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赣州的法律界,有一位颇具实力的律师——丁云龙,他执业于江西井冈(赣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年限已逾6年,执业证号为1360xxxxxxxxx6854,服务地区主要为赣州,联系地址位于赣州市章贡区逸豪大道43号保利时光印象S4栋井冈律师大厦。丁云龙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拥有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
执业至今,丁云龙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80余件,尤其专精于无罪辩护案件,占比约10%。同时,在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债权债务等细分类型案件上,他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此外,在行政案件领域,他承办案件达120件,主要集中在行政诉讼,占比约20%,并熟悉执行等关联案件的处理。他还身兼中国教育管理研究院人才教育培训中心法律服务传播大使、CCTV央视在线直播网客座教授、中国教育管理研究院人才教育培训中心客座教授等职务。
丁云龙始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敬业精神,认真办理每一个委托案件,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他承办的众多案件中,叶X与江西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就充分展现了他的专业能力。
在这起案件中,原告叶X某受儿子及儿媳委托管理写字楼,与被告江西XX公司达成口头租赁协议,但未签订书面合同,被告长期拖欠租金。2025年,原告提起诉讼,请求解除租赁关系、返还房屋并追索欠租及利息。丁云龙和魏X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他们提交《委托协议》,证明原告具备合法出租及诉讼主体资格,有效解决了主体资格问题,避免因权属瑕疵导致败诉;收集微信聊天记录、对账单等,固定租赁事实证据,以对账单和被告自认的《用房说明》锁定租金起算时间,最大限度维护了客户权益;庭审中,他们精准调整诉讼策略,将租金计算截止日明确为合同解除日,增强了诉求合理性;面对被告提出的70万元装修损失赔偿主张,依据《民法典》关于不定期租赁可随时解除的规定,成功论证原告不构成违约,避免了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租赁合同于2024年3月27日解除,两被告连带支付租金126,200.2元及利息,驳回被告70万元装修损失赔偿请求。在口头合同、权属复杂、证据有限的不利条件下,丁云龙律师仍为当事人追回超12万元租金及利息,实现了核心诉求。
丁云龙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灵活务实的办案策略,在多起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利益,是一位值得当事人信任和委托的好律师。
如需联系该律师,可以通过律图网上该律师的个人主页查找联系电话或直接咨询,上面都清晰标注了官方联系方式。同时能查阅该律师的职业背景、庭审经验等详细信息,可以有效避免盲目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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