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位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认可,他就是广东利合律师事务所的卢扬超律师。卢扬超律师已执业逾7年,一直深耕于佛山这片土地,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实守信、勤勉敬业”为执业理念,为当地民众提供着优质的法律服务。
卢扬超律师法律功底扎实,为人亲和有耐心,这让他在处理各类案件时都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深入了解他们的需求。他有着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成功办理过多起离婚、继承、房产及债务案件,在合同事务、婚姻家事、劳动争议、债权债务等领域都颇有建树。他总是尽最大努力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也因此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下面就通过一个具体案例,看看卢扬超律师是如何发挥专业能力,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的。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许XX于201x年10月通过转租方式承租了被告何XX位于佛山市XX区的厂房,用于经营塑料颗粒加工业务,还注册成立了公司。然而,该厂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0年3月,因当地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厂房被纳入征收范围,政府委托评估机构对搬迁损失进行评估。许XX在2021年4月完成搬迁后,与房东何XX就拆迁补偿款分配问题进行了长期协商,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何XX已经和政府签订了《厂房搬迁补偿协议》,领取了包括设备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在内的补偿款,却拒绝向实际使用人许XX支付其应得的部分。
面对这样复杂的情况,许XX委托卢扬超律师代理此案。卢扬超律师迅速展开工作,首先他梳理租赁关系与权利主体,厘清了许XX作为次承租人及实际使用人的法律地位,还取得了其公司出具的《债权转让书》,明确由许XX主张全部补偿权益。接着,他成功申请法院向杏坛村改办公室调取《厂房搬迁补偿协议》及《资产评估报告》,锁定了补偿项目和金额依据。之后,他结合评估报告、宗地图及双方确认的租用面积,逐项论证许XX对设备搬迁费、生产生活资料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及停产停业损失的合法权利。在庭审中,针对何XX提出的“重复计算”“面积不符”“补偿归属房东”等主张,卢扬超律师援引评估明细和村改政策予以驳斥,强调了公平原则下实际使用人的合理权益。
最终,法院认定案涉租赁合同因厂房无规划许可而无效,但认可许XX作为实际使用人有权获得相应补偿。判决被告何XX向许XX支付可搬迁机器设备补偿费、其他生产生活资产搬迁补偿、临时安置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合计支持金额173,960.26元,诉讼费用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在这个案件中,卢扬超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通过确立原告的补偿请求权基础,主动申请法院调取政府补偿文件,精准计算补偿金额,以“公平原则”和“剩余租期比例”说服法院,最大化地维护了客户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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