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投身法律工作,至今已逾16年。他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北京第六届管委会副主任,同时也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此外,他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
在执业过程中,陈晓伟律师专业从事刑事案件辩护工作,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以及企业刑事合规业务和企业负责人、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截止至今,他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且全是刑事类型案件,拥有深厚的刑事案件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刑事辩护实践经验。值得一提的是,他在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同时,他还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环球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就热点问题发表评论,还发表过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
二、主办案例
在山东省济宁市xx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以虚假外汇交易平台为名进行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中,陈晓伟律师作为辩护人参与其中。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期间,王X、行XX等人以xx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通过多种方式对外虚假宣传,以委托外汇交易的方式在多个平台非法吸收集资参与人资金共计370XXXX0675.94美元,折合人民币257XXXX5476.53元,致使10200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共计人民币11.55亿余元。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去看守所会见行XX,了解其是否有实际经营业务,因为这关系到罪名的定性。在检察院阶段阅卷后,他认为对行XX不利,综合全案证据材料提出辩护意见,指出行XX受雇于xx公司和王X,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且具有坦白、愿意退赃退赔等从宽处罚情节,建议从轻、减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定,行XX作为公司CEO,全面负责虚假外汇业务运营,参与核心环节,构成集资诈骗罪,且系主犯,虽有坦白情节,但因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受害人数众多、社会危害极其严重,依法不予从轻,最终判处行XX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并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违法所得继续追缴。
在这起案件中,陈晓伟律师精准识别法律风险,聚焦罪名定性关键,避免辩护方向偏差;坚守程序权利保障,在证据不利情况下,充分行使会见、阅卷、提出辩护意见等权利,确保被告人获得有效辩护;理性应对不利判决,通过扎实辩护明确了量刑考量因素,为后续可能的上诉或申诉奠定基础,体现了刑事辩护中“尽责”与“程序正义”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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