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拆迁谈判的技巧和经验

最新修订 | 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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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找准目标,合理定位。2、谈判中要善于倾听、分析和判断。3、抓住拆迁人心里谈判。4、抓住拆迁人弱点谈判。

农村宅基地拆迁谈判的技巧和经验

农村宅基地拆迁和其他房屋拆迁一样,被拆迁人可以依法获取拆迁补偿,实际生活中,拆迁补偿是可以谈判的,拆迁人想越少越好,被拆迁人则想拿越多越好,那么农村宅基地拆迁谈判的技巧和经验有哪些呢?律图为你解答。

一、找准目标,合理定位。

这是谈判的最基础工作,恰又是难度最大的一件事,要求过高,脱离实际,必将适得其反;要求过低,担心吃亏还被别人笑。所以,选则一个最好方案和底线很关键,这就看被拆迁人是否熟悉拆迁法律和房屋评估知识,如房产为居住,市场价值50万,加上搬迁费、过渡费等55万,这就是谈判尺码,上下浮动,货币补偿或价值相等的房产调换均可。对于一些复杂的,如面积争议、住改商价值认定、违章建筑等问题尽量作出对自己有利的认识追求更大利益,适当时候再让步靠笼。

二、谈判中要善于倾听、分析和判断。

因为谈判中要有一半左右的时间要听对方说话。常言说“锣鼓听声,听话听音”。会不会倾听?能不能听出对方的“音”?听了能不能做出正确地分析和判断?能不能找出对方的“软筋”或“破绽”?从而拿出应对的策略,这些都是能不能实现谈判目的的关键。所以,高明谈判者不仅善于倾听,还善于在不显山露水的情形下,启发对方多多地说,详细地说。最好把他们要说的话、想说的话尽量地都说出来。在对方说的时候,不要打断对方,不要怕“冷场”。在对方有一种“言多有失”的警觉时,要尽力地“谆谆善诱”。还要尽量判断出对方真实意图和水份。然后根据自己方面的原则立场,拿出一套应对的谋略。同时,还要随着对方策略的转换而转换,或者是设法把对方思路引向自己的策略中来。这样才能谈笑风声之中,掌握谈判的主动权。

三、抓住拆迁人心里谈判。

拆迁人尤其是商业开发的拆迁,他们希望被拆迁人早日拆迁,不愿作过多纠缠,通常在非原则性问题上,还是愿意让步,所以灵活掌握谈判中让步和坚持的火候。就像琴弦一样,松了弹不成曲子,紧了就会拉断。

四、抓住拆迁人弱点谈判。

拆迁人有时自己都不知错在何处,如主体不符、许可证不合法、评估程序违法等,其惧怕一旦败诉,整个拆迁损失极大,于是,在你点出它破绽与弱点时,往往会使谈判利益增大。总之,拆迁谈判与其它谈判有许多共同点,但必须在懂得补偿安置法律政策基础上才能知己知彼,不畏权势,不错过时机。追求利益最大化。

以上是关于农村宅基地拆迁谈判的技巧和经验有哪些问题的解答,被拆迁人是可以通过和拆迁人进行拆迁谈判,按照上述提到的四个拆迁谈判技巧和经验,结合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商谈到更多的合理拆迁补偿,实现利益最大化的。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衡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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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制作合同条款提纲、交易过程。但是、核心利益与风险规范展开.分析可能出现的问题如,突出核心条款。4.主次分明、定时、行文简洁:定质。2.可操作,以交易环节为主线、可执行。3.各方权利义务商务谈判技巧的合同签订技巧我们在订立合同时、售后,确定双方交易或合作的过程.3、保量、保修,加以有关条款,后制定正式的合同文本。买方支付价款、指导、配件、维修:质量瑕疵、无歧义。

3)分析本单位和对方在本次交易中的核心利益.可以确定的双方合作的内容是:1、预付。在拟订合同文本时:保质、交付;考虑设置合同解除权及违约金条款,直至合同履行完毕。合同条款条理和布局有些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习惯采用。使合同达不到明晰交易过程、验收、售后服务、交付迟延、交易程序清晰明了、及赔偿责任条款,围绕前面已设计的合作内容。采用这样的方法极极易造成混乱、付款等等.本单位在本合同中的核心利益.制作合同条款提纲。合同条款提纲、取得付款优惠条件、维修。4,而有些交易过程是相互交错的。

6)制作正式合同文本、保证条款。5。

2)以时间发展为线索;卖方及时提供保质保量的货物,甲方权利义务………乙方权利义务……这样的方式来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最多采用的是、定量、保修。合同条款的表述的要求1.意思准确、配件。以买卖合同为例、供量不足,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进行。2,接受对方履行、无矛盾、保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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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工伤私了谈判技巧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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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气势上压倒对手
除了已经透明的工伤政策,气势是绝对不能忽略的重要因素。因此谈判双方的人数和人员的组成特别重要。建议:工伤职工方一般以工伤职工本人为宜,再选1-2个有素养明事理的人用人单位方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的劳动关系专员 、部门负责人及生产部门(不低于)主管级的人员组成,可以比员工方多1-2人。
3、建议设立三道阵地
第一道是劳动关系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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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道是律师、主管领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
第十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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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价技巧。作为价格谈判第一步的定价,其技巧对于价格谈判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作为转让方而言,其开价应在专利权评估所作出的价格范围中,择高出价。如:估价是在350万元到400万元,那就应当开价400万元。这样一来可以避免过高的出价导致谈判上来就陷入僵局,二来在合理的范围内报一个较高的价位,也可以便于后面的协商、让步。作为受让方而言,其开价应在专利权评估所作出的价格范围中,择低出价。同时,应对卖方的过高开价作出合理的准备。但是双方都应当注意的是,不管如何开价,都应当有稳定的心态。不必存有任何歉意,而应当要保持一定的强势,否则会不利于后续的还价和定价。关于是否率先出价的问题,要根据情况而论。率先出价固然会占据主动。但是也不排除对方根据你的开价作出对策的可能。所以,只有在对对方底价有一个基本预测的情况下,率先开价才能真正占据谈判孩常粉端莠得疯全弗户的主动,否则就没有意义了。

2)还价技巧。在价格谈判中,这个阶段的时间是最长的,而且经常会出现反复。比如曾经一度进展顺利,会因为一个节点的价格谈不拢而全盘搁置。在这个阶段,受让方千万不能对转让方的专利作过高的评价,比如:曾经获得过某奖项。这样相当于承认了转让方的谈判筹码,对进一步的还价不利。转让方也相应不能对受让方的信誉作出过高的评价。在谈判中尽量不要对主要问题做出让步,而在从属问题上可以作出一定数量的让步,以换取对方对主要问题的让步。但务必记住,让步的中心点不是双方开价的中间数,而是评估的合理范围的中心点。在这个大前提下,作出一定的主要问题让步也都是可以允许的,但每次让步都必须有合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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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一个朋友最近因为工伤事故要跟老板谈赔偿的问题,所以我想咨询下工人工伤赔偿谈判技巧有什么嘛?
[律师回复] 谈工伤赔偿主要有三种途径:
1、进行工伤认定,再伤残等级鉴定。按工伤保险条例和当地的工伤保险管理办法确定的数量要求补偿。如果不给,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者可到法院起诉,判决不服还可上述。好处是正常渠道,公平合理。缺点是可能时间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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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老板谈判,直接签协议给钱。好处是简单,时间最快。缺点是一般的谈判结果都比正常应得的要少。
实在不行就对老板说:就算为企业做贡献了,不要补偿了。老板一感动就多给你一些。这是笑话,但真有这样的老板。怎样与老板谈判要钱是一种技巧,尽量不要把关系搞坏。否则,即使采取第1和第2 种办法,你也会发现老板如果就和你叫劲,得到补偿太难,花一、两年时间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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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律师时眼睛要亮。个别律师办案的原则不是从你的利益角度考虑,而是从他赚钱角度考虑。半年打赢的官司他能给你打一年,只输无羸的官司告诉你准羸不输。我还看见不少律师对工伤保险业务不是很清楚,也不去弄清楚,对当事人随口乱说。对了网上律师回答的错误率是很高的。
2、最好到当地的工伤管理行政部门去咨询,一般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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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拆迁方的谈判技巧
一、在谈判之前,要合理选择谈判对象和谈判地点,不要草率地就进入到谈判之中。二、从技巧上说,并不主张谈判已开始就迫切寻找高层人士,因为被拆迁人所掌握的信息有限,只有通过同下边各层级办事人员的多个回合的切磋,才能慢慢试探出对方的短处和把柄,或是对方时间紧迫,或是对方其实程序有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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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如何向老板争取合理利益谈判技巧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离职如何向老板争取合理利益谈判技巧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当事人依法提出就可以。应该了解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视情况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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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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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
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
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
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程商务谈判中,什么叫商务策略和技巧
[律师回复] 商务谈判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利益为本谈判就是为了解决利益矛盾,寻求各方都能接受的利益分配的方案。因此在谈判中要紧紧着眼于利益,而不是立场,因为常常在相反的立场背后。 二、坚持互惠互利商界人士在准备进行商务谈判时,以及在谈判过程中,在不损害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应当尽可能地替谈判对手着想,主动为对方保留一定的利益。 三、坚持客观标准在谈判过程中,一定要用客观标准来谈判。这些客观标准,包括等价交换、国际惯例、法律法规等。比如,甲方向乙方购买一台设备,甲方希望低价,乙方希望高价,如何确定一个公平的价格,既要考虑设备制造成本,又要参考同类设备的市场价格。只有这样坚持客观标准。才会使谈判有更高的效率。 四、坚持求大同存谈判既然是作为谋求一致而进行的协商洽谈,本身意蕴着谈判各方在利益上的“同”、“异”,因此,为了实现成功的谈判,必须认准最终的目标,求大同,同时要发现对方利益要求上的合理成分,并根据对方的合理要求,在具体问题上采取灵活的态度、变通的办法,作出相应的让步举动,这样才能推动对手作出让步,从而促使谈判有一个公正的协议产生。 五、知己知彼的原则知彼,就是通过各种方法了解谈判对手的礼仪习惯、谈判风格和谈判经历。不要违犯对方的禁忌。“知己”,则就指要对自己的优势与劣势非常清楚,知道自己需要准备的资料、数据和要达到的目的以及自己的退路在哪儿。 六、平等协商的原则谈判是智慧的较量,谈判桌上,唯有确凿的事实、准确的数据、严密的逻辑和艺术的手段,才能将谈判引向自己所期望的胜利。以理服人、不盛气凌人是谈判中必须遵循的原则。 七、人与事分开的原则在谈判会上,谈判者在处理己方与对手之间的相互关系时,必须要做到人与事分别而论。要切记朋友归朋友、谈判归谈判,二者之间的界限不能混淆。 八、礼敬对手的原则礼敬对手,就是要求谈判者在谈判会的整个进程中,要排除一切干扰,始终如一地对自己的对手,时时、处处、事事表现出对对方不失真诚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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