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伟伟律师现为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拥有法学专业法学学士学位。她执业超过7年,服务地区主要为山东青岛,联系地址位于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37号华夏基石A栋19楼。孙律师专注于刑事业务领域,业务范围涵盖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与刑事合规等多个维度。她现任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律师代表,还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为企业提供刑事合规风险审查、内部反腐败机制构建、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执业以来,孙律师始终秉持“专业、尽责、务实”的执业理念,成功办理了超过300件刑事案件,其中包括多起重大社会影响案件、涉及高级别领导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疑难案件,并多次取得了不起诉、缓刑、罪轻及二审改判等良好结果。此外,她撰写的《新刑诉法解释专家意见的审查与质证》获得山东省优秀律师论文三等奖。
下面介绍一起孙伟伟律师主办的案例。案例背景:犯罪嫌疑人马XX在2023年7月2日网上认识了上游犯罪分子,上游犯罪分子欺骗马XX与其合作开网店赚钱,马XX信以为真,将自己本人银行卡提供给上游犯罪分子使用。2023年7月18日至8月6日期间,马XX使用自己的银行卡接收上游犯罪分子转入资金,并协助将资金通过取现、转账等方式转移。2023年8月16日,被害人报案称被诈骗,公安机关于8月25日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对马XX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于2023年12月5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律师作用: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孙律师第一时间联系检察院阅卷。详细查阅卷宗后,她认为马XX是受上游犯罪分子蒙蔽,主观上没认识到协助取现、转账的资金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其行为依法不应认定为此罪。确定辩护思路后,孙律师要求马XX按指示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结合在案证据撰写法律意见书并提交给办案检察官。案件退回公安补充侦查重新移送检察院后,孙律师再次查阅补充卷宗材料,认为仍不能认定马XX行为构成犯罪,又向检察院提交书面法律意见。
案件结果:经充分考虑律师意见,2024年4月3日,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认为认定马XX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对马XX不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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