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山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卢扬超,他执业于广东利合律师事务所,执业年限已逾7年,拥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今天,就让我们通过一起典型案例,来认识这位值得信任的律师。
卢扬超律师的执业证号为1440xxxxxxxxx8814,服务地区主要是佛山,律所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观绿路4号顺德置业广场三座1801、1802、1810号铺。他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实守信、勤勉敬业”的执业理念,成功办理过多起离婚、继承、房产及债务案件,在合同事务、婚姻家事,劳动争议、债权债务等领域颇有建树。
我们先来看看这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原告许XX在201x年10月通过转租方式承租了被告何XX位于佛山市XX区的厂房,用于经营塑料颗粒加工业务,并注册成立了公司。然而,该厂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0年3月,因当地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厂房被纳入征收范围,政府委托评估机构对搬迁损失进行评估。许XX在2021年4月完成搬迁后,与房东何XX就拆迁补偿款分配问题进行了长期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何XX已与政府签订《厂房搬迁补偿协议》并领取了包括设备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在内的补偿款,却拒绝向实际使用人许XX支付其应得部分。
在这种情况下,许XX委托了广东利合律师事务所的卢扬超律师代理此案。卢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了一系列专业而细致的工作。他首先梳理租赁关系与权利主体,厘清了许XX作为次承租人及实际使用人的法律地位,并取得其公司出具的《债权转让书》,明确由许XX主张全部补偿权益。接着,他申请法院调取关键证据,成功申请法院向杏坛村改办公室调取《厂房搬迁补偿协议》及《资产评估报告》,锁定了补偿项目和金额依据。然后,他精准核算应得补偿,结合评估报告、宗地图及双方确认的租用面积,逐项论证许XX对各项补偿的合法权利。最后,针对何XX提出的各种抗辩主张,卢律师援引评估明细和村改政策予以驳斥,强调了公平原则下实际使用人的合理权益。
经过卢扬超律师的不懈努力,案件最终有了令人满意的结果。法院认定案涉租赁合同因厂房无规划许可而无效,但认可许XX作为实际使用人有权获得相应补偿。被告何XX需向许XX支付可搬迁机器设备补偿费、其他生产生活资产搬迁补偿、临时安置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等,合计支持金额173,960.26元。虽然原诉请为332,605元,但在合同无效的不利情况下,能为当事人争取到如此数额的补偿,充分体现了卢扬超律师的专业能力和价值。
在这起案件中,卢扬超律师展现出了多方面的专业优势。他通过确权定性,成功确立了原告的补偿请求权基础;在证据攻坚方面,主动申请法院调取政府补偿文件,破解了被告拒不提供评估报告的僵局;精准计算补偿金额,结合测绘数据与政策标准,避免了简单按合同面积主张导致败诉的风险;在平衡说理上,以“公平原则”和“剩余租期比例”说服法院支持部分安置与停业损失,最大化维护了客户的利益。
卢扬超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办案经验以及亲和有耐心的服务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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