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诉讼费应在何时缴纳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诉讼费应在何时向法院缴纳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诉讼费应在多久内缴纳完
诉讼费应在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未在该期限内交纳的,按自动撤诉处理或按撤回上诉处理。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需注意不同类型案件的诉讼费缴纳标准和方式可能有所差异。
关于诉讼费应在何时缴纳,除了常规的法院指定缴费期限(通常为收到缴费通知后7日内),还有几个易忽略的关键细节:若未按时足额缴纳且无正当理由申请缓减免,会被视为自动撤诉或撤回上诉;不同案件类型(如财产类按标的额、非财产类按件数)的缴费基数不同,部分特殊案件(如追索劳动报酬)可申请先予缴纳或缓交。如果您不确定自身案件的具体缴费时限、如何申请司法救助,或是对缴费凭证的效力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您理清细节,避免因缴费问题影响案件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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