土地等做抵押的,应当向有关部门申请抵押登记。注意,不同的抵押物对登记部门不同。
①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登记部门为签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②建筑物抵押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为登记部门;
③林木抵押的,登记部门是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④以车辆、船舶抵押的,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是抵押登记手续办理机关;
⑤以动产抵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登记部门。
抵押合同的主要条款,签订抵押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抵押是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之占有而为设定的担保。商务活动中,抵押担保交易流通频繁,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不乏其数。如何制定一份具有防范风险效益的抵押担保合同显得尤为重要。
一、明确抵押合同的签订事项
1、抵押合同的内容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②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③抵押财产的具体状况
④抵押财产的价值
⑤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⑥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⑧争议解决方式
⑨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⑩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2、抵押合同的形式抵押事项可在主债权合同中设立抵押条款,也可以单独签订抵押合同,但是都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
二、抵押合同的效力
抵押权是对债权的保障,当债权无法实现现时其才出现。抵押合同具有从属性,当主合同即债权合同无效时,抵押合同也无效。因此,签订抵押合同时需要明确主合同的效力。
三、抵押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抵押合同变更抵押合同变更的,应当签订书面的抵押变更合同。抵押合同的变更事项需要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商一致,方可变更。
2、抵押合同的终止抵押合同可以约定终止事由,一般终止情况如下:
①抵押所担保的债务已经履行
②抵押合同被解除
③债权人免除债务
④法律规定终止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抵押合同中不得约定事项根据《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2、权利凭证的保管抵押合同中可以约定房产权证等相关权利凭证由抵押权人妥善保管。
3、抵押标的的保险抵押标的如果是房产、船舶等不动产,抵押合同当事可以约定对该标的投保。在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这样在最大程度上,保证了抵押权人债权得以实现。还可约定抵押人保证所提供的抵押财产不存在未披露的共有及存在争议情况,如果因前述情况而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抵押人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抵押费用抵押合同可以明确办理抵押登记、保险费用由谁承担,避免纠纷。
5、注意办理抵押标的登记手续依照法律规定,有些抵押物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方可生效。如房产、土地等做抵押的,应当向有关部门申请抵押登记。注意,不同的抵押物对登记部门不同。
①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登记部门为签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②建筑物抵押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为登记部门
③林木抵押的,登记部门是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④以车辆、船舶抵押的,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是抵押登记手续办理机关
⑤以动产抵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登记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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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抵押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明确抵押合同的签订事项1、抵押合同的内容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②主债权的种类、数额。③抵押财产的具体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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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签订质押合同注意事项,什么时间抵押合同无效
[律师回复]
一、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
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如抵押人将他人的财产作抵押,或抵押人以共同共有财产设立抵押而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抵押行为无效。
2、抵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无效。如只在抵押合同上笼统地注明财产一宗,而没有详细清单的,不符合法律关于抵押物必须是特定的规定,抵押行为无效。
3、应该办理抵押物手续而未办理的,抵押合同无效。如以担保法第42条规定的特定物作抵押的,必须办理抵押登记。否则,抵押合同无效。
4、抵押物重复抵押的,抵押合同无效。法律规定,抵押物在抵押期间,非经债权人同意抵押人就抵押物价值已设置部分再行抵押的,其行为无效。
5、对于通过签订抵押合同规避法律的,抵押合同无效。如在法律文书生效以后订立抵押合同;或经核实尽管有银行贷款,但企业不是在财产抵押后贷款的;或贷款中银行资金不到位的,抵押合同无效。
6、主合同无效的,抵押合同无效。抵押合同系保证合同的一种,是一种从合同,它以担保的主合同合法有效为前提条件,主合同无效,则从合同无效。
7、以不能作抵押的财产设立抵押权的,抵押合同无效。如法律禁止买卖的自然资源,未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而由行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不能强制执行的物品,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采取有其他诉讼保全的财产等,均不能作抵押。
8、抵押物价值处于不确定状态的,抵押合同无效。如用财产保险单作抵押的,财产保险单的价值体现要依附于其他事件的发生,它本身不是有价证券,也不是可以折价或变卖的财产,故不能用于抵押。
9、人民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到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签订抵押合同的,其行为无效,抵押合同也无效。
二、签订质押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明确抵押合同是主合同(借款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时,抵押合同也无效。目前我国法律是禁止企业间进行借款的,而对个人之间借款没有此规定,故在签订抵押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主合同的有效性。
2、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3、抵押合同中不能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没有清偿债务能力时,就将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所有”。此约定没有法律效力。
4、用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的财产比如房产、土地、汽车等作抵押物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抵押登记,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抵押合同不生效;用其他财产作抵押物的,可以自愿向公证部门申请抵押登记,并且只有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的,才有对抗第三人(抵押合同以外的人)的效力。
抵押合同无效肯定是会严重影响当事人利益的,因此在签订抵押合同的时候,当事人一定要小心谨慎,千万不能出现导致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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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质押合同注意事项,多长时间抵押合同无效
[律师回复]
一、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
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如抵押人将他人的财产作抵押,或抵押人以共同共有财产设立抵押而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抵押行为无效。
2、抵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无效。如只在抵押合同上笼统地注明财产一宗,而没有详细清单的,不符合法律关于抵押物必须是特定的规定,抵押行为无效。
3、应该办理抵押物手续而未办理的,抵押合同无效。如以担保法第42条规定的特定物作抵押的,必须办理抵押登记。否则,抵押合同无效。
4、抵押物重复抵押的,抵押合同无效。法律规定,抵押物在抵押期间,非经债权人同意抵押人就抵押物价值已设置部分再行抵押的,其行为无效。
5、对于通过签订抵押合同规避法律的,抵押合同无效。如在法律文书生效以后订立抵押合同;或经核实尽管有银行贷款,但企业不是在财产抵押后贷款的;或贷款中银行资金不到位的,抵押合同无效。
6、主合同无效的,抵押合同无效。抵押合同系保证合同的一种,是一种从合同,它以担保的主合同合法有效为前提条件,主合同无效,则从合同无效。
7、以不能作抵押的财产设立抵押权的,抵押合同无效。如法律禁止买卖的自然资源,未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而由行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不能强制执行的物品,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采取有其他诉讼保全的财产等,均不能作抵押。
8、抵押物价值处于不确定状态的,抵押合同无效。如用财产保险单作抵押的,财产保险单的价值体现要依附于其他事件的发生,它本身不是有价证券,也不是可以折价或变卖的财产,故不能用于抵押。
9、人民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到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签订抵押合同的,其行为无效,抵押合同也无效。
二、签订质押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明确抵押合同是主合同(借款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时,抵押合同也无效。目前我国法律是禁止企业间进行借款的,而对个人之间借款没有此规定,故在签订抵押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主合同的有效性。
2、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3、抵押合同中不能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没有清偿债务能力时,就将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所有”。此约定没有法律效力。
4、用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的财产比如房产、土地、汽车等作抵押物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抵押登记,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抵押合同不生效;用其他财产作抵押物的,可以自愿向公证部门申请抵押登记,并且只有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的,才有对抗第三人(抵押合同以外的人)的效力。
抵押合同无效肯定是会严重影响当事人利益的,因此在签订抵押合同的时候,当事人一定要小心谨慎,千万不能出现导致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
抵押合同有什么内容,在签订抵押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律师回复]
一、抵押合同有哪些内容
1、什么是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2、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4)抵押担保的范围;
(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二、签订抵押合同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1、签订抵押合同的抵押人与不动产权利人应一致。特别注意抵押财产是否是共有,如果是共有的,则抵押合同也要由共有人签字同意,以确保抵押合同合法有效;
2、抵押人如果是公司法人的,应要求公司法人提供公司章程,如果章程规定对外担保需要经股东会决议或特别决议,则要让公司提供相应的股东会决议。以免其他股东对抵押的效力提出质疑;
3、应为抵押物办理财产保险,受益人为抵押权人,保险单交抵押权人保存,防止抵押财产意外毁损而蒙受损失;
4、办理抵押的登记、保险费用应明确约定由谁承担;
5、约定抵押权人处分抵押财产的方式及抵押人的协助义务,以及注销抵押权时抵押权人应予协助的义务;
6、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清偿所担保的债务,抵押人是否仍需要承担补足责任要明确;
7、约定抵押人保证所提供的抵押财产不存在未披露的共有及存在争议情况,如果因前述情况而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抵押合同有什么内容,在签订抵押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律师回复]
一、抵押合同有哪些内容
1、什么是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2、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4)抵押担保的范围;
(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二、签订抵押合同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1、签订抵押合同的抵押人与不动产权利人应一致。特别注意抵押财产是否是共有,如果是共有的,则抵押合同也要由共有人签字同意,以确保抵押合同合法有效;
2、抵押人如果是公司法人的,应要求公司法人提供公司章程,如果章程规定对外担保需要经股东会决议或特别决议,则要让公司提供相应的股东会决议。以免其他股东对抵押的效力提出质疑;
3、应为抵押物办理财产保险,受益人为抵押权人,保险单交抵押权人保存,防止抵押财产意外毁损而蒙受损失;
4、办理抵押的登记、保险费用应明确约定由谁承担;
5、约定抵押权人处分抵押财产的方式及抵押人的协助义务,以及注销抵押权时抵押权人应予协助的义务;
6、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清偿所担保的债务,抵押人是否仍需要承担补足责任要明确;
7、约定抵押人保证所提供的抵押财产不存在未披露的共有及存在争议情况,如果因前述情况而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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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签订抵押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签订抵押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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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签订房屋抵押合同时有哪些需注意的事项
[律师回复] 对按揭中的房屋进行买卖时,是要进行转按揭的,转按揭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谨慎选择中介 办理二手房转按揭时可能会涉及到中介,但是由于中介的素养不一,在选择的时候需要谨慎一些。有些中介不告诉买方需要缴纳的具体费用,只告知一个所谓的全部费用,但其实要高出实际费用很多,这样说辞模糊的中介还是不要选择的好。还有在签订代理协议时,要看清条款,挑出合同中的“霸王条款”,以防上当受骗。 二、做好评估工作 二手房交易的重要一环是须对交易房屋进行评估,高了卖不出去,低了将遭受损失,所以要认真做好评估工作。此外,银行放贷时是采用合同价和评估价取得的原则,取两者之间的低值乘以贷款成数,即为房产的较高贷款额度,所以评估与较高贷款额有直接关系,需多加注意。 三、选好贷款银行 各银行服务特色不尽相同,贷款品种也有所差别,如果借款人选择常见的房贷产品,就要综合各银行网点数量、还款的便利程度和工资发放银行等条件来选择,选择的银行会影响到二手房转按揭的办理进度,所以应多多注意。 四、注意证明还款能力 二手房转按揭贷款流程中应出示收入证明,并证明自己的还款能力。如果买方一个人的收入不足以还得起月供,则可以夫妻双方同时开具收入证明来申请贷款,另外,还可以将大额存款、债券、房产等资产拿来作为收入证明,以此证明自己的还款能力。 五、明确合同约定 二手房转按揭的流程中需要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其中的一些细节问题需要注意,比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在交易的较后环节,买方可预留一部分房款,在房屋交接完成后再支付,这样可以提高卖方履行交房义务的主动性,以便将来如期如约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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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抵押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签订抵押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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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房产抵押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民间借贷房产抵押注意事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房地产作为抵押担保而进行的民间个人借贷日趋活跃,但民间抵押引起的纠纷日益增多,民间借贷抵押中几种情况值得注意。
1、根据《担保法》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民间借贷的双方当事人在借款时不签订借款合同,仅仅有借条,而借条内容过于简单。以住房作为抵押,不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仅以口头约定,极易产生纠纷。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当事人的主张存在法律上的举证困难,即便到了诉讼,有时也很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第三人以自己所有的住房为债务人的借款做担保,不签订抵押合同。在实际操作中,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为保障自己的权益,约束债务人及时履行义务,往往会要求债务人向自己提供反担保。在这种情况下,不仅要签订书面的抵押合同,而且应当签订书面的反担保合同,这样,才能敦促债务人及时还款,保障自己的住房不至于被冻结、执行。
3、民间借贷当事人在办理房地产抵押担保时,不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合同登记手续。仅仅将其自己住房的房产证交付债权人质押。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不办理抵押登记,有可能导致抵押无效。同时,由于不办理登记,房管部门屡屡发现,在民间个人借贷中有制作假房产证交付债权人作为担保的。
4、大部分民间借贷抵押人均是以自己的现住房(许多是唯一的住房)提供担保的。这就有可能造成债权的落空。
因此,专家建议,民间借贷抵押当事人,在发生借款时,要充分考察借款人的信用,查实借款人的房屋状况,签署好所有的法律文件,并到房管部门办理相应的抵押合同登记,领取他项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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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抵押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签订抵押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什么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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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我想向大家了解一下,个人房产抵押贷款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我对合同的相关事宜不是很了解一下,所以想咨询一下大家、
[律师回复] 申请资料
房产证(房屋抵押银行贷款中房产证、土地证是必须要给银行抵押的)
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收入证明(这个证明对房屋抵押银行贷款的贷款成功情况以及,最高的额度有比较大的影响。)
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请提供出生证
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
为提高房子抵押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等)
申请条件:
1. 中国(不含港澳台)公民,年龄在18-65周岁,且在现单位连续工作满六个月以上的授薪人群(如不满六个月,但本单位工作内容与上一单位相同,可累加上一单位的工作期限)及经营满一年以上的经营人群。
2. 抵押房产权利人中无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及无大于70岁(含70岁)的成年人。
3. 房产若是二次抵押,房屋的抵押第一权利人必须是银行
4. 借款人需要有一套或一套以上名下所有权住房(至少一套是本市所有权房)。
个人房产
1、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及发票原件;
2、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3、配偶身份证原件/房地产共有人身份证原件
4、婚姻证明(结婚或未婚证明)
民间借贷抵押有什么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对于民间借贷抵押有什么注意事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抵押有哪些注意事项
借款时,要充分考察借款人的信用,查实借款人的抵押权状况,签署好所有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应的抵押合同登记,领取他项权证。
(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民间借贷的双方当事人在借款时不签订借款合同,仅仅有借条,而借条内容过于简单。如果以房产作为抵押,不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仅以口头约定,极易产生纠纷。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当事人的主张存在法律上的举证困难,即便到了诉讼,有时也很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保证人以自己所有的住房为债务人的借款做担保的,不签订抵押合同。要注意,保证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为保障自己的权益,约束债务人及时履行义务,最好要求债务人向自己提供反担保。在这种情况下,不仅要签订书面的抵押合同,而且应当签订书面的反担保合同,这样,才能敦促债务人及时还款,保障自己的抵押物不至于被冻结、执行。
(三)在办理房地产抵押担保时,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合同登记手续。如果仅仅将自己的房产证交付债权人而不办理抵押登记,有可能导致抵押无效。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同时,在民间个人借贷中,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可能遭遇制作假房产证交付债权人作为担保的情形。
以上就是“民间借贷抵押的注意事项”。在发生借款时,要充分考察借款人的信用,查实借款人的抵押权状况,签署好所有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应的抵押合同登记,领取他项权证,这样才能保证抵押的有效性,当借款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出借人可以通过担保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担保法第四十二条
民间借贷抵押有哪些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抵押有哪些注意事项
借款时,要充分考察借款人的信用,查实借款人的抵押权状况,签署好所有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应的抵押合同登记,领取他项权证。
(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民间借贷的双方当事人在借款时不签订借款合同,仅仅有借条,而借条内容过于简单。如果以房产作为抵押,不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仅以口头约定,极易产生纠纷。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当事人的主张存在法律上的举证困难,即便到了诉讼,有时也很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保证人以自己所有的住房为债务人的借款做担保的,不签订抵押合同。要注意,保证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为保障自己的权益,约束债务人及时履行义务,最好要求债务人向自己提供反担保。在这种情况下,不仅要签订书面的抵押合同,而且应当签订书面的反担保合同,这样,才能敦促债务人及时还款,保障自己的抵押物不至于被冻结、执行。
(三)在办理房地产抵押担保时,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合同登记手续。如果仅仅将自己的房产证交付债权人而不办理抵押登记,有可能导致抵押无效。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同时,在民间个人借贷中,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可能遭遇制作假房产证交付债权人作为担保的情形。
以上就是“民间借贷抵押的注意事项”。在发生借款时,要充分考察借款人的信用,查实借款人的抵押权状况,签署好所有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应的抵押合同登记,领取他项权证,这样才能保证抵押的有效性,当借款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出借人可以通过担保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担保法第四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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