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新婚夫妇,在结婚后不久会签订书面的夫妻忠诚协议。当然,从法律较多来讲,我国是没有这样的协议的,不过要是当事人能够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来签订的话也是可以的。不过,此时有的人就会对该协议的效力产生质疑,那实践中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该怎么认定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怎么认定
一般而言,法官会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察:
(一)订立“忠诚协议”是否平等自愿。如果忠诚协议需要是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既没有欺诈行为,也没有胁迫之举。如果在捉奸现场强迫一方在“忠诚协议”上签字,则协议无效。
(二)“忠诚协议”的内容是否合法。其约定的内容合情合理,对约定的财产具有完全的处分权,而且不违反公序良俗,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如果约定一方出轨,必须净身出户、不能探视子女、不能提出离婚等,则协议无效。
(三)“忠诚协议”的内容是否有具有可执行性。如果不具有可执行性,法院也不会认可其法律效力。
二、违反忠诚协议能要求赔偿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一方违反忠诚义务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该约定并未违反法律禁止性、效力性规定,应当认定该约定有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原则,结合双方约定及当地社会经济水平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需要注意的是,基于夫妻忠诚协议请求损害赔偿,应当依附于离婚诉讼。法律规定,当事人仅以对方违反忠实义务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签订夫妻忠诚协议注意什么
签订忠诚协议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忠诚协议的内容:
1、限制一方基本人权,如离婚自由权、人身自由权、通信自由权等的相关条款无效。
2、侵犯其它人的权益的,相关条款无效。
3、剥夺孩子抚养权、探望权的无效,因为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以考虑孩子利益为着眼点,探望是父母的权利也是义务,不能将剥夺抚养权、探望权作为对过错方的惩罚。
4、对家庭财产的分配不能影响一方的基本生活。
5、约定的赔偿数额要符合家庭经济的实际情况,明显畸高的法院不会认可。
第二、不要在“抓奸现场”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忠诚协议,要出轨方立刻签。这会被认为是在“胁迫”状态下所签,不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忠诚协议一般是判决离婚时才有可能支持。不离婚只要求按协议赔偿的,法院立案的可能性非常小。等真的需要用这份协议保护自己的权益时,可能“忠诚协议”已经合法或被司法实践认可了。因此,建议可以不要过多考虑其效力问题,而是先签份这样的协议,以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
夫妻忠诚协议的订立需要建立在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之上,同时协议的内容也是不能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否则的话该份协议就是无效的,即使内容约定的再好,也不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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