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就财产分割会签订财产分割协议书,有子女的就会签订子女抚养协议书。夫妻在分居时有的也会签订分居协议书。如果是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的情侣,则会选择签订分手协议书。那么,分手协议书的内容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分手协议书的内容有哪些
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双方协商并签订协议,明确约定分手费的数额以及给付期限和方式。协议约定是男女双方设定分手费最具体、最全面的方式。
一般而言,男女双方签署的分手协议书包括如下内容:
(1)写明双方的姓名等具体身份信息,如果双方已经有孩子,也应注明;
(2)写明双方分手原因以及自愿分手,解除恋爱关系的意愿;
(5)写明双方共同债务的处理或负担方式;
(7)双方签字,各执一份。
二、一方不履行分手协议怎么办
对方不履行分手协议,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救济自己的合法权利:
(1)签了分手协议书后,如果一方不履行子女抚养的有关条款,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中约定的义务。
(2)签了分手协议书后,如果一方不履行财产分割的有关条款,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当事人在分手协议中对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未予处理,起诉至法院请求分割的,那么应当参照相关法律规定“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之规定进行判决。
一般情侣签订分手协议时,都会提及分手费,我们应注意的是,分手费很少在法律上有所呈现,分手费的给与或者不给完全出于一种自愿情形。如果愿意支付的一方支付了相应的费用则一般不会给与法律的保护要求对方返还。而在具体签订分手协议的时候,最好也搞清楚分手协议书的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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