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检察院在哪些情形下会进行抗诉
二审抗诉情形
地方各级检察院认为本级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应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确有错误”包括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有罪而判无罪,或无罪判有罪;重罪轻判,轻罪重判,适用刑罚明显不当;认定罪名不正确,一罪判数罪、数罪判一罪;免除刑事处罚或者适用缓刑、禁止令、限制减刑错误;审理程序严重违法等。
再审抗诉情形
最高检对各级法院、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审判人员在审理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等情形,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法院提出抗诉。
二、检察院在哪些情况下不批准逮捕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主要有以下情形:一是证据不足不批捕。若侦查机关所提供证据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或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无法排除合理怀疑,未达到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逮捕条件,检察院会作出不批捕决定。二是无逮捕必要不批捕。犯罪嫌疑人罪行较轻,可能判处拘役、管制等轻刑或独立适用附加刑;或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措施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检察院可认为无逮捕必要而不批捕。三是不构成犯罪不批捕。经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未触犯刑法,未构成犯罪,检察院会作出不批捕决定。
三、检察院在哪些情况不批捕证据不足案件
对于证据不足的案件,检察院会在以下情况作出不批捕决定。一是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证据证明,无法证实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如仅有被害人陈述,无其他证据佐证。二是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且无法查证属实,像证人证言前后矛盾又无合理解释。三是现有证据不能得出唯一结论,存在其他合理怀疑,比如现场痕迹物证不能排除其他人作案可能。四是证据之间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如不同证人对关键情节描述差异大且无法核实。在这些情形下,检察院依据疑罪从无原则,为避免错误羁押,会作出不批捕决定,同时可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了解检察院在哪些情形下会进行抗诉后,还需关注抗诉启动后的关键细节。比如抗诉被受理后,法院会依法启动再审程序,此时当事人需结合原审争议点补充证据,还是聚焦抗诉书中指出的法律适用错误?另外,刑事抗诉与民事抗诉的后续处理流程略有不同,刑事抗诉多伴随案件重审,民事抗诉则可能涉及再审改判或发回重审。若你对某类案件的抗诉情形仍存疑问,或想了解抗诉申请的具体操作步骤,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可帮你精准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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