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办案程序违法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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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法院案件审理过程要求严格,在办案过程中要依据法定的程序来办理,但并不排除错误的可能性。如果出现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或者对判决、裁定觉得存在不公的,当事人可以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上诉,也可以找检察院。
法院办案程序违法怎么办

一、法院办案程序违法怎么办

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八十九条,【二审后处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第一百九十一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二)违反回避制度的;  

(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第一百九十二条,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对于重新审判后的判决,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可以上诉、抗诉。

第一百九十四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从收到发回的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二、审理期限。

指人民法院自立案受理至审结的期 限。刑事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审限为,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的, 经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一 审简易程序案件审理为六十日内;二审案件审限为一个 月至一个半月,特殊情形经省高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 长一个月。民事、经济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限 为6个月,特殊情况,报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 月,还需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一审简易程序 案件审限为三个月;二审案件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 为三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二审 案件对裁定上诉的案件,审限为三十日内。行政一审案 件的审限为三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 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由最高人民批准;上诉 案件的审限为两个月,延长批准手续同一审。刑事、民 事和行政诉讼法,对其他各类案件的审限亦分别作了不 同的规定,计算审限时,应扣除公告期间、鉴定期间、 管辖异议诉讼中止等期间。

三、第二审程序

我国的法律规定了二审终审制, 就是无论何种案件,最多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处理便告终结。二审裁判一经送达,便发生法庭效力。第一审法 院作出的裁判,并不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允许上诉的 裁定除外)。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可在法定上诉期内, 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对于自己提起 公诉的案件,认为第一审裁判有错误,也可以向上一级 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要求重审。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 级法院,根据当事人或公诉机关的上诉或抗诉,对已经 审判过的案件重新审理,重新判决,这一审判过程就称 为第二审程序。刑事案件,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 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 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民事、经济、行政案 件不服判决的上诉期为十五日,不服裁定上诉期为十日, 均从裁判文书送达之日起计算。逾期不上诉或抗诉,则 一审裁判生效。民事、经济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 之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不产生二审问题。

四、审判组织。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合议制。 一审案件由合议庭进行审判,但简单的民事案件、轻微的刑事案件可由独任审判员审理,审判委员会仅讨论重 大或者疑难的案件。行政案件一律实行合议制审判。上 诉和抗诉案件,由合议庭进行审理。我院为中级人民法 院,依法律规定,受理的各类案件均由合议庭进行审判, 合议庭组成人员应为单数。

五、审判监督程序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裁定和调解书,并不排除存在错误的可能,为此,法律专门规定了用以纠正生效法律文书中的错误的程序,这 就是审判监督程序。各级人民法院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 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需要再审的,提交审 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有权 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 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 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 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也有权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 抗诉,人民法院应当对案件进行再审。调解书确错误的, 也可以进行再审。当事人对生效的民事、经济、行政判 决、裁定、调解书发现错误在生效之后的二年内,可以 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是否受 理,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 的案件,原来是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判,所作的 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 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判,所作裁判 是生效的裁判。再审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 庭审理。

六、申诉的规定。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发生法 律效力的裁判不服的,可以进行申诉。申诉不受时间限制,但不具有必然引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效力。人民法院 经审查,认为无理的,通知驳回;认为原裁判确有错误 的,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我院成立了 申诉听证合议庭,专门负责对申诉的审查。

综上所述,法院案件审理过程要求严格,在办案过程中要依据法定的程序来办理,但并不排除错误的可能性。如果出现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或者对判决、裁定觉得存在不公的,当事人可以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上诉,也可以找检察院。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院办案程序违法怎么办的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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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阶段叫暂停公示。
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一个文件,要求在拆迁范围内暂停户口迁移、房屋改建、加建、扩建的工程,这就是暂停公示,需要在有关的场合进行公告,公示期不能超过一年。
第二个步骤是入户调查评估。
在确定拆迁范围之后,拆迁人要办一些有关的手续、文件,一般来说需要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两个规划文件,那么在法律上具备了拆迁的前提和依据。在此之后就可以进行拆迁的工作了。
拆迁工作的
第一步是先入户调查,即到现场一户一户的调查。通常入户调查是几个单位同时去,包括拆迁公司、评估公司、业主单位、拆迁人等。拆迁公司是进行人口、户口调查;而评估公司是评估的现场勘查,按照评估规则进行拍照和记录。
第三个步骤是内业计算。
实际就是评估公司进行内业输机和数据测算,根据外业调查的资料数据进行初步测算,算出一个大致的初步评估价格。
第四步是制定拆迁实施方案。
拆迁人需要通过评估机构的初步外业调查和内业计算,了解拆迁范围内的补偿费用大概是多少钱,编制拆迁投资预算方案。同时制定拆迁补偿方案,是货币补偿还是实物补偿,货币补偿需要耗资多少,补偿资金的筹措方式等。
第五个步骤是申请拆迁许可证。
拆迁人拿着一系列前期入户调查的材料,包括拆迁实施方案、规划文件等,去建委(房管局)申请《拆迁许可证》。
第六个步骤是发布拆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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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个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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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办理证据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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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过程属于双方协议行为,一般不带有强制性。
最后一个过程是结案过程。
最后是拆迁工作结束,项目结案,从拆迁人来讲等所有的人走了以后,他要统计最后花了多少钱可能和最初上报的拆迁实施方案有一些区别,比如说多给了一些奖励费。另外因为钉子户的存在,费用可能增加了。拆迁人最终需要把实际的拆迁补偿成本报到政府部门备案,这是最后一个过程。一共大概就是这十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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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拆除程序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违章建筑是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违章建筑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1、查明事实阶段。即查清违章建筑形成的时间、原因、结构、面积、用途,是否存在民事纠纷,是否存在同时违反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形,是否已经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等。对已经查处的按查处的结论办理,对未经查处的,进入下阶段。 2、处理和处罚阶段。 第一步按时间分类分流。根据各地城市规划的具体时间合情合理地确定违法建筑的时间界限。 第二步,按是否存在违章建筑的行为同时违反了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形为标准分类分流。 第三步,作出处理或处罚决定。 然后根据处理或处罚决定分别处置,对补办手续的,进入补办手续阶段;对处以没收或限期拆除的,进入执行阶段。 3、补办手续阶段。对依法应当直接补办手续或经过处罚后要求补办手续的,由违章建筑的当事人到相关行政部门补办手续。 4、签定安置补偿协议阶段。在此阶段,由拆迁双方自行确定安置补偿方案。对协商不成的,经一方当事人申请可进入行政裁决阶段;对达成协议后,被拆迁人拒不履行的,经拆迁人申请,可进入强制拆迁阶段,由人民依法强制执行。 5、行政裁决阶段。对拆迁当事人经协商未能达协议,经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行政裁决的,应予受理。在受理后,应及时将申请人的申请书及证据发送给对方当事人,并告知其权利与义务。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在法定期限内就安置补偿作出行政裁决决定,并明确当事人搬迁的期限。 6、强制执行阶段。对于被拆迁人(即违章建筑的当事人)不履行安置补偿协议或安置补偿裁决的,经申请,可由人民依民事司法强制执行程序或行政司法强制执行程序强制执行,亦可由人民政府责成相关行政部门组织行政强制拆迁,强制被拆迁人搬迁,并拆除其建筑物等。 虽然我国《城市拆迁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但是这只能说明违章建筑人不能获得拆迁补偿款,拆迁人仍要依法向违章建筑人支付拆迁补助费。 拆迁补助费包括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等其它费用。拆迁人不得因违章建筑拒绝向违章建筑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等费拆迁补助费的请求。如果由于拆迁程序和手段违法,侵害了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时应当依法赔偿损失,即拆迁赔偿费。
合同违约,起诉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合同违约的具有哪些流程 1、首先你要准备状,各项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及证明对方违约事实的证据。 2、各项材料准备好以后,到管辖地立案厅立案就行了。 3、立案后程序如下:立案-庭前调解-庭审(开庭、法庭调查、质证、辩论、最后陈述、休庭)-领取判决-申请执行。 二、诉讼要注意的情况 1、案件的判决结果要看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证据。 2、对于违约一方,法官主动调取证据是法律法规允许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可以主动调取证据或应一方申请调取证据,并不属于偏袒一方。您如果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也可以申请法官主动调取证据。 3、立案八个月未开庭确实是不正常的,可以向有关机关反映。但如果被告充分利用了法律规定的程序,拖延开庭的时间,立案八个月未开庭是可能存在的。 4、被告就同一案件原告,是正常的,可能属于反诉,也可能是另行。 三、证明对方违约的证据有哪些? 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 在买卖合同中,如对方的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证据的保存: (1)要求对方当事人到场对此问题进行确认,并采取产品共同检验记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字。 (2)发出质量异议通知书,要求在通知书上记载质量问题属实。 (3)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拍照。 (4)对产品质量交由双方约定的质检机构进行检验。并对取样过程进行公证。 (5)双方共同交由事先或事后约定的质检机构进行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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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程序违法怎么处理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法院程序违法怎么处理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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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办案程序有几种
法院接到检察院的起诉书后,就会组织双方开展庭审。法院刑事案件办案程序包括庭审准备、庭审、法庭调查、审判委员会讨论、宣告判决等环节,每一个环节都有具体办案规范。对于一般的刑事案件,法院通常会在三个月内做出判决,案件复杂的,会适当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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