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公证继承遗漏继承人,可按以下方式处理。首先,遗漏的继承人可与其他继承人协商,重新就继承事宜达成一致,再共同前往公证处撤销原公证书,重新办理公证。若协商不成,遗漏继承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自己的继承权。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理,审查继承人资格、遗产范围等。若法院认定该继承人享有继承权,会依法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可依据法院判决办理相关财产的过户、分割等手续。需注意,提起诉讼要在诉讼时效内进行,一般是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
二、公证继承遗产办理材料有哪些
办理公证继承遗产,所需材料主要如下:被继承人材料: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等;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产证、存款凭证等。继承人材料: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可由被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其他材料:遗嘱继承的还需提供被继承人所立的有效遗嘱,如公证遗嘱、自书遗嘱等;如果有继承人放弃继承权,要提交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准备材料时应确保真实、完整,具体要求可提前咨询当地公证机构。
三、公证继承遗产办理材料有哪些内容
办理公证继承遗产所需材料如下:继承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等。遗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折、车辆登记证等。亲属关系证明,由被继承人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居委会、村委会)出具,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遗嘱(如有),遗嘱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对其财产进行处分的书面文件。
不同的遗产类型可能还需额外材料,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公证处。
公证继承遗漏继承人如何处理?这不仅关乎继承程序的合法性,还可能引发后续财产权益纠纷。比如被遗漏的继承人是否有权申请撤销原公证文书?若原公证已完成房产、存款等财产过户,遗漏继承人又该通过何种途径主张自身应得的继承份额?实际操作中,需结合公证机构的审查记录、遗漏继承人的身份关系证明(如亲属关系公证、遗嘱排除情况等)判断,若存在公证机构审查疏漏或继承人未被依法通知的情形,维权路径会有所不同。如果您正面临公证继承遗漏继承人的困扰,不清楚公证效力认定、补正流程或维权时效,别自行摸索,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您梳理细节、明确解决方案,避免错过维权关键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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